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政权初期的政教关系(2)
2、教会原来占有的财富(主要是生产资料)统统被没收,归劳动者使用。 3、结束了教会统治学校和教会统治、监督人民思想的现象,今后,教会宣扬的思想,不再是国家提倡的思想,而正相反,是国家竭力反对和清肃的思想。 4、国家法令规定群众有信教的自由,也有不信教的自由。但国家的政策明显的是在抑制信教的自由,而宏扬不信教的自由。 苏维埃政权的各项法令规定了教会在新国家中的地位,也阐明了苏维埃国家政教关系的实质,即教会由原来有种种特权的统治阶级成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对象。 这种政教关系还可以从苏维埃国家颁布的第一部宪法的条文中得到证实。1918年7月10日,在全俄苏维埃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的宪法,即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根本法)曾明文规定:修道士、教会人员和宗教祭司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宪法中,把教会人员同靠雇佣劳动、非劳动收入的剥削者、私商、旧警宪人员、旧皇族等并列为非公民,即不享有公民权利的被专政对象,这一点已非常明确。 苏维埃国家的这种政策显然是不妥的。虽然它在以后颁布的宪法中修改了这一条,但在当时却产生了不良的后果。 由于教会在革命前后地位的急剧变化,以及新国家对教会采取的政策,招致了教会中绝大多数人对苏维埃政权的不满。他们对苏维埃政权一系列法令持敌对态度。他们宣称,这些法令是“公开迫害”教会,是扼杀“东正教自身的存在”。就在1917年11月革命的日子里,с·н·布尔卡科夫教授在全俄宗教会议上曾大声疾呼:“东正教的生活能振兴国家的制度和文化。就教会自身的思想而言,它不能容忍教会与国家的分离。教会不能拒绝给世界以光明,不能改变信仰。教会的任务不能由政府主张的政教断绝关系来确定,而应由上帝面前人民的伟大义务来确定。”⑤这种呼声代表了教会方面整个情绪。 当然,教会方面对待苏维埃政权大致分三种态度。第一种人是仇恨苏维埃政权,并千方百计地想推翻新政权。他们积极地参加反苏维埃行动,与帝国主义干涉军、国内白卫军相勾结,在内战时期组织了所谓“耶稣团”、“圣母团”、“圣十字架团”、“戈夫利尔宪兵团”等等,协同白卫军与红军作战。还有些人直接参加白卫军,在军中作祈祷和其它服务工作。个别的高级主教则与帝国主义相勾结,共同策划反苏维埃行动,这些人是死心塌地的苏维埃政权的敌人。 第二种人包括大多数的神职人员,他们从维护教会的利益出发,反对苏维埃政权的法令,极力维护教会的原有地位。他们有很多反苏维埃政权的言论,但很少有反苏维埃政权的行动。这些人以当时的东正教大牧首吉洪为首,也包括列宁格勒总主教维尼阿明等人。这些人在与政权的对抗中以理力争,大声疾呼,企图恢复教会的地位。这批人在1917年12月2日的全俄宗教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俄罗斯东正教法律地位》的决议。这个决议称:国家事先没有征求教会的意见和没有得到教会的同意,不能通过与教会有关的任何法令。但苏维埃政府并未因教会的任何决议而改弦更张。为此,吉洪大牧首于1918年1月19日向俄国东正教的主教们和信徒们发出呼吁书,其中揭示了当局如何压制教会并对教会的无辜者使用暴力的事实。大牧首号召教民,积极站到“教会战士的队伍中去,……从而不与人类的恶魔建立任何联系。”⑥1918年1月25日,即在教会与国家分离法令公布后两天,全俄宗教会 议发表如下评论:“法令以信仰自由为借口,企图恶意地侵犯东正教生活的整个制度,是公开反对东正教的压制行为。”⑦ 除以上两部分人外,在东正教内部,还有十月革命后产生的革新教派。革新教派在政治上主张改革教会的政治路线,接受革命后产生的事实,处理好与新政权的关系,以便使教会适应新的环境。在教会内部,他们主张随着政治环境的变化而改革教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们认为,革命带来的“危机”,不是教会本身,而是教会生活的旧有形式。他们主张,既然已在苏维埃制度下求生存,就要适应这个制度,维护这个制度。如果坚持反对这个制度,搞反苏维埃活动,将给教会带来灭顶之灾。他们的主要代表教派有:《新生教会》、《教会复兴联盟》、《古代圣教徒教会村社联盟》等。革新教派的主张,被教会内正统人士斥责为“叛徒”,但也代表了教会内一部分人的要求。 从苏维埃的立场上看,教会内部的三种人代表了左中右三种立场,虽然三种人政见有差别,他们的共同之点是想维护教会的利益,维护教会的独立,使教会能生存下去。但是,教会的想法与国家对教会的根本方针是不相容的。因此,从十月革命后初期的情况来看,政教关系处于尖锐对立之中。而且,苏维埃政权也并未因教会内部有左中右之分而实施不同的政策。 二 从1918年夏天开始,苏俄国内战争爆发,在新生的苏维埃政权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国家更无暇仔细研究对宗教的政策了。为了动员国家的全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战争,挽救危亡的政权,国家对一切阶级和阶层,尤其是对敌对阶级(包括教会)实行了更为严厉的政策,这一政策被称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在内战时期,对教会实行的严厉措施包括:对一切教会、寺院、修道院的财产实行国有化;把大批的寺院、修道院改造成国营农场、农业公社和农业劳动组合;对寺院和修道院的其他财产(包括生活资料)实行没收和强行掠夺政策,以满足战争的紧迫之需。 十月革命后,根据苏维埃政权的《土地法令》,属于教会、寺院和修道院的土地及其农业生产资料,已被各级苏维埃没收,分给劳动农民。接着,在内战时期,为尽快使宗教消亡,开始把大批的寺院和修道院改造为国营农场、农业公社和农业劳动组合。这个过程就是把宗教组织改造成农业组织的过程。这种改造形式上是和平改造,实质上仍是暴力改造。根据前苏联1975年发表的资料,到1921年3月,在俄罗斯联邦24个省的400个寺院中,已有116个被改造成国营农场或副业农场,⑧又有85个修道院被改造成修道院式的国营农场。此外还改建许多农业公社和农业劳动组合。这种政策是整个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一部分,当时苏维埃国家把全国一切大中小企业都收归国有,对农民实行余粮征集制,实际上把农民所有的粮食都一掠而空。把寺院和修道院改造成国营农场和其它农业组织,目的是把这些宗教组织变成国家粮食生产基地,以供应战争和工业用粮之需。 还是从十月革命前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粮食和生活用口(糖、茶、烟、酒、油、衣物、毛皮和布类、肥皂等)就成为俄国最短缺的物资,在内战时期,短缺到只能凭卡供应的程度。在最困难时期,每天每人只供应2~4两面包。就在这种形势下开始了对寺院生活物资的搜查和没收。仅以1919年夏北部地区索洛维茨修道院被查抄为例,当时以搜查白卫军武器为名,对这个修道院进行突然搜查,结果查出修道院许多粮食、布匹、衣物、鞋、毛皮等,统统被没收。搜查后,修道院院长向省执委会的代表保证说:“再也没有任何隐藏了!”然而,又来个第二次突然搜查。结果,查出在面包坊中的1500普特面粉,在墙壁中发现100普特制鞋的皮革,又搜出埋在墙根下铁箱中的20万卢布现款。之后又在夹壁墙中搜出2大桶红酒、14瓶酒精以及蜂蜜和铜管子等物。⑨这些东西都成为搜查者的战利品。这种搜查有时不是一次两次,因此对寺院的搜查,可以说达到干净彻底的程度。在霍尔莫高尔修道院,连精心建造的密室中的200件金银器物也被发现,甚至连藏在脏水坑下面的两桶食用油也无一幸免。⑩当寺院和修道院的生产资料被没收,其生活资料也尽数被掠走的情况下,想把寺院继续维持下去,包括想维持神职人员的生计已相当困难了,这当然是加速教会“消亡”的“最佳”办法。 在这种咄咄逼人的政策下,俄罗斯东正教会还是采取了有节制的忍让政策。1918年10月8日,吉洪大牧首发表告全国教民书,号召主教和牧师们,“回避涉及政党斗争和发表言论”,“服务于任何世俗的、人道的上级”,试图以忍让求得自保,使教会在困难处境中生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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