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点理论上的探索 资本主义究竟产生于什么领域?是首先产生于农业领域还是工业领域?笔者以为,从理论上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最早应产生于工业而不是农业,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本质上或者说按“资本”的本性的要求应该是产业化的,而最适合于产业化的部门是工业而不是农业。为此,还必须从“资本”的本性谈起。 什么是“资本”呢?在很长一个时期内,人们只把它视作物或钱,至多只把它视作“获利”的手段。据考证,“资本”一词源自拉丁语Caput(头部)一语(注:约瑟夫·T·希普利:《英语词源词典》(JosephT.Shiplex,Dictionary of Word Origins),美国1957年版,第7页。),当它在十二三世纪出现于欧洲时,最初作“资金”、“存款”、“款项”等讲,只偶尔也作“生息资金”解(注: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236页。),这实际上就是把“资本”看作物或钱,可以说几乎还完全不了解它的本质。后来,人们对“资本”的认识有了进步,开始把“利润”与“资本”挂钩,正如14世纪法国一个著名的布道词所说的:“这种繁衍不息的赚钱手段,我们通常称之为资本。”(注:费尔南·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第2卷),三联书店1993年版,第236页。)其进步性就在于,它不仅看到资本是物或钱,还看到它可以产生新的“财富”,用安·杜阁的话来说是:资本是事先“积累的可动的财富”(注:A·杜阁:《关于财富的形成和分配的考察》,第47页。)。但在马克思之前,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包括安·杜阁、大卫·李嘉图及亚当·斯密等著名学者在内,都不了解“剩余价值”的性质及其真正来源,因而“他们不是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就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来考察”(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一册),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页。)这一范畴。而马克思却认为,资本乃是“自行增殖的价值”(注: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22页。),并指出:这种“增殖”不是别的,就是所谓“剩余价值”,即在生产中所创造的超过原价值的余额,它是由雇佣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德文mehrwert,其含义原本就是“更多的价值”。(注:德语Mehrwert是一个复合词,Mehr是“更多的”、“较多的”、“更重要”的意思,wert是“价值”、“值得”、“尊重”的意思,合起来就是“更多的价值”。)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260页。)关于这一点,笔者在《关于“资本主义”的定义》一文中已经论及,此处只略加补充,不再赘述。这里重提这一问题,是因为在笔者看来,不了解“资本”的本质,就不可能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及其特征,因为资本主义经济运行所遵循的,只能是资本运行的规律。 那么,“资本”的这种本性怎样决定并影响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赋予它以不同于一切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呢?首先,一切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都是为“使用价值”而生产,它们有时不得不卷入流通也完全是为买而卖,用一个公式来表示就是:W-G-W;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则不同,由于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即增殖自身,“交换价值”便成了资本家从事生产的唯一目的,结果就产生了一个全新的公式:G-W-G'。因此,资本一旦进入它的生命旅程,就注定了它不得不时刻考虑自己的“保值”与“增值”问题,并由此形成了它“无限扩张”(注:马克思认为,“生产的无限扩张”是“每个厂主必须遵守的强制性的竞争规律”。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490页。)的能力与精神,即W·桑巴特所说的“企业创建精神”(enterprising spirit)(注:W·桑巴特:《经济理论和经济史》(W.Sombart,Economic Theory and Economic History),《经济史评论》(Economic History Review),1929年第1期,第1-9页。)。第二,为了使资本“增殖”,资本必须建立起一种与传统小生产不同的“规模经济”,亦即超出家庭范围的经济。因为按经济学的常识,企业主的薪金与资本的大小成反比,“资本活动的规模越大,生产方式越是资本主义的,产生利润中可归结为‘薪金’的组成部分就越小,产生利润就越清楚地表现出它的真正性质:它是‘超额利润’,即剩余价值。”(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395页。)如W·桑巴特所说:“在不同时期,人类对于经济生活所抱的态度也就不同,企业创建精神为它自身创造了适当的方式,并从而形成经济组织。”(注:W·桑巴特:《现代资本主义》(W.Sombart,Der Moderne Kapitalismus),转引自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4年版,第87页。)第三,由于超出传统小生产的“规模经济”的建立,管理第一次作为一种实际的需要被提到资本家面前,因为“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358页。)。于是,出于生产管理的实际需要,先是“领班”后是“经理”相继出现在资本家与雇佣劳动者之间,而更晚些时候形成的生产管理的“科层化”,那只不过是这一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虽然,在企业初创时期,管理的职能往往还是由资本家本人兼任的,但所有权和管理权分离的动因,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形成之时起,实际上已存在了。第四,为了适应生产管理的需要,仅仅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以及管理的“科层化”还是不够的,最根本的还要有制度的合理化,即用所谓“企业方法”来管理企业,其中最重要的是实行严格的会计制度。因为,在马克斯·韦伯看来,没有复式簿记会计制度,就不能保证对生产及其成本进行严格的“预测”。正如他们所指出的:“一个合理的资本主义企业就是一个附有资本会计制度的企业”,以便“根据现代簿记和结算的方法来确定它的收益能力”(注:马克斯·维贝尔(韦伯):《世界经济通史》,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233页;参见弗兰克·帕金:《马克斯·韦伯》,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47页。)。第五,最后,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科学和技术的使用越来越重要,因为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最终只有通过科学技术的运用才能实现,以致马克思说:只有当“科学在工艺上的应用的时候,只有到这个时候,资本才获得了充分的发展,或者说,资本才造成了与自己相适应的生产方式”(注: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11页。)。在这里,马克思实际上把科学技术的应用,放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中的关键性地位。这是因为,剩余价值的获取,主要是靠相对剩余价值而不是绝对剩余价值,而相对剩余价值的实现有赖于科学技术的运用,以便生产率的提高。当然,在上述资本主义生产诸特征中,最重要的特征一般认为只有三个,这就是它的企业精神(enterprising spirit)、组织方式(form)和技术方法(technical methods),它们被W·桑巴特视作“构成现代资本主义本质的三个基本特征”。(注:张培刚:《农业与工业化》,第87页。W·桑巴特:《经济理论和经济史》,《经济史评论》,1929年1月号,第1-19页。)笔者认为,之所以说它们是资本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因为它们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传统的小生产方式的根本区别,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革命化、系统化和合理化趋势,可以称之为“生产的产业化”。这些基本特征的成熟虽然有一个过程,但它们都是由资本的本性和功能所决定和制约的,因而其趋势可以说从一开始就具备了。 其实,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特征,一直是严肃的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所关注的问题,在大师们的笔下也不乏精彩的论述。早在1776年,亚当·斯密就注意到“分工”对生产力发展的影响,并敏锐地观察到投在每件产品上的“各种劳动”之间的“帮助和合作”,(注: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卷),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5、12页。)实际上已发现了资本主义生产“产业化”的倾向,并注意到这种产业化是建立在“分工”的基础上的。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发展生产力的重要性,可能再没有比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这句话讲得更清楚:“财富的生产力比之财富本身,不晓得要重要到多少倍。”(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国民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118页。)而他的“生产力”概念是一个包括体力、脑力、管理和组织在内的完整体系,他对资本主义生产的产业化的认识显然比亚当·斯密来得深刻,是他首次向我们指出了“社会与个人力量及条件之间起着交互作用的这种动人过程”(注:〔德〕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国民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98页。)。不过,理查·琼斯对资本主义生产产业化特征的认识,似乎又比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进了一步,他在《国民经济学教程》中提出了决定“人的劳动效率”的三大要素:“(1)劳动的连续性;(2)劳动用来实现生产者的目的所具备的知识和技能;(3)帮助劳动的机械力。”在此,他清楚地点明了资本主义生产的“连续性”,并指出“劳动的连续性”要由资本预付工资来促进,因为资本只有通过“预付”才能获得“对工人进行监督”的权利(注:理查·琼斯:《国民经济学教程》,转引自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462、477页。),而“连续性”正是“产业化”的直接表现。但对这种产业化趋势认识最深的还是卡尔·马克思,是他第一个概括了“〔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主要形式是:协作、分工和机器或科学的力量的应用等等”,并深刻地指出:“劳动的连续性是资本主义生产固有的。”(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90、296页。)换言之,他认为,连续性或产业化乃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和本质特征,作为这种“生产方式的不断变革”(注: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特征是,资本和劳动的灵活性,生产方式的不断变革。”《剩余价值理论》(第三册),第490页。)性质的体现,而为传统小生产方式所不具备,“固有”一语语意不凡,耐人寻味。关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这种本质特征的认识,在卡尔·马克思之后恐怕就只有马克斯·韦伯值得一提了,他的名言是:“对财富的贪欲,根本就不等同于资本主义,更不是资本主义的精神。倒不如说,资本主义更多地是对这种非理性欲望的一种抑制或至少是一种理性的缓解。不过,资本主义确实等同于靠持续的、理性的、资本主义方式的企业活动来追求利润并且是不断再生的利润。”(注: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8页。着重点为引者所加。)他的另一名言是:“哪里有用企业方法来供应人类集团所需要的工业,哪里就有资本主义存在,而不管需要的内容是什么。”(注:马克斯·维贝尔(韦伯):《世界经济通史》,第233页。)在笔者看来,他所谓的“企业方法”,就是生产和经营的产业化。由此可知,上面我们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特征的理性分析,不仅有我们对“资本”本性的理解为依据,也为上述各位大家对这一生产方式的深刻论述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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