⑨克里斯特尔·贝格曼:《纳粹主义和家庭保护》,弗赖堡1962年版,第40—41页。 ⑩《1934年帝国法律公告》,德文版,第1005、1052、1056页。 (12)克里斯蒂安·甘斯米勒:《第三帝国的后代健康政策》,科隆1987年版,第45页。 (13)瓦尔特·霍费尔:《民族社会主义文件集〈1933—1945年〉》,法兰克福1957年版,第285页。 (14)《1935年帝国法律公告》,德文版,第1246页。 (15)《1938年帝国法律公告》,德文版,第807页。 (16)(32)(35)卡尔·迪特利希·埃尔德曼:《德意志史》,第4卷,上册, 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458、459、368页。 (17)(18)(39)库尔特·策特纳:《第二次世界大战史图解》,慕尼黑1963年版,第485、485、484页。 (19)霍斯特·贝克尔:《家庭》,莱比锡(该书无出版年代),第24页。 (20)汉斯—乌尔利希·塔默尔:《诱惑和暴力:1933—1945年的德国》,柏林1986年版,第515页。 (21)1816年德国人口2480万,1914年增加到6779万,一百年间人口增加了两倍。具体增长情况参见:卡尔·迪特利希·埃尔德曼的《德意志史》,第4卷,上册,第14页;科佩尔·S·平森的《德国近现代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302—303页。 (33)转引自朱庭光:《法西斯新论》,重庆出版社1991年版,第272页。 (38)参见沃尔夫冈·舍费勒:《第三帝国迫害犹太人》,柏林1964年版,第14页;科佩尔·S·平森:《德国近现代史》,上册,第3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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