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贾新儒学“圣人”观探析(2)
第一,“圣”即“君”,“君”即“圣”的圣君合一思想。 陆贾改造了传统儒家的“圣人”观,将先秦孔孟儒家作为理想人格楷模的“圣人”改造为“握道而治”的拥有天下权力的“君主”。在先秦孔孟儒家的思想中,夏、商、周三代治世,尧、舜、禹、汤、文、武、周公是“握道而治”的圣化之君。但自春秋以来,历史便进入“霸道”之世,诸侯争战,天子式微。于是“圣人”“贤人”便成为一种社会理想的传承授道者以及理想人格的履行者。“圣”与“君”在外延与内涵上出现了极大的歧义。《论语·雍也》记孔子语云:“子贡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曰:‘何事於仁,必也圣乎!’”将“圣”定义为济众惠民。孔子一生经历坎坷,凄凄惶惶,四处奔走,干七十诸侯而不用,却并不失“圣人”资格。因此,“圣”“贤”在这时,已经与“君主”“富贵”不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2](《述而》)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卷,人不堪其忧,而回也不改其乐”[2](《雍也》)。这种“素王”理论,既是传承三代文化的儒家后学对时势的无奈,也反映了孔孟理论在“圣”与“君”、“贤”与“贵”、“仁”与“富”上的分裂。 陆贾从西汉承秦变秦的目的出发,在维护既定的君主集权官僚政治下,希望吸收秦覆亡之教训,让君主担当、承载起以《诗》《书》治天下的道义责任感,于是强调“圣”与“君”在新形势下的统一。他认为,西汉建立,是“天道”所立,“人道”所归。因此,新朝代的帝王,应是奉行“天道”的新“圣人”。“圣人乘天威,合天气,承天功,象天容,而不与为功,岂不难哉?”“统四海之权,主九州之众,岂弱於武力哉?”[1](《本行第十》)在这里,陆贾眼中的“圣人”,已不是仅承载社会理想的理论传授者及人格理想的个体实践者的角色,而是替天行道,除恶清污,“统四海之权,主九州之众”的理想社会的建设者及设计者的角色。“圣”“贤”不再是道德修养、品行修为上的狭隘的人格意义,而是更具政治上掌控权力,主宰天下的社会控制的意义。这样,“圣人”观就出现了新的涵义:一方面,将西汉统治政权的刘氏皇权誉号为“圣”,体现了他们顺天心、秉天威、合天气、承天功的承秦的合法性及合理性,从政治哲学的立场上为西汉政权进行了论证与辩护;另一方面,将儒家理想人格模式的最高赞誉封在刘氏皇权头上,也是对他们建国后的政治实践及价值目标进行了“紧箍咒”似的定位,要求他们去秦之弊,而行宽民之道,惠民之政,由此使战乱日久的汉初社会尽快恢复生机。 因此,陆贾十分强调“圣”与“君”的同一。他将这种同一归纳为“承天功,象天容”的“圣德”,主张“圣人”治世,当以“德”为先。“故圣人卑宫室而高道德,恶衣服而勤仁义。不损其行,以好其容;不亏其德,以饰其身。国不兴不事之功,家不藏不用之器,所以稀力役而省贡献也。”[1](《本行第十》)所谓“德”,即是儒家所说的治国的纲常、仁义,即在处理帝王与国家、民众的关系上,要以民为本,节用崇俭,以仁义礼智来修习自身,使作为新圣人的刘氏“圣君”能上合天心,下顺民情,由此一改暴秦的苛政酷法。陆贾认为,君主权力与道德的结合,是汉代政权能否渡过刘项之战后社会衰颓,民不聊生局面的重要指导思想。“夫居高者自处不可以不安,履危者任杖不可以不固。自处不安则坠,任杖不固则仆。是以圣人居高处上,则以仁义为巢;乘危履倾,则似圣贤为杖。故高而不堕,危而不仆。”[1](《辅政第二》)这里明显看出,陆贾是把作为同“圣德”的仁义及蹈仁行义的贤人视为履危度艰的手杖,高居不堕的巢穴,即权力与道德相结合的工具性要素。陆贾为此举古圣贤之例说:“昔者,尧以仁义为巢,舜以稷、契为杖,故高而益安,动而益固。处宴安之台,承克让之涂,德配天地,光被八,功垂於无穷,名传於不朽,盖自处得其巢,任杖得其人也。秦以刑罚为巢,故有覆巢破卵之患。以李斯、赵高为杖,故有顿仆跌伤之祸,何者?所任者非也。”[1](《辅政第三》)两种不同的兴亡结局,由两种不同的论政指导思想所导致。因此,就圣君之德而言,行仁义就“高而益安,动而益固”;而就历史的兴替存亡言,“杖圣者帝,杖贤者王,杖仁者霸,杖义者强,杖谗者灭,杖贼者亡。”[1](《辅政第三》)仁义之“德”是君主顺天行道的第一法则。 第二,陆贾还继承、发展了传统儒学的历史本体论思想,论证“圣”与“君”相结合的本体论意义及历史观法则。 在先秦儒家看来,商汤征桀,武王伐纣,是顺天道而合世心的事,是以“有道”征“无道”,“有德”伐“暴政”的范例。在陆贾看来,刘汉代秦政,同样像汤武一样,是天道的表现,历史进化的法则。“若汤、武之君,伊、吕之臣,因天时而行罚,顺阴阳而运动,上瞻天文,下察人心,以寡服众,以弱制强。……讨逆乱之君,绝烦浊之原,天下和平,家给人足,疋夫行仁,商贾行信,齐天地,致鬼神,河出图,洛出书,因是之道,寄天地之间,岂非古之所谓得道者哉。”[1](《慎微第六》)陆贾是用儒家的道义法则来解释历史的兴亡更替,即“天道无亲,惟德是辅”。但是,尽管陆贾强调了儒家道义原则在历史发展中的重要性,可他更加注重权力法则与道义原则的结合,即“圣”与“君”,“政统”与“道统”的统一。他说:“夫人者,宽博浩大,恢廓密微,附远宁近,怀来万邦。故圣人怀仁仗义,分明纤微,忖度天地,危而不倾,佚而不乱者,仁义之所治也。”[1](《道基第一》)仁义必须要依据权、势、力,才具有主宰思想的实力及由此延伸的主宰社会、国家、天下的权力;反言之,在历史的治道中,权、势、力也必须奉行“人道”的法则即仁义礼治纲维,才能“危而不倾”“怀来万邦”,德化天下。因此,在评价三代因革时,陆贾是倡扬商汤代桀,武王伐纣的“因天时而行罚,顺阴阳而运动。上瞻天文,下察人心”的作法。在他看来,“天道”即是仁义,而“阴阳”即是仁义之顺化。汤、武征伐,就是一种“怀仁仗义,分明纤微,忖度天地”的行为。这样,以“道统”去规范“政统”,而以“政统”去发扬、延续“道统”,就是一种合乎“天道”法则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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