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东京市区改造条令》的内容《东京市区改造条令》共有16条,核心内容是组织系统与财政支持。 在组织系统方面,《条令》第一条规定:“为了议定东京市区改造的设计以及每年度应该实施的事业,特设置东京市区改造委员会,由内务大臣统率监督,其组织权限由内阁指示决定。”在经费来源方面,《条令》第三条规定:“为筹集市区改造费用,在东京府各区,征收以下特别税:(1)地租税;(2)营业税以及杂税;(3)房屋税;(4)清酒税。”《条令》第五条规定:“为补助市区改造费用,将下拨现在不供官用的东京府各区的官有河岸地,作为东京府各区所属资产。这些土地的出卖、出租收入归市区改造使用”此外,《条令》第十二条还规定,如果产生临时应急费用,可以特别税为担保发行公债[10]。 1889年5月,东京市区改造设计方案经内阁同意后,正式向社会公示,并开始实施。1903年以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局势的变化,该方案又做了些调整,该方案将旧计划中的道路计划由316条压缩为88条,很多道路被降格,被削减最多的是五等道路,由170条压缩到15条;运河由30条压缩到4条;公园由49处压缩到15处;市场、火葬场、墓地仍然不变。铁路则有所增加。所以,比较原先的计划而言,调整后的方案的后退是显著的[11]。 三 东京市区改造计划的实施改造 计划实际实施的时间为1888-1918年。其重心主要放在上水道的改建以及道路交通的改善方面。 1.上水道事业期(1889-1899)计划开始执行时,重点放在道路建设上,从1888年开始计算的市区改造事业费中,最初三年,道路事业费占总支出的89%,而上水道改良费则很低。但是1891年以后,道路建设费大大缩减,上水道改良费急剧增加。其中1896-1899年四年期间,上水道改良费占整个市区改造经费的7成以上,达到了879万多日元[12]。这主要是因为社会舆论认为防止霍乱等传染病才是当务之急的缘故。 上水道改建计划以东京未来发展至150万人的规模为参照,按每人每天111余升的用水量进行设计,在淀桥建净水工厂与供水工厂,使用加压水泵,通过钢筋混凝土管道以及铁管向城市供水,整个上水道主体工程在1899年基本完工。 2.市街道路事业时期(1900-1910)这一阶段的重点放在道路、桥梁等的建设之上。上水道工程于1899年完工之后,东京府决定新铺设29条有轨电车线路。1902年,市区改造委员会决定将今后的工作重点转往交通道路的建设。同年10月,市区改造委员会通过了以发展有轨电车为核心的市区道路改造的新设计方案。 为了解决资金问题,市区改造委员会决定向电车公司征收道路使用费,用来抵偿道路修建费用,每修通一条,便向使用该线路的电车公司征收该项费用,此举大大缓解了资金问题。为了加快道路的建设,日本于1907年又在英国发行债券,从而使该年度的道路建设费达到了764万日元。由于有充足的资金保障,道路建设第一期计划顺利完成。 第二阶段总共投入了1962万日元,其中道路改造资金占79.9%。 3.下水道事业期(1911-1918)这一阶段实际上还是以道路改造为重心,因为在预算方面,道路改造费用仍占总预算的57.7%。只是因为下水道改造终于着手了,所以日本学术界将这一阶段命名为下水道事业期。 1908年4月,经过各方的呼吁,下水道建设方案正式向社会公示。该方案由号称“日本水道之父”的中岛锐治设计,鉴于1900年以后东京人口暴涨的情况,下水道建设方案以人口为300万人为参照,预算资金为3366万日元,在当时而言,这是一笔非常庞大的资金。这笔资金一半靠国库补助,另一半靠河岸地出卖、下水税、自来水涨价费、市营粪尿处理收益费等予以补充。1911年7月,下水道改造事业在东京浅草区以及神田、下谷的部分地区正式动工。但是,工程一直缺乏资金,举步维艰。后来,在大部分工程尚未完工的情况下,整个市区改造事业便宣布结束。之所以对下水道如此轻视,日本学者认为主要是因为传染病的防治方法有了进步,由于疫苗接种的开发与普及,传染病的发病率大大降低,遂导致政府、社会逐渐失去了改良下水道的紧迫感[13]。 四 东京市区改造工程存在的问题延续了30年的东京改造计划,作为日本近代的第一个城市规划,既取得了很大成绩,也存在不少问题。 1.计划目标与实施结果之间存在很大距离东京市区改造计划虽然规模庞大,但是,由于这期间日本政府连续发动多场侵略战争,占用了大量的经费与资源,导致市区改造的费用捉襟见肘,所以,最后除了上水道、道路等方案变动幅度较小之外,其它都大打折扣。如公园计划,原来计划修建40多座,最后只修建了两座。颇为重要的下水道建设,最终连方案的十分之一都未完成。可谓雷声大、雨点小。 2.下水道问题的存在仍然使东京面临着卫生与防疫问题由于下水道改造的虎头蛇尾,人粪尿的处理依旧沿袭以前的方法,东京脏乱的现象仍然存在,所以,像伤寒、痢疾等传染病依旧肆虐[14]。 3.方案不够完善由于土地区划问题没有解决,建筑条例也没有制定,导致了无秩序开发的现象。尽管正式出台的改造计划也谈到了区划问题,但没有对此进行严格的规定,尤其是工业区规划的取消,导致工业区分布混乱、房地产开发混乱、建筑物兴建混乱的局面。有日本学者认为,这段时期是城市“无计划时代”[15];从城市规划的角度而言,明治到大正年间是一个黑暗时代[16]。 4.没有解决区域改造问题有日本学者认为,“所谓市区改造……实际上只停留在道路与水道等城市中的线状设施的整理之上”,“没有改变构成城市的土地,土地部分仍然沿袭江户以来的形态”[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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