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两种不同类型国家的民族问题 民族国家是世界现代化进程的产物,然而,民族国家从其诞生之日起就隐含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矛盾。民族主义观念既是现代国家的催生婆,也是分裂现代国家最有力的武器,一个现实的问题是,民族聚居地域与现代主权国家的疆域并不完全重合,“天然疆界”只在极少数的情况下存在。现代主权国家建立在什么疆域之上,现代的民族国家按照什么原则来划分彼此的疆域,就一直是一个极为敏感的问题。时至今日,领土问题依旧是各国间最难解决的问题。安东尼·史密斯认为,民族主义在初始阶段有一种解放的力量,它破坏了各种各样的地方主义、习惯和部族的力量,帮助建立了一个强大的民族国家政权。(32)但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现代民族国家,尤其是多民族国家,同样也受到了这一原则的挑战,因为“民族主义主要是一种政治原则,它坚持政治与民族的单位必须一致”。一些学者甚至断言,没有现代的国家政权,就没有民族主义问题。(33)按照马克斯·韦伯的看法,民族国家是国家与民族的结合,它本身代表着政治的权利和文化的观念,两者的相互支撑构成了民族国家合法性的基础。(34)到法国大革命以后,这种思潮已经发展成为要求每个民族都建立本民族政权的政治原则。(35)它意味着,民族国家构成的理论要素同样成为现代主权国家分裂的基因。学术界常常认为民族主义是一柄双刃剑,就是指这种内在的矛盾。在理论上,可以假定存在一种单一民族的国家,一种毫无意义的共同血缘和部落起源的单一民族组成的现代国家,但在现代世界,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欧洲、美洲及亚洲,基本上没有什么民族纯粹的国家。(36)再加上全球化时代的移民浪潮,使得世界任何一个地区不同族群的混居已经成为一种常态,因此多民族国家是当今世界民族国家的一般状态。这就带来了一个民族自决的疆域问题。以及每一个民族都要建立一个国家的理论合理性问题和现实可能性问题。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也就由此产生。1945年联合国成立时,其成员国不过51个,而2011年已经有193个,(37)但一些如苏联和南斯拉夫这样的国家已经不复存在。换言之,民族国家数目的增加与原有民族国家的分裂是一对连体婴儿。正因为如此,在冷战结束后,民族主义已成为各国学者研究的“显学”,其宗旨主要是对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分裂问题进行学理和政治实践方面的探讨。 学界一般认为,现代化意味着一个社会由于工业化带来全方位的变化,也意味着一个社会包括个体在各个方面应该得到充分发展的机遇。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问题与一个现代国家中的所有民族是否能够获得公平的发展权利以及能否分享发展红利有关,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各种政治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一般而言,每一个多民族国家都有一个主体民族,政治权力一般由主体民族掌握,如果不能公平考虑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那么,民族差异就会激化为民族问题和民族冲突,并很可能在内部和外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导致主权国家的分裂。 从这个角度出发,世界上现有的主权国家可以简单地分为两类:已经完成现代化任务的国家和尚未完成现代化任务的国家,两者所面临的民族问题具有极大的差异。(38)也可以说,两种不同类型的国家所面临的民族问题其性质是不一样的。 第一类是已经完成现代化任务的国家,也就是率先建立起现代民族国家的发达国家,它们基本上在制度层面构建了解决国内诸种问题的框架,其境内的各个民族大体能够在一个现代化的平台上实现自身的现代化目标(一般体现为:他们享有这些发达国家的公民资格,以及由此连带的各种社会福利和政治权利)。这些国家的民族问题尽管并未完全消失,但少数族群已不再感到有那种寻求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的紧迫性。西方学界常常宣称,他们的国家是自由民主社会,有责任保护那些劣势集团,保护他们的文化,反对多数集团或大众文化的侵略。承认和平等对待弱势集团需要公共体制去承认而不是忽视文化特殊性……自由民主社会不需要对别的文化构成威胁的优势文化的存在。(39)美国的肯定性政策,加拿大的“印第安人保护法”,以及其他发达国家的多元文化政策,就是这种自由的象征。尽管这样的描述对西方社会的现状有着某种程度的粉饰,但不可否认的是,民族问题在这些国家与现代化进程中的国家有着本质的差异。以2014年马上要举行独立公投的苏格兰为例,不仅苏格兰支持独立的人还不到一半,英国其他地区的民众对苏格兰独立竟然也大多持中立态度。如基斯·罗宾斯所言:“如果还没有从唐宁街,就是从球场的看台上,好像出现了一种呼吁,即如果苏格兰和威尔士希望以他们自己的方式发展,那么他们应该被鼓励这么做,英格兰人不会再被不列颠困扰。”(40)换言之,人们对在绝大多数其他国家十分敏感的民族分离问题上持十分宽容的态度。 事实上,在已经完成现代化任务的国家和地区,人们更愿意联合成区域一体化的政治经济联盟体。民族国家的色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淡化。 欧盟的发展代表着这种趋势。从二战后的欧共体一直到1992年签订《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在半个世纪中,欧盟已经从一个欧洲的区域合作组织逐渐成为一个原有的多个民族国家迈向一体化的典范。虽然欧盟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尤其是在《欧盟宪法条约》未能获得通过后,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似乎前景暗淡,但其成员国在2007年签订的《里斯本条约》,使欧洲一体化的进程再次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该条约首次赋予欧盟以独立法律人格,欧共体所有的权利将被欧盟取代而不复存在。各成员国将以欧盟为载体“用同一个声音说话”(41)。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尽管主权的让渡始终是一个敏感的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欧洲的一体化还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2010年欧盟通过的十年规划“欧洲2020战略”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将“竞争性单一市场作为关键性政策工具”,具体措施包括:以竞争政策消除国家贸易保护主义,保护单一市场开放性,实现企业机会平等,保护专利和产权制度等。(42)一些学者甚至乐观地认为,这种“无国家民族主义”(stateless nationalism)的发展趋势,在欧洲很可能从上到下彻底埋葬民族国家体系。(43)如果欧元区渡过了目前的危机,欧洲的单一市场最终形成,那么,欧洲的一体化就算没有完全销蚀欧洲各主权国家原有的根基,它也已经成为一个世界上十分特殊的“国家联合体”,或者可以说它是一个“准主权国家”。而这种联合起来发展的动力,来自这样的思考:“传统的欧洲民族国家……不再有资源扮演全球角色。他们团结起来组织欧盟的成败,将决定其未来是否有影响力。欧洲,倘若联合起来,将继续扮演大国的角色;若是分裂为许多民族国家,只会沦落为第二流的地位。”(44)换言之,已经完成现代化任务的国家之间正在谋求更大程度的整合,以期在“全球”范围内拥有更大的控制权和话语权。比较而言,民族问题在这些国家中已经退居“二线”,甚至在欧洲地区,一些要求分离的民族,却同时在申请加入欧盟或是继续保持欧盟成员的身份,这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它不同于现代化进程中民族问题的性质。 此外,主要由发达国家主导的各种各样的跨国组织正在摆脱主权国家的约束,逐步地渗透到全球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据此,一些西方学者断言,我们生活在一个工业变得不如信息重要的后工业时代,民族国家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挑战。所以他们认为,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民族国家已经变得多余,民族国家已经成为历史的陈迹。日本著名思想家大前研一认为,将来将不会像今天这样拥有二百多个国家,而是会有成千上万个城市国家(45)(city-state)。欧洲的一体化,似乎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持这种看法。于尔根·哈贝马斯就认为,民族国家的活动空间和世界范围内一体化的生产关系要求之间存在紧张关系。他说:“随着经济的跨国化,特别是金融市场以及工业生产的跨国化,民族国家的政府今天越来越发现,为了保持国际竞争力,自己不得不忍受诸如失业率持续上涨,少数群体不断被边缘化这样的后果。如果社会福利国家不想徒有虚名,社会下层要想免遭彻底隔离,就必须建立起跨国的行为主体。只有像欧共体这样的跨国整体,才能按照协调一致的世界内政模式来对全球系统施加影响。”(46) 的确,按米切尔·凯廷等人的看法,全球化已经削弱了民族国家的主权体系,其理由在于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全球的经济一体化趋势使全球经济更加紧密地联系和流动,资本、货物、服务甚至一定程度上的劳动力流动,跨国的合作销蚀了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力。第二,全球化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它使英语成为主导型国际语言,也出现了不同类型的全球化,当然,大多数是美国民族文化的产品。同时,不断增加的移民产生的多元文化也在内部和外部产生了对政府的挑战。第三,在全球的层面增加了对人权的新的理解,并由此颠覆了国家主权的原则。第四,新的超民族国家的机构开始出现,比如全球性的世贸组织,以及更加强有力的地区性组织,比如欧盟。这种区域性机构和全球性机构之间的联系并不总是清楚的,但十分明显的是,欧洲的一体化是通过各种制度的建设使市场力量不再过多地受到疆域的限制。(47)换言之,一体化趋势使得现存国家的民族分裂问题自然而然地被化解了。由于这种理论鼓吹的是个体与民族国家“切割”而直接拥抱各种国际组织,因而又被称之为“切割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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