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极大地推动了人类历史的进步,也使法国犹太人进入了崭新的解放时代;1789年是法国大革命的开始,法国犹太人的解放进程则与法国大革命过程相始终。作为法国大革命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法国犹太人解放进程的展示,不仅是对大革命诸多成果的一次实证,也客观反映了大革命的某些局限和不足。切入法国犹太人解放这一独特角度,可以拓展大革命的另一片别致的视野。以法国大革命历史为背景,本文试图全面阐释法国犹太人解放的历史,对它与大革命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作出分析和解释。 一 1789年是法国犹太人进入解放时代的关节点。在阐释解放的历史进程之前,有必要对1789年以前法国犹太人的社会历史状况作一考察。 严格地讲,法国犹太人是对大革命后获得解放而结为一体的法国各地犹太人的总称;与大革命之前各地犹太人相适应的称谓,应该是在犹太人之前加上迁徙地或居住地的名称,这样更符合其地域性、分散性的特征。 在大革命前夕的法国,犹太人总数约为4万人①,分散在各地。一部分在东北部阿尔萨斯、洛林等地,这一地区自17世纪末从普鲁士划归法国起,就有犹太人居住,且人数不断增加;以阿尔萨斯为例,1690年有587个犹太家庭,1754 年,有2565户犹太人,到1874年大革命前最后一次人口普查时,该地犹太人家庭已有3913户,人数达19707人,这还不包括数量超过5千的暂住人口;在洛林的公爵领地住有约4千犹太人,还有3,500犹太人居住在梅斯地区。在法国西南部地区,从16世纪后半期开始出现来自葡萄牙和西班牙的犹太人,人数随宗教迫害的高涨而增加,到大革命前夕,约有3,500犹太人居住在波尔多、巴约纳一带;此外,各地还有许多小的犹太人居住点。来自德国和葡萄牙的犹太人,只是在巴黎才共同生活在一起,人数约500,除此而外,东北部犹太人与西南部犹太人绝少联系。另外,罗马教皇在法国的领地里还有约2500犹太人,他们于1791年该领地并入法国后,也加入进法国犹太人行列。 在法国的犹太人人数少,居住地也分散,但由于犹太教等文化心理因素的维系,各地犹太人都组织起各自独立的社团,这些社团是法国犹太人社会的基础,也是犹太人历史文化的载体,对这些社团特点的分析,能使我们概要地把握大革命前夕犹太人的社会历史状况。 第一,犹太人在政治上无权,处于被压迫的地位。犹太人长期被排除在法国的政治生活之外,甚至连基本的居住权利也得不到保障,蒙受着只是他们才有的侮辱性居住限制。所有的大城市都禁止犹太人居住,少数享有特权的犹太人例外;犹太人进入城市要交纳特别税,在某地定居要交纳“人头税”,他们中的大部分只能居住在城市的郊区或乡村。如此低下的社会地位,使犹太人无法奢望在政治生活中有大的起色。进一步导致犹太人对政治失去信心,从而对自己的政治权利很少关心,很少提出要求;各地犹太人之间是独立的,没有证据证明在大革命以前,他们曾一致行动或协调过他们之间的活动。突出的事例是,在1788年召开的一次讨论犹太教的会议上,较富裕的西南部犹太人由于已被当地社会接受,比东北部犹太人享有更高程度的自由权利,因而关注的核心是保护他们已有的“特权”,而东北部犹太人是兴趣集中在获得完全的宗教自由,提高居住和商业方面的权利,但是,无论哪个地区的犹太人,都没有关心政治上的公民权,也不对其提出要求。② 第二,犹太人在经济上受到严重歧视,基本上被排斥在社会经济生活之外。犹太人没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并被禁止从事许多行业,这就使犹太人失去了积极主动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可能;大多数犹太人依然操持一再使他们招致祸害的危险职业:商业、金融业,而且是最低级的小商小贩和高利贷。犹太人藉此维持了生计,却也因此被视为“高利贷者和吸血鬼”③,引起公众和社会舆论的仇视与反感。1778年,阿尔萨斯地区的一些农民因无力偿还犹太人的高利贷,而引发了一起伪造收据的丑闻,此事虽经法院审判而了结,却表明犹太人维持生计的行为已被看作造成一些农民贫困、痛苦的原因,也表明犹太人在经济领域无论如何表现其才能,终不免为社会歧视。 第三,犹太人在宗教文化方面处于落后、保守的消极状态。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宗教的不宽容政策,使犹太教在信奉天主教的法国始终得不到合法地位,一直处于秘密的地下状态,城市和乡村的犹太教堂大多被关闭,犹太教徒不能公开举行敬神仪式,有时还受到改宗天主教的威胁;另一方面,犹太教在各个社团内部仍然发挥了极大的凝聚作用,犹太教教士除负有传播教义的使命,还拥有解决世俗事务的职权。在一个恶劣的社会环境里,这两方面的因素使教义、教规相当保守的犹太教更趋向于封闭,其后果是从文化上阻碍了犹太人与所处社会的各种联系,使信奉犹太教的犹太社团在法国民众眼中成为“国中之国”,从而与社会相隔离。 第四,犹太人社团相互间独立,缺少组织联系。苛刻的居住限制迫使犹太人在狭小的空间里作艰苦的求生努力,他们人数原本不多,因限制而更加分散,在一些乡村里犹太人的数量常常只是一个单独的犹太人家庭④;与这一情况相对应的现象是犹太人在各地建立了为数众多的社团,仅东北部的下莱茵区一地就有约180个社团⑤。由于犹太人在政治、经济等方面所处的卑下地位,社团组织并不能在争取各种权利方面作多少积极的工作,更多地处于自我保护的闭关保守状态;社团之间缺少组织性的联系,致使许多地方犹太人之间的关系仅仅是基于个人情感纽带,而没有组织基础。各地犹太社团更大的局限性还表现在,它们宁可关注各自的独立性,宁愿以独立的实体存在,也不联合成一个全国性的组织。 犹太人及其社团在政治上无权力、经济上受歧视、宗教文化上趋于保守,加上缺乏组织联系、形同散沙,所有这些充分反映了当时法国各地犹太人真实的社会历史状况,他们主要是为起码的生存权利作努力,而不是为政治解放作斗争。这一切为即将到来的解放时代提供了必要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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