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的历法和年代学(4)
(3)共和国后半历法紊乱和调整 历法最初的目的是为生产之用,因为古人不理解自然规律,所以历法往往同宗教有联系,管理历法往往是祭司的事情(瓦罗,前引书Ⅱ,27)。 森索利努斯提到祭司们后来滥用职权,对闰月随意加或不加,延长或缩短,用以影响在职官员的任期,或者有意使包税人增加或减少收入等等,这就使原本就有积累差误的历法越发紊乱。 有时执政官等也利用职权宣布一些应开民众大会的日期为公共献牺牲日,阻止召集大会,而且日历上某一天一旦奉献给神,以后就不能再改为民用了(12)。 历法和闰月实际上成为政治家相互斗争的工具,被武断操纵,不管对不对季节。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之前,历法有时差几周,经过调整大体上与季节一致。到汉尼拔战争时代,历法的调整被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有时也出于迷信而不遵循惯例,该闰月时不闰或少闰,造成紊乱,致使历法月份与季节脱节。据记载公元前190 年三月十四日的日蚀在罗马见于七月四日(李维ⅩⅩⅩⅤⅡ4,4)差了117天。这之后可能作过调整,增加过闰月。到公元前168年时六月二十一日的日蚀在罗马见于九月四日(李维ⅩⅡⅤ,37,8)仍差72天。此后大概注意了调整。加图《论农业》(146)中提到橄榄和谷物成熟的月份都比较正确。从革拉古到西赛罗时代(约140-70B.C.)历法大体上恢复了正常,与季节一致。这以后可能又时常放弃闰月,原因各式各样,总之是有权者为自己方便。例如西赛罗就曾经写信给朋友阿提库斯要求他在B.C.51年作反闰月斗争,以便西赛罗自己在西里西亚的任期不延长,因他急于返回罗马(13)。 高官贵族们干预历法的结果使罗马历法在公元前一世纪中叶又混乱起来。公元前50年春分日应为三月二十二日,但在罗马历落到五月十五日,差了55天。到B.C.46年已经差到90天,年代学家马克罗比乌斯称这年为混乱年。 (4)凯撒的历法改革 公元前一世纪中叶,独裁者凯撒鉴于历法混乱影响正常政治生活,决定进行历法改革。他请了一位亚力山大利亚城的天文学家索西金尼斯研究提出一个历法改革方案。索西金尼斯认为唯一办法是彻底放弃阴历,即月份同月亮盈亏不能一致,把十二个月份均分在一个回归年之中,使之合乎季节,年长365 1/4天。 首先必须消除当年日历同春分秋分日的差别。为此决定给当年(B、C、46年)多增两个闰月,共三个闰月。第一照旧法加在二月二十三日之后利用原二月的最后五天另加23天成为一个闰月。另外在十一月末和12月初之间再增加两个额外的闰月67天。这样总共增加90天(11)。这样,公元前46年这一年过了十五个月,445天。B.C.45年的春分准确地落在三月二十一日。 纠正过去的错误后,下一步是防止再生错误。索西金尼斯建议采用回归年阳历,年平均365 1/4天,平年定为365天,每四年增加一天成366天为闰年。增加的一天加在二月二十三日和二十四日之间,这样不打乱旧有的二月份日历上的一切节日规定。二月二十三日原有的罗马名称是“三月朔日前六日”,新加的闰日就叫“三月朔日前闰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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