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世纪期间,西欧各国相继发生的力役地租向货币地租的过渡对西欧封建社会的发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是西欧封建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然而,史学界对这一历史变化得以产生的历史条件尚缺乏深入的探讨。本文拟就这一变化的主要条件谈点看法,以抛砖引玉。 地租形态的这一更替体现了哪一个阶级的愿望?或者说,这一更替得以实现的主观条件是什么?这是应该首先弄清楚的问题。 马克思说:“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们都“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①封建地租是封建贵族凭借土地所有权所占有的农民的剩余劳动,它集中体现了封建主以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基础去直接剥削农民的关系。在这种关系的制约下,农民被迫交出自己的剩余劳动。这些劳动以什么样的形态上交给地主当然也就不可能取决于他们,而只能由支配他们的地主所决定。故此,科思敏斯基等人说,地租形态的选择是由封建主根据自身的需要和周围的条件来决定的。“尽管农民有许多方法使他们被迫接受的地租形态无利于地主,但农民不可能迫使领主实行农民所选择的地租形态。”② 西欧封建贵族为什么要用货币地租取代劳役地租?答案是,在他们那里,货币比劳役的用途更大。12世纪时,货币就已成了满足其各种要求的主要手段;成了社会上“最有力量的权力工具”,然而,他们却不能象中国的封建地主那样通过发展自己的工商业、而只能靠地租形态的转换来换取货币,以满足其各种要求,因为他们没有自己的工商业,在11、12世纪后的西欧,土地权和货币权是对立的: 一、主要工商业为城市所垄断,而农村则主要从事农业。 大量事实说明,西欧封建城市的兴起与庄园手工业的分离是联在一起的。它首先是昔日在庄园内从事手工业的农奴用货币租代替手工业劳役和手工业实物租,从而获得离开庄园的权利,汇聚到交通要道、城堡周围,和犹太商人、转业从商的小贵族一起形成城市的过程。其次是新兴的城市瓦解残存的庄园手工业的过程。即封建贵族因能从附近的城市买到质量更好、价格更便宜的手工业品,能雇到技术更好的手艺人,从而逐渐放弃庄园中残留的工匠和手工作坊的过程。例如,法国的沙特尔圣母院在1130年左右给其自营地的代理人下了一份指令,规定今后不再要求庄园的家奴履行纺织劳役了。③结果,除不宜在城市开办的烧炭业、采矿业、冶铁业和农民们的家庭纺织业外,主要手工业,如高级呢绒业、建筑业、皮革业、名酒酿造业等均已汇聚到城市里。其中,呢绒业向城市的集中尤为突出。因为在11世纪中期,呢绒业实现了一次重大的技术革新,出现了双人操作的脚踏卧式纺车。这种纺车不但生产率比传统的单人操作的竖式纺车高2~5倍,质量也得到很大的改进,能织出长达15~20米的呢绒;而旧式纺车的产品却不超过3米。与此同时,工艺过程也发生了一系列的改革,出现了漂洗、染色等工序。织出的呢绒因而柔软、厚重、鲜艳,商业价值大为提高,成为贵族们的主要衣料。所以,这种毛纺业绝非农民的妻女所能胜任的。它不仅需要经过长期训练才能学会其技术,还需要各工序的严密配合,需要“全体纺织工、漂洗工和染工联合成一个真正的公社”。显然,在当时,唯有城市才能为这样的毛纺业提供熟练的工匠和使他们联合在一起的条件,从而使高级呢绒业为城市所垄断。④ 建筑业及其附属的采石业、砖瓦制造业、石灰烧制业的工地尽管常在城外,但是,其中的熟练工匠却都是市民。他们在大城市里建立了自己的独立行会,在小城市里则加入其它行会组织。例如,在佛罗伦萨,即有一个由烧砖工和烧灰工联合组成的行会。 12世纪时,手工业向城市的集中甚至发展到这样的程度;连为地主、农民制造、修理农具、马鞍的铁匠也只能在城市里找到。在梅斯市,犁铧成了最重要的手工业;洛斯市的铁匠是附近森林的木炭烧制者的主要顾客;而这一时期留下的犁铧,也明显地是城市手工业作坊的技术产品,而不是农民自己制造的粗劣工具。 手工业向城市的集中,开始完全是一个自发的经济过程,后来,却在西欧大陆形成了一种工业垄断主义。城市当局用暴力清除农村中残存的手工业,⑤以加速手工业向城市的集中。而德国人甚至在他们所征服的斯拉夫人境内也大力推行这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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