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贝林出版了其编辑的《美国革命的小册子,1750-1776》(Pamphlets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1750-1776), 通过对这些新史料--革命前夕在殖民地流行的大量革命宣传手册--的研究,贝林更加坚定了他长久以来的一个观点,即美国革命不是在社会各集团之间展开的政治和经济上的斗争,而是一场激进的意识形态上的巨变。同时,贝林也借鉴了英国女史学家卡罗琳·罗宾斯(Carolina Robbins)的成果,将殖民地思想意识的根源追溯到17至18世纪英国激进辉格派思想家阿尔杰农·西德尼(Algernon Sidney )、 亨利·内维尔(HenryNeville)、托马斯·戈登(Thomas Gordon)等人的“辉格思想”以及古代民主传统、启蒙主义、洛克理性主义、英国普通法原则、清教主义和契约理论所构成的思想理论体系,而这一体系正是以“共和主义”为核心的。(注:满运龙:《美国革命史研究中的“共和学派”》,《世界史研究动态》,1987年第4期,第33页。Nikolai N.Bolkovitinov,“Some Problems”,Gordon S.Wood and Louis G.Wood,ed.,Russian-AmericanDialogue on the American Revolution,Columbia:University of Missouri Press,1995,p.24 notes.满运龙先生认为最早是女历史学家卡罗琳·罗宾斯发现共和思想对北美殖民地社会的影响, 但其实历史学家芬克(Z.S.Fink )1945 年就在The ClassicalRepublicans:An Essay in the Recovery of a Pattern of Thoughtin Seventeenth Century England中就已提出这一观点了,而卡罗琳·罗宾斯则是在稍后的1947年发表了《阿尔杰农·西德尼关于政府的“论述”:革命的教科书》一文中提出来的。)因而“思想意识说”也正好批驳了“和谐派”史学家如丹尼尔·布尔斯廷在《美国人》中提出的保守观点,即美国革命只是殖民地人民为了保卫革命前已经存在的社会秩序、 美国革命自始至终都没有思想动因的说法。 (注:Daniel J.Boorstin,“Revolution without Dogma”,p.104.)伍德对此坚信不疑,而且这种“共和主义”的思想意识在美国革命中所处的地位正是伍德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一书中进一步剖析的主题。 其二,贝林和伍德都高度肯定美国革命激进主义的性质。二人在追溯美国革命思想起源即“共和主义”的同时,也努力挖掘了北美殖民地“独特的生活方式”,而正是这种“独特的生活方式”,构成了美国革命的“内在逻辑”,使得美国革命在与欧洲革命模式相比较时有着巨大的差异。正是在对这种差异进行分析和对美国革命的内在逻辑进行梳理时,两人都得出这么一个掷地有声的结论:美国革命根本不是保守的,恰恰相反,它同历史上任何一次革命一样激进,一样革命!如果真有太大差异的话,差异主要体现在这样的一个现实中,即北美殖民地人们要“比十八世纪任何地方的人们都更自由,更平等,更少受到封建与君主制沉重的束缚”。“北美人民并不是一个被压迫的民族;他们没有沉重不堪的镣铐去挣脱”。(注: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第2页。)贝林和伍德紧接着质问, 既然美国革命缺乏那种在其他的大革命中所体现出来的疯狂的、骚动不安的暴乱,那么美国革命的激进性又体现在何处呢? 伍德借用了约翰·亚当斯的一句名言:“革命发生在人民的头脑与心灵之中……这场有关人们的原则、观点、情感、感情方面激进的变动就是真正的美国革命。 ”(注:John Adams to Hezekiah Niles,February 13,1818,转引自Bernard Bailyn,TheIdeologicalOrigins of American Revolution,p.160.)共和主义在北美的土地上迅速扎根,并形成了带有北美本土特色的革命意识,它“深入到了北美社会的各个方面,造成了深刻的思想变动,使人们对民主、自由、权利、代议制、奴隶制、平等、主权等一系列问题进行重新审视,产生新的认识,形成了新的态度和信念,并且体现在建国的实践之中,造成了一场深刻的思想革命”。“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革命乃是一场十分激进的革命”。由此可以看出“思想意识”史派对进步主义或新进步主义(Progressive or neo-Progressive )的历史学家们试图用法国大革命的模式来解释美国革命的这种做法所持有的批驳立场。 但思想意识派的这种“美国独特论”以及“唯智主义”的倾向也遭到随后一代“新左派”历史学家的异议,后者认为撇开经济原因与社会矛盾去讨论思想作用方法无异于“一条死路”。伍德自己也早在1966年就已认识到,如果仅局限于对修辞(rhetoric)检查,就无法将美国革命与近代西方历史上的其它革命区别开来。因此,思想意识派被认为具有“巨大的成就与致命的缺陷混杂在一起”的双重特征,(注:满运龙:《美国革命史研究中的“共和学派”》,第38页。)这也亟需该派成员拿出更新更高的成就来予以反驳。伍德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中不仅显现出了浓厚的应战的痕迹,而且也力求推陈出新,调整并增补了“共和修正派”的理论,使其更经得起冲击。 二、内容与框架 伍德在《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中继续从思想意识角度来探讨美国革命的进程,并且指出发生在人们“思想上和心灵上”的革命才是真正激进的革命。这二点是与贝林的主张是一致的,也是1969年其力作《美利坚共和国的建立:1776-1786》的宏旨所在。但伍德二十年磨一剑,有了进一步的开拓,主要体现在他把对思想意识转变的各阶段的分析与美国革命前后的社会转型融合起来,并从中发现了一条鲜为人知的脉络,即革命前夕在殖民地社会里君主制的意识形态占据了统治地位;旋而革命领袖聚集在共和主义的旗帜下,力图恢复古典共和美德,并致力于推动革命朝前发展;美国革命最终释放出了人民大众的能量,使美国社会朝向更加民主、平等、自由的民主制社会前进,而非共和主义者所设想的那种社会。这也就是我们今日所见到的美国社会。(注:周琪:《从历史中概括出的新观点--评〈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美国研究》,1998年第3期,第135-141页。) 全书的核心是三个历史阶段的意识形态演变对北美社会凝聚力的重塑。伍德强调革命的三个阶段中的每一次变革其目的都是在于改变社会形态,重新塑造社会凝聚力,这样的结果是“贵族失去了对讲文明礼貌的垄断权利,而劳动阶级丧失了他们对劳动的独享的权利”。这场革命创造了一个“不同于世界上存在过的任何一种社会的新社会”。 在第一部分“君主制”里,伍德更多地涉及了革命前夕北美殖民地社会的封建因素,而这正是贝林所忽略的,他认为事实上传统意义上的贵族制社会并不存在。但经过研究,伍德冷静地指出“在我们狂热地把母国的‘传统’社会同殖民地的‘现代’社会相比时,我们并没有太注意殖民地的文化仍主要是英国的文化和传统文化”。(注:戈登·伍德:《美国革命的激进主义》,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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