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星山晋也《圣德太子胜鬓经讲赞图之麈尾与不执麈尾之讲赞像》(《论丛佛教美术史》吉川弘文馆·1986): “关于麈尾形制,我国幸有五柄麈尾传世,故可推知。正仓院有三柄,法隆寺献纳宝物中有一柄,西大寺有一柄,共计五柄。” (4)《奈良六大寺大观·第十四卷·西大寺》: “麈尾遗品,可举出法隆寺献纳宝物中一柄,正仓院御物中三柄,以上四柄均以挟板为中心,将毛成团扇形挟住,再装上柄,与西大寺遗品形制相异。” 二柄说 (1)《佛具大事典·僧具六》(鎌仓新书): “仓正院宝物中有毫毛残存的一柄及毫毛全失的一柄,东京国立博物馆法隆寺献纳宝物中的一柄,亦毫毛尽脱。” 最近读了几篇国内的文章,或作“多件”,或作“数柄”,也是语焉不详。 正仓院究竟藏有几柄麈尾?为解开这个谜,笔者曾于1984年和1986年两度赴正仓院考察,并得到东京国立文化财研究所情报资料部的帮助,将傅氏列举的四柄麈尾--柿柄麈尾、漆柄麈尾、金铜柄麈尾、瑇瑁柄麈尾,以《正仓院御物图录》(帝室博物馆·1938)及其它权威资料逐一核对,结果如下: 《正仓院御物图录十一》第四十二图、四十四图,分别载有“柿柄麈尾”(图1)和“漆柄麈尾”(图2);第四十五图则载有“瑇瑁柄拂尘”(图3 )和“金铜柄拂尘”(图4),但绝没有“金铜柄麈尾”和瑇瑁柄麈尾”。 第四十五图下附有如下解说: “旧目录作麈尾,但依其形制,当作拂尘。” 从附图可以清楚看到:拂尘(图3、4)骨子仅一直棒,而麈尾(图1、2)骨子,则包括柄、镡、吞口、挟板等;前者毫成束状,“似今之马尾拂尘”,后者毫呈铺开状,“形如羽扇”。两者形制,相去甚远。 显然,“四柄说”是盲从了旧目录,而“三柄说”很可能将《正仓院御物图录十一》第四十三图的“漆麈尾箱”(图5)--用以收纳“柿柄麈尾”的漆盒, 误作另一柄麈尾。① 二、形制 如上所述,正仓院所藏麈尾只有两柄。 “漆柄麈尾”,今毫毛尽失,仅存木质黑漆骨子。挟板长34、宽6.1厘米,沿轮廓线嵌有数条牙线,中心线上有四颗花形钉子,用以固定两块挟板。柄长22.5厘米,贴牙纹。镡为牙质,雕唐草花纹。挟板与柄相交处,为狮啮形吞口。残形全长58厘米。 “柿柄麈尾”,柄长22、挟板长38、宽7厘米,挟板及柄均为黑色柿木。挟板左右及上方尚有毫毛残存,毛为黄褐色,但头梢部呈暗红色;残毛既长又密,颇给人以“靡靡丝垂,绵绵缕细”(陈·徐陵“麈尾铭”)、“豪际起风流”(梁·宣帝“咏麈尾”)之感。镡为牙质;挟板沿轮廓线嵌有牙线;柄头部饰有白牙龙头,柄中段饰有白牙花形透雕,但反面仅以胡粉画上花形。残形全长61厘米,现存于插叶形(扇形)黑漆盒中,从盒形可推知麈尾原形。 早期的麈尾,必具有“拂秽清暑”(晋·王导“麈尾铭”)、“拂静麈暑”(陈·徐陵“麈尾铭”)之实用功能,其制也必“质卑”(王导“麈尾铭”)、“质贱”(徐陵“麈尾铭”),后期麈尾,大概因为“麈”这种鹿类动物的锐减及佛教“不杀生”的戒律,难以古制传世,其形制便渐与拂尘混同,形成一种新的道具--麈拂②。唯魏晋至唐间,麈尾或为清谈工具,或为名流雅器,在贵族和士大夫手中竞争豪华,作为象征学识、身份、地位、权力的仪礼工具,形成“圆上天形,平下地势”(除陵“麈尾铭”)的独特形制--这显然与“天圆地方”之古代中国人的宇宙观相符。 正仓院所存两柄麈尾,材质珍贵,装饰华丽,工艺精巧,“上圆下平”,颇具“名流雅器”之风貌。白化文在《麈尾与魏晋名士清谈》(《古代礼制风俗漫谈》中华书局,1983年)一文中推断为唐代之物,贺昌群则在“麈尾考”(《国立中央图书馆馆刊》复刊第一号)中推定为南北朝的遗品,两种说法虽均无确切证据,但定为麈尾全盛期之遗物,当是可信的。 三、麈毛 麈尾所用之“毫”,古制当为“麈毛”《法苑珠林》云:“法席将毕,忽见麈毛纷然而坠。”遗憾的是,学术界迄今未能确定“麈”究竟为何种动物。正仓院“柿柄麈尾”(图1)的残毫是目前唯一的实物资料,所以是极其珍贵和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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