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初稿曾于1998年6月分别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召开的国外社会科学发展研讨会上和南开大学历史研究所宣读,与会者的评论和提问对我修改和充实本文颇有帮助;南开大学的杨生茂、李剑鸣两位教授对本文的修改提出了重要的参考意见,在此一并致谢。 1994年10月,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全国中小学历史教学中心(NCHS)向外界公布了一套《全国(中小学)历史教学标准》(National History Standards)。这套《标准》一共三部:《5-12年级美国史教学标准》、《5-12年级世界史教学标准》和《K-4年级少儿历史教学标准》。(注:National Standards for United States History:Explori-ng the American Experience,Grades 5-12(National Center for Hi-story in the Schools,1994);National Standards for World History:Exploring Paths to the Present,Grade 5-12(National Center for History in the Schools,1994);National Standards for History for Grades K-4:Expanding Children's World in Time and Space(National Center for History in the Schools,1994)。5-12年级相当于我国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三年级。K-4年级指幼儿园至小学四年级。)《标准》是美国政府中小学教育改革计划的一部分,其制作得到美国联邦教育部和国家人文基金(NEH)的资助。《标准》的初衷是为全国中小学历史教师提供一种统一的教学指南,提高历史教学的质量,不料,公布后却引发了美国社会对美国历史和历史教学的一场大辩论。 为什么《全国历史教学标准》会引起如此强烈地反响?它对美国历史的解释与传统史观究竟有何不同?反对和支持《标准》的人怎样看待它的作用?他们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围绕《标准》的辩论学方法和教材诸方面都有重要的突破,对培养美国学生的美国史观十分重要。关于《标准》的辩论也惊动了政界。美国国会参议院于1995年1月通过决议,对《标准》进行谴责,并威胁停止对《标准》制作单位的拨款。迫于压力,NCHS对《标准》(尤其对《美国史教学标准》)进行了修改,但对它的批评和反对并没有因此而停息。 从1994年10月到1998年初,反对和支持《全国历史教学标准》的文章和评论频频出现,学术界、教育界和新闻媒体都加入了辩论。三部《标准》中争议最大的是《美国史教学标准》。反对它的一派称,这部《标准》歪曲了美国历史的本来面目,过分渲染了美国历史上的阴暗面,诋毁了美国历史的光辉传统。支持它的一派则称,这部《标准》如实地反映了美国历史过程中的成功与失败,尤其反映了不同群体的美国人在美国历史上的经历,在史实、选题、教与美国史学界在过去几十年来发生的变化有什么关系?与近年来美国社会对多元文化主义的讨论有什么关系?这是本文关心的问题。本文将简述《标准》的起源和制作,介绍《美国史教学标准》的内容和特点,描述和分析反对和支持它的两派观点,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标准》及其辩论的背景和意义。 一、《全国历史教学标准》的起源与制作 要求制定全国历史教学标准的呼声起源于60年代末70年代初。当时,美国史学界正在经历一场由社会史学(social history)带来的内部革命。社会史学的兴起使美国史研究在方法、题目和史料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传统史观和研究方法受到挑战,批判精神在大学的历史教学和研究中占了主导地位。与此同时,中小学的历史教学却在原地踏步,继续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式,向学生强行灌输“爱国主义式的”历史。60年代末,一些历史学家呼吁改革中小学历史教育,但没有引起各界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中小学教育体制也为教育改革设置了障碍。传统上美国的中小学教育为州和地方政府所管辖,有的州虽制定了教学标准,但教学内容和教材基本上仍然由各地学区控制,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在这种“自由放任式”体制下,历史教学在内容、教材和观点等方面“百花齐放”,不同的学校对同一历史问题的教学可能采用完全不同的历史观点,使用不同史学流派的研究成果。比如,南北两地学校对内战和重建的讲解可能因其历史地理位置的不同而完全不同。再者,死记硬背的教学方式使学生对历史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这种中小学历史教学与专业历史研究严重脱节的现象引起了美国历史协会(AHA)和美国历史学家组织(OAH)的重视。自80年代初起,这两个全国最大的历史学专业组织举办了一系列活动,包括定期培训中小学历史教师、开创每年一度的“全国历史活动日”(National History Day)的活动、出版杂志定期向中小学教师提供历史研究新成果的信息等,希望藉此帮助教师了解史学动态,激发学生学习历史的兴趣。但这些活动的影响和作用有限,不能彻底改变历史教学内容过时的状况。(注:Gary Nash,Charlotte Crabtree,and Ross E.Dunn,History on Trial:Culture Wars and The Teaching of the Past(New York:Knopf,1997),PP.98-114.) 历史教学的滞后与无序以及美国中小学整体质量的下降最终引起了美国各州和联邦政府的注意。1989年8月,在弗吉尼亚举行的州长联席会议上,美国50州州长联合发出呼吁,要求联邦政府出面,制定全国性的教育目标,在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科目中实行全国统一的教学标准,保证所有学生都能享受同等质量的教育。这项建议得到当时在任总统乔治·布什的支持。1990年,布什向国会提出了六项教育目标,其中包括:到2000年时,美国中小学必须保证其毕业生在英语、数学、科学、历史和地理五个科目中具备充分的能力,以便能“成为有责任心的公民,继续进一步的学习,胜任现代经济的职业要求。”(注: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National Goals for Education(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1990),pp.1,5.)次年,国会根据布什宣布的教育目标拟定了名为《教育美国法》(Goals 2000:Educate America Act)的法案,并任命专门的委员会,对重要科目的教学标准和测试问题进行研究,再次确定了制定历史教学标准的计划。1994年3月,《教育美国法》终于在国会两院得以通过,并由克林顿总统签署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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