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洛林王朝时期政教联盟的基础
西欧政权与教权的联盟始于加洛林王朝建立之初。以宫相丕平为首的大封建主阶级出于篡夺王位的需要,求助于罗马教皇在政治上的支持;罗马教会在法兰克封建化过程中占有大量土地和农民,经济实力有所增强,具有摆脱世俗君主控制的可能,特别是受伦巴德人威胁的教皇国,需要丕平给予军事上的援助,从而实现了西欧政权与教权的最初联盟。政教联盟的建立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原因。本文试图就政教联盟的社会基础做初步的探讨。 一 496年克洛维皈依基督教并不是西欧政教联盟的开始, 而仅仅是为这个联盟奠定的第一块基石。克洛维把皈依基督教作为领土扩张、建立法兰克人统治的一种手段。作为一个明智的统治者,克洛维清楚地认识到,仅以10万法兰克人的力量统治比本民族文明、人口也多得多的地区,是不能采取完全靠掠夺和压服的手段,而是要起用一些愿意服从其统治的罗马贵族,借鉴他们的管理经验。但是,罗马帝国的行政机构已经随着帝国的灭亡而解体,唯一存留下来的只有基督教会。因此,罗马的世俗贵族和教会是克洛维建立其统治所要收服的两个社会阶层。他不仅有意保留了一部分愿意服从其统治的罗马贵族的土地,而且还保存了罗马时期已有的梅斯、图尔、凡尔登等主教区,保留了教会已有的地产。另一方面,法兰克君主和人民皈依基督教可以缓解当地居民对他们的敌对情绪。克洛维以被征服地区高卢罗马人崇拜的圣马丁取代墨洛温氏族的自然崇拜,把圣马丁作为主权的象征,王国的政治代表,以赢得当地居民的服从和支持。高卢南部的大主教阿维多就曾向克洛维建议,把推行基督教作为对外征服的手段①。511年,克洛维下令在奥尔良召开宗教会议,制定法令,强制全体居民参加各项基督教礼拜仪式等活动,并宣布教会法与国家法律有同等权威。随着克洛维向高卢东部和东北的扩张,圣马丁崇拜也在这些地区广泛传播,建立圣马丁修道院和圣马丁教堂,给予它们大量的馈赠。克洛维把教会纳入自己的统治机构之中,把主教和修道院长做为王室的侍从,给予他们官职和土地。这样,一些无力在战场上建功立业而获得官职和土地的罗马大贵族,竞相钻营教会的职务,以进入法兰克王国的统治集团。6世纪著名的编年史家格里高利在《法兰克人史》中,不止一处地记载了罗马贵族贿买主教和修道院长的事例。正是由于高卢罗马教会成为克洛维统治机构的一部分,它才获得国王给予的丰厚的馈赠,才有了土地及财产。正如恩格斯所说:“高卢教会的黄金时代,是在法兰克人信奉基督教以后才开始的。”② 教会在法兰克王国统治中的地位,决定了它必然在王权的控制下进行活动。国王决定宗教会议的召开,确定会议的内容;宗教法令须经国王批准才能施行,主教区要按照王国的行政管理区划定和设立。法兰克人占领了北意大利的部分地区后,立刻把所占领地区属于阿奎里亚大主教管区的三个主教区划归法兰克王国的教会。库尔主教区一直在米兰的管辖之下,614 年在由国王主持的法兰克宗教会议上解除了它与米兰大主教的隶属关系。当勃艮第公爵贡特拉安从伦巴德人手中得到原本属于都灵大主教区的阿尔卑斯山莫里诺地区后,马上就在那里设立自己的主教区,对罗马主教和都灵主教提出的异议置若罔闻。③教会受控于王权最主要的体现在于国王掌握了对教会圣职的授予权。国王的这一权利早在549 年的奥尔良宗教会议上就已经明确地首肯。④获得圣职的首要条件是,候选者必须是国王的臣仆。6世纪末,法兰克王国包括11个大主教在内的125个主教都是国王的臣仆(homo regis)⑤。 克洛维死后,法兰克王权依照习惯法在其诸子中分配,造成了诸王之间为扩大势力范围而不断进行的内战。内战中诸王依靠的是他们的亲兵,以及支持他们的罗马教俗贵族。为此,诸王竭力把没收反对者的土地赠给支持者,从而产生了土地财产权的大转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大地主阶级。这些大地主依靠不断增强的经济实力染指诸王的内讧,攫取统治权。6世纪末、7世纪初,在法兰克形成了以东部传统地区的奥斯特拉西亚家族,和以卢瓦河以北新征服地区的纽斯特里亚家族为首的两个大地主集团。他们以宫相之职掌握着王室的实际大权。687年, 奥斯特拉西亚的赫斯塔尔·丕平独揽宫相大权,自称是法兰克第一人⑥。丕平的胜利表明大地主阶级在法兰克王国统治地位的确立。 把教会和大地主阶级联系在一起的是教会财产。克洛维把教会作为统治机构的要素,给予教会大量的馈赠。不仅如此,教会和修道院还通过继承教徒的遗产,通过享有免税特权,通过欺骗手段等等方式兼并自由人的土地。享有对教会和修道院财产支配权的是主教和修道院长,因此,国王和大贵族在竞赛般地给教会和修道院馈赠的同时,又争先恐后地为自己的家族成员谋求教会的圣职。建立修道院,修造教堂是夺取土地最有效、最省力的方式,从而产生了私有教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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