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存在语言与文字的障碍,入唐留学生一开始很难直接读懂汉文典籍,到国子诸学习业的困难可想而知。而参加宿卫则是一个可行的学习途径。唐朝的宿卫包括日常的宫廷警卫、大朝会及大驾行幸时的仪仗等。据《唐六典》载: 左、右卫大将军、将军之职,掌统领宫廷警卫之法令,以督其属之队仗,而总诸曹之职务,凡亲、勋、翊五中郎将府及折冲府所隶者,皆总制焉。凡大朝会,率其属以黄质鍪、甲、铠、黄弓箭、黄刀、黄楯、黄、黄麾、麒麟旗、角端旗、赤熊旗之类,为左、右厢之仪仗。每月,亲、勋、翊五府之三卫及折冲府之骁骑应番上者,各受其名簿,以配所职。凡宿卫内廊閤门外,分为五仗(一曰供奉仗,二曰亲仗,三曰勋仗,四曰翊仗,五曰散手仗),皆坐于东、西廊下。若御坐正殿,则立于两阶之次。在正门之内,则以挟门队坐于东、西厢。承天、嘉德二门之内,皆大将军守之。诸门及内厢宿卫之仗,无将军者,则以中郎将一人权代其职。若大驾行幸,则如卤簿之法以从。(15) 其他掌管宿卫的诸卫还有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监门卫等,其宿卫之制大体同于左右卫,只是旗帜的颜色和所处的位置不同而已。由于礼仪既是为了维护皇权的神圣性,(16)也是维持朝廷尊严与秩序的必要保证,所以参加宿卫时与皇帝的距离很近的宿卫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朝章礼仪,唐朝的律令和礼制对此也有严格规定。参加宿卫可以学到的内容,不仅是各种典章名物、朝廷礼仪、百官班序等明显可见的东西,还包括那些无形的体现朝廷威仪和官场心态的文化。 大朝会并不经常举行,大驾行幸也不频繁发生,日常的宫廷警卫则轮流当番,“凡应宿卫官各从番第”,其中“蕃人任武官者,并免入宿;任三卫者,配玄武门上,一日上,两日下;配南衙者,长番,每年一月上”(17)。作为“蕃人”的新罗留学生,其实际当番的时间并不多,所以有时间到国子监诸学去附学读书。 从新罗善德王九年(唐太宗贞观十四年,640)“遣子弟于唐,请入国学”(18)开始,新罗就不断派遣子弟入唐宿卫,并且有不少宿卫子弟附学读书。这些被称为“宿卫学生”或“宿卫生”的子弟,是新罗入唐留学生的主体。据《三国史记》卷七《新罗本纪第七》记载:新罗文武王十五年(唐高宗上元二年,675)秋九月,“薛仁贵以宿卫学生风训之父金真珠伏诛于本国,引风训为向导,来攻泉城”。又,《唐会要》记载,“开成元年六月,敕新罗宿卫生、王子金义宗等,所请留住学生员,仰准旧例留二人,衣粮准例支给”(19)。上引崔致远《遣宿卫学生首领等入朝状》提到,“新罗国当国差遣宿卫学生、首领入朝,请附国子监习业。谨具人数姓名,分析申奏如后。学生八人(崔慎之等)、大首领八人(祈卓等)、小首领二人(苏恩等)”。状文中“请附国子监习业”的人员包括其所列全部十八人,而不仅仅是崔慎之等八名学生,而且学生和大小首领都要参加宿卫。崔致远《奏请宿卫学生还蕃状》则说,“新罗国当国先具表奏宿卫习业学生四人,今录年限已满,伏请放还。谨录姓名奏闻如后(金茂先、杨颖、崔涣、崔匡裕)”。也表明金茂先等四名所谓“宿卫学生”是参加宿卫并入学习业的。关于入唐新罗留学生的身份,皆非今日所谓全日制学生,而是在参加宿卫的同时配入国子监习业,这一点还可从以下材料得到证明。《册府元龟》载: 敬宗宝历元年五月庚辰,新罗国王金彦升奏:“先在太学生崔利贞、金叔贞、朴季业四人,请放还蕃;其新赴朝贡金允夫、金立之、朴亮之等一十二人,请留在宿卫,仍请配国子监习业,鸿胪寺给资粮。”从之。(20) 可知“宿卫学生”这一群体,被新罗国王遣至唐朝受业,并不是作为纯粹入学读书的留学生,而主要是来参加宿卫。通过宿卫,可以见习朝章,观光礼仪,所学到的是更为直接的东西。“观光”一词,所指即为担任宿卫而对朝章典仪进行观察和学习。崔致远在《桂苑笔耕集》的自序中说: 臣自年十二离家西泛,当乘桴之际,亡父诫之曰:“十年不第进士,则勿谓吾儿,吾亦不谓有儿,往矣勤哉,无隳乃力。”臣佩服严训,不敢弥忘,悬刺无遑,冀谐养志。实得人百之,己千之,观光六年,金名榜尾。此时讽咏情性,寓物名篇,曰赋曰诗,几溢箱箧。(21) 高明士认为,“所谓‘观光六年’,在当时的唐朝与新罗皆无此年号,宜如严氏所解在唐逾六年之意,时年十九,也就是在唐游学六年”(22)。其实,此处所谓“观光”无疑与年号无关,也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游学,从参加宿卫、观光礼仪的角度理解,其义甚明。 周边各族各国的入唐留学生只有在宿卫之余,才附学读书,即到国子监诸学之中旁听经史。《唐会要·学校》所载贞观时期“高丽、百济、新罗、高昌、吐蕃诸国酋长亦遣子弟,请入国学”(23),所指酋长子弟之入学情况,亦当如此解释。诸国酋长子弟之所以以宿卫子弟的身份附学读书,而不是作专职学生,一方面是由于他们迫切需要学习的是实践中的朝章礼仪而非书面上的经史知识,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这些子弟的经史知识还达不到国子诸学对生徒的要求,某种程度上还只能作为旁听习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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