五 与巴有关的几个概念 巴是一个内涵和外延都十分复杂的概念。从最广泛的意义说,作为地域名称,巴的包容面相当广阔。由于古代以川东、鄂西为中心,北达陕南,南及黔中和湘西地区的一大片连续性地域通称为巴,所以古代居息繁衍在这个地域内的各个古族也被通称为巴,并由此派生出巴人、巴国、巴文化等概念。从这个意义上看,巴这个名称包有地、人、国、文化等多层次的复杂内涵,是一个复合性概念。由于巴的内涵的复杂性,导致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出发,往往各执一端,发生很大分歧,至今在若干基本问题上还远远没有取得一致意见。 巴地、巴国、巴人、巴文化,是几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 巴地,有广、狭二义。狭义上的巴地,是指姬姓巴国之地,初位于汉水上游陕东南地区与大巴山之间,是著名的“汉阳诸姬”之一,后辗转南迁到长江上游中游之间的川东鄂西地区。广义上的巴地,则随时代的变化而广狭不一。先秦至秦汉时期的巴地,是指被称为巴的一大片地域,即以川东、鄂西为中心,北达陕南,包有嘉陵江和汉水上游西部地区,南及黔涪之地,包有黔中和湘西地区在内的一大片连续性地域。 巴国,是指以姬姓巴王族为主体,并包括版图内的其他族群,在先后以陕东南和川东鄂西为中心而其四至因时而异的地域范围内所建立的国家。但不同时期,由于巴疆范围的不同,巴国的范围也远非一成不变。在多数情况下,当巴疆缩小后,其故地仍可称巴。如汉中属秦后,其地仍有巴称。反之亦然。 巴人是泛指生长在巴国和巴地范围内的所有人,以及从巴迁徙至其他地方的人,而可以不论其本来族别如何。 巴文化有三个不尽相同的概念。战国以前的巴国文化与巴地文化是有区别的,巴国文化是指宗姬一系的巴国王族的文化,巴地文化则是指巴地各族的文化。春秋末战国初巴国从汉水上游南移长江干流,巴国文化与巴地文化才结合起来,形成完整意义上的巴文化。因此,巴文化含有巴国文化、巴地文化以及完整意义上的巴文化等三个不同的层次。完整意义上的巴文化是巴国文化与巴地文化复合共生的地域文化概念。春秋战国之际巴国从汉水上游南迁长江干流两岸巴(西陵)、巫、夔峡地区和川东地区,成为当地各族的统治者,于是巴国文化与巴地文化始多元共生,从复合、耦合到融合,两种不同文化的空间构架由此基本重合。到这个时候,巴国文化与巴地文化才合二而一,在考古学上表现为巴国青铜文化与巴地文化(陶、石)相融合,从生活、生产用具到武器等诸方面形成为一个具有特色的整体性系统性文化结构。这个时候的“巴文化”才是完整意义上的,可以用“巴”来涵盖并指称国、地、人、文化的一个具有独立意义的文化概念,从而形成巴文化区。(60) 巴文化区的地域范围,大致上北起汉中,南达黔中,西起川中,东至鄂西。它的基本特点,一是大量使用巴蜀符号,多刻铸在青铜器和印章上;二是巫鬼文化异常发达,以致在川东鄂西尤其三峡地区形成一个颇引人注目的巫文化圈,传奇甚多,来源甚古,与众不同;(61) 三是乐舞发达,人民能歌善舞,其青铜乐器以于为重器;四是崇拜白虎(廪君蛮)与畏惧白虎(板楯蛮)信仰的共生和交织;五是具有丰富而源远流长的女神崇拜文化传统;六是“其民质直好义,土风敦厚”,“俗素朴,无造次辨丽之气”,(62) 等等。 春秋战国之际巴文化形成后,巴文化区的地域构架同时基本稳定下来,历秦汉魏晋南北朝基本没有大的变动,隋唐以后文化面貌始发生较多变化,但在峡区及岭谷之间其基本文化面貌则一直持续发展到近世。 考古学上的巴文化,研究对象与巴地的史前文化或全部巴人的文化有异有同。参照夏鼐先生所说历史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应当用族名或朝代名(如夏文化、商文化等)来指代,(63) 则考古学上的巴文化应当是特指历史时期巴人所创造的具有独自特征的全部物质文化遗存。另一种概念是狭义的文化概念,主要指巴人的精神文化。还有一种是文化人类学上的文化概念,包括巴人的全部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社会结构。 注释: ①参见徐中舒:《论巴蜀文化》,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91-99页;蒙文通:《巴蜀古史论述》,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2-63页;缪钺:《〈巴蜀文化初论〉商榷》,《四川大学学报》1959年第4期;邓少琴:《巴蜀史迹探索》,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56-75页;蒙默:《试论古代巴蜀民族及其与西南民族的关系》,《贵州民族研究》1983年第4期;李绍明:《川东南土家与巴国南境问题》,《思想战线》1985年第6期。 ②《太平御览》卷171《岳州》引,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834页。《江记》又称《江源记》,或称《寻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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