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纪德国宗教改革的前提和条件(5)
从十五世纪后半叶起,已经有更多的人文主义作品,对于科学知识进行传播,对于道德准则加以宣传,对于尘世生活作出赞美,对于愚昧无知和神学迷醉则给予无情的谴责。这些作者中,比较著名的有:鲁多夫·阿格里柯尔(一四四四--一四八五年)、雅可夫·维穆弗灵格(一四五○--一五二八年)、康拉德·泽里契斯(一四五九--一五○八年)、塞巴斯蒂扬·勃兰特(一四五七--一五二一年)和亨利·倍倍尔(一四七二--一五一八年)。诗人康拉德·泽里契斯,他的抒情诗充满积极进取的处世态度,对人类本质、人类精神解放和文化成就备致赞颂。巴塞尔大学教授塞巴斯蒂扬·勃兰特所撰写并制作插图的讽刺作品,一四九四年出版的德文本--《一船傻瓜》(Das Narronschiff)乃是一本颇负盛名的人文主义佳作。作品叙述一群吵吵嚷嚷的傻瓜,麋集在一条木船上,准备驶向一个专干蠢事的纳尔拉哥尼亚国。其实,在这干人群中,汇集的正是当时德国社会各个阶层的代表人物,也就是由这伙蠢才提供一幅在当时说来十分现实的生活图象。勃兰特的讽刺作品还包括了对骑士和著名的领主的抨击,这种人素以自己出身的“高贵”相炫耀,其实他们的灵魂深处是极其卑劣的。屠林根大学的诗人和教授亨利·倍倍尔选择了滑稽小说这样的体裁来抒发自己的观点。他所整理的民间故事《列那狐》尖锐地揭露了天主教士的愚昧无知和凶狠残酷,可笑亦复可恨,反映了人民群众对于封建主的专横独断和政治上的混乱的普遍不满。他的作品实质上是一支反封建号角。在他的笔下,封建主之于农民不亚于一头恶狼闯进了可怜的羊群,是要干尽坏事的。 十六世纪初叶,在德国的人文主义者中,最负盛名的是伊拉斯姆·罗特达姆(一四六六--一五三六年)和约斡·赖赫林(一四五五--一五二二年),伊拉斯姆是来自荷兰的移民。青年时代在修道院渡过,直到一四九三年才离开。然后,他周游了尼德兰、法国、英国、意大利,但是大部分的时光都在德国消磨。他的最有意义的作品是他的《新约圣经》译文和从希腊文翻译过来的拉丁文作品。他经常在译作的注释中发挥自己的人文主义见解。一五○九年发表的讽刺作品《关于愚昧的颂词》享有极高的声誉。在此书和一五一八年写成的另一部讽刺作品《家庭对话》中,伊拉斯姆嘲笑教皇、主教和修道士都是一干不可救药的蠢才,大量揭露现存社会的伤风败俗的丑行,由此推溯到政治、文化和教会生活中各个方面的鄙陋行径,都是完全不合理的。他指出:天主教会的上层分子,从主教、大主教直至最高层的教皇,都是些贪财好货、唯利是图的俗物,根本不把宗教事务放在心上,其言行是完全脱节的。伊拉斯姆还嘲笑天主教会的宗教仪式、封建的观念形态和整个中世纪世界观体系,其思想实质是坚持了正在萌芽的资产阶级关系的基础的。同时,它也反映了正在形成的资产阶级思想的不够成熟。在伊拉斯姆的全部著作中都可以看到:他始终信守基督教的世界观原则,他要求在基督教义上建立一个合理的基础,他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宗教改革。赖赫林竭力使基督教道德规范和人文主义调合起来。他指出:是基督教建立了神与人之间的联系,因而必须承认尘世生活的积极意义。他强调说,神就存在于人的本身之中。十六世纪初叶,赖赫林和最反动的好斗组织《蒙昧团》(或被称之为“科隆神学家”)发生了公开的争论。站在赖赫林一边的都是德国先进的、首先是年轻的人文主义者。当时,罗马教皇察觉到宗教改革的势头,为了转移斗争目标,竭力煽动宗教狂热,诬蔑犹太教为异端邪说,将犹太人的圣典列为禁书,下令搜查焚毁。一五○九年,科隆神学家们大肆销毁犹太人的宗教典籍。赖赫林挺身而出,以专门家的身份起来反对,他指出,不能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地来烧毁犹太人的书籍,因为其中某些部分还是研究基督教的极为珍贵的史料。争论发展下去,问题之外岔出了新问题,由此又引起了一场基督教义的传统解释是否可以批评的激烈的论战。人文主义思想宣传的成功,科学艺术的发展,必然导致到德国挣脱罗马教廷影响的思想和物质方面的重大解放。(22) 马克思逝世之后,恩格斯作为和马克思交往四十年的最亲密的朋友,竭尽自己的余年为亡友整理研究成果,并开辟亡友生前还来不及涉猎的学术领域。这其中,为《资本论》的整理、注释和出版所付出的艰辛的劳动,是众所周知的。此外,从一八八四年起,还就欧洲和北美方面的历史,撰写和订正一系列极有价值的科学著作。这年年底,恩格斯把注意力转移到德国史方面,揭示出许多十分精辟的观点,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历史编纂学的宝库。如《关于普鲁士农民的历史》(23)、《关于德国农民战争》(24)和《关于德国的札记》(25)等篇章均是。恩格斯并在这年十一月和十二月分别致爱·伯恩斯坦(26)和弗·左尔格(27)的书信中,一再强调:“我希望就抽出时间来修改《农民战争》,现在将把它作为全部德国历史的转折点拿出来”。“我的《农民战争》正在完全重新修改,农民战争将作为全部德国历史的轴心拿出来”。所谓“转折点”或“轴心”,显然是与以上所指的“第一号资产阶级革命”(28)的观点互相呼应、息息相关的。本文试就十六世纪初叶德国的经济、政治、宗教和思想四个方面的具体历史情况作出某些解答,无非在恩格斯的唯物主义观点的启发下,提供一个注脚而已。 约翰·胡斯被焚之后刚过一百年(29)而有一场波及全德国、震动西南欧的德国宗教改革运动。德国宗教改革是一个世纪、甚至几个世纪以来德国的经济、政治、宗教和思想历史增递演变之所致,而不是威登堡大学教堂门前马丁·路德一纸《九十五条论纲》招贴的张挂的结果。招贴本身提出的“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的要求,只是反对赎罪券贩子的“胡言乱语”,他既不反教皇,也不反教会。因此,马丁·路德不是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人,联系他以后联合教皇、教会、地方诸侯来镇压起义农民的主张和活动,他的所作所为,也不能包括在宗教改革的历史范畴之内。真正的问题症结在于:在西欧,从十四世纪起,城市手工业和商业日益发展,商品经济逐渐排斥自然经济,反映到政治结构上,专制政体的胜利成为一种经济必然。但在德国,由于早期封建主义发展缓慢,恰好形成为有别于英、法的民族国家衰落阶段,十六世纪初叶,对于德国说来,乃是一个社会经济高涨而又最不利于全民族发展相结合的时代。当时的德国,诸侯割据,各霸一方,反动的封建领主愈益强大,动辄与中央分庭抗礼。出于千百年来的历史和地理因素,罗马天主教会在德国占有特殊地位,搜刮剥削,遍及城乡,由此形成的这个国家的经济、政治、社会的特点,从而成为宗教改革的前提和条件。宗教改革是当时许多欧洲国家普遍发生的事件,但在德国则具有广泛的社会运动性质,它是反对欧洲封建制度的第一次大规模的的会战。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