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封犹太人与中国礼仪之争在17世纪中叶之后(以1633年为标记),于欧洲和在华的欧洲传教士之间,爆发了一场持续了2个世纪、对中西文化交流影响极其深远的“中国礼仪之争”事件。这场论战的结果之一,便是出现了大量论战性的著作,对峙的双方各自陈述自己的立场。事与愿违,这反而导致在欧洲于18世纪爆发了一场以真实和误解为基础的“中国热”风潮。 由于开封犹太人的汉化程度很高,所以入华耶稣会士们便利用中国犹太人的例证而支持他们那些适应中国礼仪习俗的策略。如果中国犹太人确实是于周代或汉代进入中国,并且一直在接受很大程度汉化的同时,又维护了其独神论,那么整个基督宗教便都可以仿效之。所以,耶稣会罗马总会的长上们于1703年提出要求,命令入华耶稣会士们向忠于自己宗教信仰的开封犹太人调查那些有争议的礼仪,以便获得反击其抨击者们(以方济各会、遣使会、多明我会和外方传教会为主)的论据。这项任务交给了意大利入华耶稣会士骆保禄。他于是便着手搜集有关开封犹太人的第一手资料。骆保禄于1704年11月5日寄往罗马的一封书简提供了耶稣会总会所期待的资料。这封书简的结论中指出:开封犹太人“崇拜天地的造物主,他们称之为‘天’、‘上帝’或‘上天’等”;其文人如同异教徒一样地“于祠庙中崇拜孔子”。他们也于“祠堂中祭祀先祖”,惟有不使用灵牌位,他们称其教法为“一赐乐业”(Israél)教;他们供奉犹太人的族长阿无罗汉(Abrahan,亚伯拉罕或易卜拉欣),此后依次是以思哈(Isaac,以撒)、雅阿(Jacob,雅各)及其“十二宗派子”,再其次是乜摄或默合(Mose,摩西)、阿呵联(Aāron,亚伦)、月束窝(Josué,约书亚)、蔼子剌(Esdra,以斯拉)等;他们的《圣经》诸书包括《创世记》(Beresith)、《出埃及记》(Veellesmoth)、《利未记》(Vaijra)、《民数记》(Vaiedah'ier)和《申命记》(Haddebarim),他们称这一套经文为《大经》(Thorah),也就是《摩西五书》。 耶稣会士们认为,这一切都表明开封犹太人并非偶像崇拜者,从而证明方济各会士和多明我会士们的指责缺乏基础,但是,在骆保禄的书简尚未寄到罗马时,教廷圣职部就已经以禁止所有让步为条件而对这场争论作出了仲裁。 继有关中国礼仪之争的事件爆发之后,于18世纪初叶又爆发了另一场争论,即塔木德派信徒们是否伪造了希伯莱文《圣经》,这件事发生在18世纪前10年,中国开封犹太人在自己不知情的背景下,又陷入了另一场国际性大争论。因为基督教教徒们怀疑,《塔木德》的学者们从希伯莱文《圣经》中删除了有关基督降临及其使命的段落。其实这也并非是什么新鲜事,圣·查士丁(Saint Justin,大约为公元100-165年)早就对拉比们的著作提出过质疑,而且穆斯林们也曾指控犹太人系统地和有意地从其经文中删除了穆罕默德的名字。这场争论由于16世纪的反宗教改革运动而死灰复燃,反对派焚烧了犹太人的经书和希伯莱文的世俗著作。1578年,红衣主教吉列莫·希尔雷多(Guiglielmo Sirleto)命令意大利的塔木德学者拉札鲁斯·德·韦泰尔博(Lazarus de Viterbo)撰写为希伯莱文《圣经》辩护的文件。 但中国犹太人是否可能会拥有于基督降生之前数世纪在犹太国流通的经文呢?是否通过他们而证明现行犹太教《圣经》均遭到了篡改呢?利玛窦的使者徐必登辅理修士于1608年获得开封犹太五经诸书的开头和结束部分的抄件,神父们将之与当时通行的普兰丹(Plantin)版本的《圣经》进行了比较,从中未发现任何岐异。但曾德昭于1641年又提出,希望能研究开封犹太人《圣经》的全部稿本。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在他1700年致韦尔朱思(Antoine Verjus)神父的一封书简中,再次重复了这项建议。 1707年,在巴黎的中国传教区司库郭弼恩(Le Gobien)神父,于《耶稣会士书简集》第7卷的序言中,清楚地阐明了基督教神学家们对于中国开封犹太人的立场以及对他们寄托的希望。因为自基督宗教诞生以来,基督徒便与犹太人对立,后者对《圣经》有过篡改,开封犹太人的经文可以帮助恢复《圣经》之纯洁性。骆保禄神父1704年11月5日的书简,对于开封犹太人《圣经》之“纯洁性”表示怀疑,认为过去的拉比们在《圣经》的真实故事中增加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甚至在《摩西五经》中的情况也如此。惟有熟悉《圣经》和希伯莱文的人,才可以把他们区别开来。具有这种双重能力的人是法国入华耶稣会士孟正气(Jean Domenge,1666-1735年),此人既懂希伯莱文,又熟悉犹太教。他于1718-1719年间首次访问了开封犹太教堂,于1721年又在该城居住近8个月,1722年再次逗留两个月。18世纪之前,西方有关开封犹太人的资料,几乎均出自孟正气,他曾从那里寄出了有关开封犹太人的11封书简和某些图案。他于1721年首次试图获得开封犹太人的一册《圣经》,但他很快就明白这很困难。因为开封犹太人的《圣经》都收藏在礼拜寺中,不允许私人占有。其中最大的一册是于前朝期间从洪水中抢救出来的,其余的12种均为抄件。孟正气于1722年又作出过多次尝试,依然未果。他于是又提议用自己的阿姆斯特丹版本《圣经》与开封犹太人交换,仍然未获成功。但开封犹太人却破例允许他研究其经书并抄录一些。孟正气最后得出的结论是:①开封犹太人的《圣经》文本与阿姆斯特丹本相吻合;②它们的标点句逗有别;③开封犹太人声称他们的《圣经》已有3000年的古老历史了;④开封犹太人进入中国的时间可能早于耶路撒冷城被毁的时间。这样一来,基督徒们寄托在开封《圣经》稿本问题上的希望便彻底破灭了。 到19世纪中叶,一批非耶稣会士的传教士们最终获得了开封犹太人的经卷。两名新教徒于1851年购得了其中的6册,美国新教徒丁韪良于1866年购到两卷;江南天主教传教区的安西满(Volonterie)主教于1899年购到1卷,奥地利外交家谢雷兹(Von Scherzer)于1870年购得1卷。这些人虽然声称是“购”,实际都是掠夺和抢劫文物,是名副其实的“开封劫经”,从而使开封犹太人再没有任何经文了。这些经文被劫往西方之后,由汉学家和神学家作了认真而又严肃的研究。他们均无法否认孟正气神父的结论:开封犹太人的《圣经》与阿姆斯特丹版《圣经》完全相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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