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巴基斯坦的建立 鉴于国大党、穆盟及英国内阁使团多次谈判的失败,新任印度副王蒙巴顿终于接受了真纳于1943年12月在穆盟卡拉奇会议上提出的“分而撤走”的口号,即要求英国人把印度分成巴基斯坦和印度斯坦,然后离开这个国家。1947年6月3日,蒙巴顿推出《分治的行政结果》,即“蒙巴顿方案”。1947年8月14日,70岁高龄的真纳宣誓就任巴基斯坦第一任总督。在他短暂的任职期间,他为巴基斯坦勾画了一幅美好的蓝图。 1.伊斯兰原则与代议制民主相结合的政体 真纳是在“穆斯林是一个民族”的口号下把印度穆斯林凝聚在一起的。这个口号激发了广大穆斯林的宗教情感,使他们为建立一个穆斯林祖国,为摆脱一切剥削和歧视,特别是为赢得他们宗教信仰的自由权利而奋斗。因此,从这个意义来说,巴基斯坦的建立从一开始就与宗教结下不解之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真纳要把巴基斯坦建成一个宗教国家。他在1941年11月在阿利加尔穆斯林大学演讲时说:“认为巴基斯坦是一个宗教国家是完全错误的。”(25)1943年12月,他在孟买伊斯玛仪学院演讲时又说道:“穆盟不是为宗教利益而斗争,也不是印度教徒所理解的教派组织。穆斯林的宗教权利存在于他们的灵魂和驱体之中。”同时,他还指出:“任何一个宣称文明的政府都不应干涉作为纯真主与人的相互关系的宗教。”(26)他肯定代议制机构是“好的和称心如意的”,并亲自组建了代议制政府,但同时又强调“在制定宪法时切莫忘记伊斯兰教的基本原则”。(27)他一方面强调穆斯林要享有充分的信仰自由,但又不主张建立一个由神职人员统治的神权政府;另一方面,他虽然主张建立代议制政府,但又重视捍卫伊斯兰教的传统理论和价值观念。因此,他所要建立的正是一种伊斯兰原则与代议制民主相结合的政体,即使穆斯林在现代社会环境里按照伊斯兰教的理想和原则生活。 2.以伊斯兰教原则为基础的经济制度 印巴分治后,巴基斯坦面临严重的经济困难。分治前,组成巴基斯坦这一地区的商业几乎为印度教徒所垄断。分治后,他们把所有重要银行和保险公司都迁往印度,扬言要在经济上给巴基斯坦留下“一片沙漠”。(28)印度国库还扣下了巴基斯坦应得的一笔财政余款,印度武库也拒绝拨给巴基斯坦应得的军需品和其它国防装备(29)。同时,由于划分旁遮普造成的“人口对流”,有400多万穆斯林移入巴基斯坦。为安置这些难民,政府几乎耗尽了财源。真纳在1947年9月视察了拉合尔难民营。看到人民的苦难,他深受触动,深感作为国家元首的职责,就是要建立一个“人民的政府”,改善人民,特别是穷人的生活。同时他也看到了造成这种苦难的根源就是剥削制度,他谴责封建主和资本家是“靠一个残暴而可耻的制度发迹起来的”。(30)他对政府官员说,要使巴基斯坦富强,必须首先“尽力为人民谋福利”。(31)那么,怎样才能达到这一目的呢?他认为西方的办法不行,而只能用“自己的办法”,即在伊斯兰教平等、正义原则基础上建立自己的经济制度。他在1948年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开幕典礼上的讲话,清楚地阐明了这一思想:“西方的经济制度不能公平地对待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能根除国际间的摩擦。相反地它倒要对半个世纪中的两次世界大战负很大责任。”他提出,“只有以人类平等和社会正义为真正伊斯兰教概念为基础的经济制度”,才能拯救人类,给人类带来和平、幸福和繁荣。真纳的这种伊斯兰经济思想,显然也受到伊克巴尔的影响。伊克巴尔认为,导致穆斯林贫穷的原因不只是印度教徒的放债和剥削,外国统治同样是他们贫穷的一个原因。因此,他提出通过实施伊斯兰法并按照现代思想发展伊斯兰法来解决这一问题。因此,真纳的经济思想与伊克巴尔的主张在本质上是相同的。他们因此成为伊斯兰社会主义思潮的代表。 3.坚持宗教宽容与民族团结 虽然真纳几十年来孜孜以求的通过印度教徒与穆斯林的团结实现印度自治的理想最终化作泡影,但巴基斯坦成立后,他仍然坚持宗教宽容和民族团结的原则,并再次把这一原则作为“前进中的理想”。他强调,巴基斯坦的每一个公民,无论属于什么宗教、种姓或信仰,都是国家的平等公民,他本人“将永远按正义和平等的原则行事”(32)。他和列雅格特设计的巴基斯坦国旗图案,体现了这一原则。上面四分之三是绿色,代表穆斯林多数;四分之一是白色,代表其他少数民族。列雅格特解释说,这不是任何一个政党或教派的旗帜,因为巴基斯坦不是使某个政党或教派享有特权的国家,而是一个“使每个公民都享有平等权利并平等分担义务的国家”(33)。不过,在巴基斯坦这个新成立的穆斯林占绝对多数的国家里,教派问题已不是主要矛盾,而组成这个国家的各省的地方主义开始抬头。真纳清醒地注意到矛盾的这一转化,因此他一再强调,巴基斯坦是印度穆斯林实现其统一的一种体现,因而必须继续维护这种统一。怎样才能消灭地方主义,维系巴基斯坦的统一和团结呢?真纳未来得及制订出具体措施就去世了。而正是这个问题题导致了巴基斯坦一次次政治危机,他的预言终于在1971年成为事实。实际上,这个问题一直是独立后巴基斯坦政治的核心问题,只是在不同时期在不同地区表现出来罢了。 4.坚持民主与法治 巴基斯坦成立后,真纳担任总督这一最高职务,成为国家无首。但他的民主与法治的思想没有改变,他仍然号召人民批评政府,甚至批评他自己。他把人民对政府的批评看成是敦促政府改正错误的一种手段。他的法治思想则体现在他要在政府中严厉杜绝行贿、贪污和裙带关系。他称行贿和贪污是一剂“毒药”;裙带关系和假公济私是“可恶的弊病”。他认为,这些弊端的产生是政府领导人或政治家干预或向文职人员施加政治压力的结果。因此他教育文职人员,只有不屈服于任何政治压力,不受政党或政治家的影响,才能保持个人的廉洁和政府的威望。 总之,真纳自1947年8月14日就任巴基斯坦总督到1948年9月11日逝世,他在短短的一年里,从政治、经济、宗教与民族、民主与法治等各个方面初步提出了治理这个国家的大政方针与政策。其总体设想是以伊斯兰教为纽带实现巴基斯坦政治上的统一,把巴基斯坦建设成为一个繁荣富强的现代民族民主国家。实际上,他为巴基斯坦设计了一种伊斯兰教传统与现代化相结合的模式。遗憾的是,他未能把这一设想付诸实践就与世长辞了,而把这一艰巨的任务留给了后人。 今年8月14日是巴基斯坦独立45周年纪念日。 笔者仅以此文作为对她的缔造者真纳先生的最真诚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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