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协时月正日”。此亦《尚书·尧典》文,《王制》作“考时月定日”,与《尧典》略同。伪孔传曰:“合四时之气节,月之大小,日之甲乙,使齐一也。”《史记正义》引郑玄说曰:“协正四时之月数乃日名,备有失误。”两解虽含有晚出的观念,但都反映所谓“协时月正日”就是记录天象、颁布历法。华夏文明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农业文明之一,因而对与农事相关的历法的需要尤感迫切,而颁布历法也自然成为王在巡守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不过,《尧典》有分命羲仲“寅宾出日,平秩东作”,命羲叔“平秩南讹”,命和仲“寅饯纳日,平秩西成”,命和叔“平在朔易”等一段文字,细玩文意,我们感到与颁历相伴,早期必然还有十分隆重的仪式。寅,敬也;宾,导也。郑玄说:“寅宾出日”,就是“春分朝日”。平,辨也;秩,次序也。平秩,含有辨别测定之义,东作,指日东升的时刻。这八个字前半是讲用某种动作引导春分之日顺利升起,后半才是讲对日出时刻的观察、测定和记录,其间包含着如此丰富的内容,难道不十分令人深思吗?同样地,当秋分日西没的时刻,也要送其顺利地落入地平线,这叫做“寅饯纳日”,饯字送行的含义一直保存到今天。而当夏至时日道从北回归线向南移动,或冬至时日道从南回归线向北移动,仍是既“平秩南讹”、“平在朔易”,而且还要作出一定的表示,以敬日之回归。日出需导,日入需送,这些导与送的动作,又很容易使人想到巫师做法。羲与和原是日神和月神,在《尧典》中却被分化成四个历史人物,我们似有理由推测,起初导日、送日的执行者应是王者本身。若此说大致不误,则“协时月正日”也就有了完全不同的意义,即古王不仅于巡守时公布天象和历法,而且极可能还以逼真的表演,证明日月运行、四季更化都处于自己无边法力的支配下。他的存在及行为既然对诸邦人民如此重要,他的崇高地位也就轻易无法动摇了。 上述四项前两者为主祭,后两者为主事,而实际上又存在着相互重合与交叉。古人既常靠祭神或巫术来达到实用的目的,主祭与主事界划不清也就自在情理之中。依前引孟子的说法,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与之”;主事而“百姓安之”,是“人与之”;那么,有谁还能从王或天子的手里夺走天下呢。 还应讨论一下巡守制度能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初步的看法是:巡守制度是早期国家阶段邦国联盟之王用以控制盟邦的主要政体形式。王在巡守中既主祭,也主事,或借巫术的法力,或诉诸神的权威,使自己成为诸邦利益的保护人,同时也成为凌驾于诸邦之上的统治者。最初的王,往往也是法术最高的巫师,人们相信自然与社会的和谐都有赖于他的存在,因而对他的巡守一般持欢迎态度,认为王的到来可以神秘地起到“助不给”、“补不足”的作用。王活着则“讴歌”之,王死后则“百姓如丧考妣”、“四海遏密八音”。由于巫师需要极为充沛的精力,所以,尧老了,就挑选舜来接替他,舜老了,又挑选了禹。舜经过种种巫师训练才最终接过了尧的职务。大约是在殷代,巫术文化开始为“尊神”、“先鬼”的祭司文化所代替,而王也由兼任大巫师一变而为兼任最高祭司。殷人重视祭祀祖宗神、自然神和帝(21),周人则把祭帝变成祭天。“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22),谁获得了主祭权,谁就获得了代表天、帝统治万民的资格。商灭夏、周灭商无一不带争夺最高祭司权的性质。汤攻桀先从干涉葛伯的祭祀事物入手,武王宣布纣的罪状,首列“昏弃厥肆祀弗答”,便是明证。至此,巡守便不仅是对主祭、主事二权的具体履行,而且也带上了“祭天告成”的内涵。 三、巡守制度的演变 历史是动态的。时代前进了,巡守制度同其它事物一样,也必然会发展变化。 易为人知的是,记录巡守制度的文献不停地在变。如:据《尧典》、《王制》与《封禅书》等,都是说春天要到东方去巡守,夏天要到南方去巡守,秋天要到西方去巡守,冬天要到北方去巡守。但实际上,直至商和西周初年,仍是仅有春、秋两秀的划分,故人们常习惯地把春秋作为一年的代称,而将四季与四方相配的做法,更应是邹衍“五德终始”说广为流行后的产物。因此,上述几篇文献中的巡守制度,已经打上了阴阳五行思想的深刻烙印。至于巡守必至四岳,一岁而遍,这当然是受了大一统观念的影响,甚至是大一统王朝成立之后方能出现的新意识。《尧典》虽云四岳,其具体山名则仅指出了一个岱宗。至司马迁据《尧典》等写《封禅书》,却已十分肯定地说:“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岱宗,泰山也”;“五月巡守至南岳,南岳,衡山也”;“八月巡守至西岳,西岳,华山也”;“十一月巡守至北岳;北岳,恒山也”。并于四岳之外,加上了中岳嵩山,合为五岳,增益之迹,灿然可寻。或者我们竟可推定:巡守制度被改造的过程,与五岳被逐渐固定为五方某一名山的过程,应是同步的。另外,像《尧典》、《封禅书》所谓的“同律度量衡”,显指统一法律和度量衡,这恐怕也只能在秦并天下后,才会提上议事日程。 单就有关记录的文字修饰来看,也同样存在不断抄袭、不断精炼的现象。如,讲到“南巡守”,《尧典》说“如岱礼”;讲到“西巡守”,《尧典》说“如初”;讲到“朔巡守”,《尧典》说“如西礼”。文词不够一贯,亦嫌简而不通。至《礼记·王制》,则依次改为“如东巡守之礼”、“如南巡守之礼”、“如西巡守之礼”,不仅句式一律,而且文意也通顺得多。《史记·封禅书》和《五帝本纪》进而又把“如东巡守之礼”等三句全部省去,只在最后用“皆如岱宗之礼”或“皆如初”总括巡狩南、西、北三方的活动,益发显得简明扼要(23)。可见说记录巡守制度的文献不停地在变,能从多方面得到证实。这样,我们就不妨大致得出结论说,尽管巡守制度的存在由来已久,它被录入典籍的时间也不甚晚,但因在时代发展中曾被陆续改造,就变得似是而非,令人难于相信了。许多学者在否定现存文献中的巡守制度为尧舜之制的同时,往往也否定了巡守制度本身,原因概出于此。 我们既承认巡守制度的客观存在,便应在叙述有关文献的演变之外,另对巡守制度自身的变化也予探讨。前节曾把早期巡守制度的内容粗略概括为“主祭”和“主事”,如果分析不误,我们初步认为,时代越往后,主祭的一面就越加强,主事的一面就越削弱。 先看秦始皇。他于“即帝位三年,东巡郡县,祠邹峄山,颂秦功业”,接着就“除车道,上自泰山阳至巅,立石颂秦始皇帝德,明其德封也,从阴道下,禅于梁父”,继而又“东游海上,行礼祠名山大川及八神,求仙人羡门之属”。后又于始皇二十九年“复游海上,至琅岈,过恒山,从上党归”,于始皇三十二年“游碣石,考入海方士,从上郡归”。最末一次是在始皇三十七年,他“南至湘山,遂登会稽,并海上”,目的是“冀遇海中三神山之奇药”,终于没有遇上,结果却“还至沙丘崩”。再看秦二世,他在位时间虽短,却也于登极之初就“东巡碣石,并海,南历秦山,至会稽”,不仅“皆礼祠之”,而且尽刻辞于始皇所立石旁,“以章先帝成功盛德”。入汉,第一个动了巡守之念的是文帝,他认为“方内艾安,民人靡疾,间者比年登”,“皆上帝诸神之赐”,遵照既“飨其德,必报其功”的传统,于是乃“使博士诸生刺六经中作王制,谋议巡守封禅事”,然终因故未成行。具体履行了巡守计划的是他的孙子汉武帝。这位好大喜功的帝王不仅东上泰山,数至海上,北及碣石,巡自辽西,历北边,至九原,而且还“登中岳太室”,“登礼潜之天柱山”,改天柱山为南岳,“浮江”,“过彭蠡”,“礼其名山川”,“过祭恒山”等,所谓五岳四渎,真的差不多被他巡遍了。然细考武帝行事,他热衷于巡守,除“欲放(倣)黄帝以上,接神仙”,“与神通”,“比德九皇”以外,就是为了“考入海方士”,“冀遇蓬莱”,“采芝药”,以期长生不死,与秦始皇的做法并无什么不同。从以上的叙述中可以看出,到秦汉时期,巡守虽在客观上具有“匡饬异俗”、加强统一的作用,同时又受到燕齐神仙方士思想的强烈影响,但其核心却完全变成了于名山之巅“祭天告成”、“明其得封”。故司马迁要作《封禅书》,又感到“其仪阙然烟灭,其详不可得而记闻”,便拿《尧典》所录巡守礼来替代,自此,巡守居然与封禅趋于合一,很难加以分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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