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会辩论《教育美国法》之际,制定历史教学标准的工作已经开始。1992年,联邦教育部和NEH决定拨款,资助制定历史教学标准的项目,并委托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NCHS来主持这个项目的工作。为了保证《标准》的学术质量和吸收广泛的意见,NCHS建立了一个多层次的《标准》制定和审阅机制。一个由30人组成的历史教学标准委员会负责为《标准》把关。委员会的负责人之一是洛杉矶分校的历史学教授格雷·纳什(Gray Nash)。纳什长期从事美国殖民地史的研究和教学,并在《标准》制作期间当选为OAH的主席。委员会成员中有全国性历史教育和研究组织的现任和卸任主席、主管地方中小学课程设计的负责人、富有经验的中小学历史教师和声誉卓著的历史学家等。(注:这些专业组织包括:The Council of Chief State School Officers,the Associat-ion for Supervision and Curriculum Development,the Council of State Social Studies Specialists,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So-cial studies,the 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Historians,the Nati-onal Council for History Education,and the Organization of Hi-story Teachers.)NCHS又从AHA和OAH等主要历史研究和教学组织中邀请了一批专家,对《标准》的内容、大纲和写作格式进行具体的咨询和指导。《标准》的写作由一个包括专业历史学家和中小学历史教师组成的50人的班子来承担。写作班子分为三组,分别写作5至12年级的美国史和世界史教学标准以及少儿历史教学标准。参与《标准》写作和评审的包括美国史学界的一些前沿学者,如哈佛大学外交史教授入江昭(Akira Iriya)、哥伦比亚大学城市史专家肯尼思·杰克逊(Kenneth Jackson)和新政学者艾伦·布林克利(Alan Brinkley)、耶鲁大学美国早期史教授埃德蒙·摩根(Edmund Morgan)、密歇根大学研究黑人史的专家达琳·克拉克·海因(Darlene Clarke Hine)等。写出的《标准》初稿交由相关历史学专业组织和《标准》委员会评审,然后再送交《全国历史教学论坛》(National Forum for History)征求意见。该论坛由24个公共团体组成,代表不同的群体,被称为“美国本身的缩影”。(注:这些组织包括:National Catholic Educational Association,Native Am-erican Heritage Commission,Lutheran Schools,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Asian and Pacific American Education,National Alliance of Black School Educators,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lementary School Principals,and Ed ucational Excellence Network。引语见Nash,et al.,History on Trial,P.159.)在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写作班子对《标准》进行修改,然后由委员会审定。按照这样的程序,《标准》五易其稿,历时两年,于1994年10月完成。 二、《全国历史教学标准》提出的改革方向 根据联邦教育部和NEH的要求,历史教学标准的宗旨有两条:提供中小学的历史教学的规范;确定历史教学的大方向,即确定学生在进入大学之前必须掌握的历史知识和思考历史问题的方法。根据这一宗旨,《标准》写作者提出了新的中小学历史教学的标准(criteria):教学必须在内容上具有挑战性,反映当代“最优秀的史学研究成果”;方法上要提倡积极思考和辩论,反对死记硬背,力求通史和重点史实教学的平衡;要培养学生鉴别史实的能力,注重介绍和引用包括档案、口述资料、文学读物、历史文物、艺术文物、音乐、相片、历史遗址和电影等在内的多种类型的历史材料。(注:National Standards for United Sta-tes History,Preface.) 在教学目标上,《标准》提倡培养学生五个方面的能力:(1)对历史发展阶段和历史分期的熟练掌握(chronological thinking),即要求学生熟悉历史事件发生的次序和模式,观察其变化与继承的形式,比较不同的历史分期法;(2)对历史材料的理解能力(historical comprehension),即要求学生理解历史文献的中心思想,解读历史材料,学会从历史人物的角度来看问题,并能理解由其他媒介(如统计表格、数学模式、文学和声光媒体)表现的历史信息;(3)分析和理解历史的能力(historical analysis and interpretation),即要求学生学会比较和对照不同群体美国人的历史经验,学会从多种角度来分析同一问题,听取和比较不同的历史解释,了解史学界对重大问题的争论;(4)历史研究的能力(historical research),即要求学生学会提问题,学会如何收集和使用历史研究的材料,并能运用这些材料来叙述史实和表达观点;(5)历史问题和历史决策的分析能力(historical issues-analysis and decision-making),即要求学生能辨认具有决定意义的历史问题和历史决策,分析历史事件和决策发生的特定环境,分析这些决策带来的后果,讨论在当时的环境下可能作出的其他历史决策,学会为某一种历史决策进行批判或辩护。(注:National Standards for United States History,Chapter 1.)这五种能力的培养可以说是《标准》教学思想的核心,美国史的教学标准尤其是围绕这五种能力的培养而设计的。 三、《美国史教学标准》的内容分析 《美国史教学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联邦教育部和NEH关心的重点,其制作者对此也格外重视。除了总的要求外,《标准》的写作班子还特别提出美国史教学应强调美国历史的两个基本特点:第一,美国社会历来存在一个以不同的“种族、民族、社会和经济地位、性别、地域、政治见解和宗教信仰”而划分的多元化社会;第二,所有美国人又都同时为“美国民族的共同特征”(nation's commonalities)联结在一起。《标准》的制作者希望学生通过在《标准》指导下的学习,能了解美国历史上重大决定和决策的背景和内容,了解不同群体的美国人在美国历史上的不同经历,建立相互的尊重和理解,深刻理解“共享的公民价值”的历史涵义,建立共同的公民认同。(注:National Standards for United States History,Chapter 1.) 在教学设计上,《标准》设计采用了通史与重点史实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的作法是,将美国历史分为十个时期,每个时期(Era)含二至四个教学单元或标准(Standards)。《标准》为每个时期配有一个概论(overview),说明本时期美国历史发展的主要特征,列举重要的历史事件,提出学生通过学习本时期的历史后应掌握的史实和观点。教学单元按历史主题而设立,根据主题,《标准》使用具体史实(包括历史事件、思想、人物和历史决定等),按照不同年级学生的理解能力拟出不同程度的教学问题,供教师教学使用。《标准》还在每一单元中配置相应的教学材料(如读物、原始文件、声光资料等),并为教师如何使用这些材料来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堂教学活动提出了详细的建议。此外,《标准》还为每一单元推荐了大量专业参考读物和教学材料。 为了更好地理解为什么《美国史教学标准》发表后会引起激烈争论,我们不妨看一看这部《标准》的历史分期和单元的设计: 第一时期:三个世界的交汇(美洲的起源至1620年) 单元一:美洲大陆、西欧和西非三个社会在1450年(相遇)前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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