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形态不仅表现在交往关系、剥削关系,以及文化伦理上,也表现在经济运行中所创造的一系列工商业经济组织形式上。经济制度和经济活动一样,是生产关系的存在形式和表现形式。对历史上的经济组织及其包含的生产关系的分析和研究是资本主义形成和发展史研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若不论及资本主义经济组织的形式,对资本主义的叙述就会显得抽象。 历史地看,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是极其复杂的。布罗代尔和沃勒斯坦都很关注经济的制度形式。沃勒斯坦还专门写过《历史上的制度是复杂的制度》①的文章。工业革命建立的工厂制度及其中表现的雇佣关系无疑是资本主义关系最典型的形式。但是,资本主义工厂制度并不是从乡村社会中革命性地突然发生的,它是社会经济制度和关系一系列变化的结果。历史上的工商业经济组织形式多种多样,除了有集中化的手工工场制,还有原工业化(即外放制)、工匠生产制等不同的制度。②混杂性即非典型化的制度形态与典型化的制度形态并存,在经济制度史上是常见的现象。 一、商业组织西方商业公司的发展经过了三个阶段或三种制度形态,即以家族为基础的商行、合约公司和股份公司。 商行出现得很早,罗马时代就曾出现过商行。这种组织形式后来扩展到整个地中海地区。商行的早期形式叫“海帮”“真帮”或“合伙”,是留在陆地的合伙人与登船出海的合伙人之间的双边合作形式。一些留在陆地的合伙人提供资金,而登船出海的合伙人则不一定为出海贸易提供资金,这相当于早期的“劳资合作”形式。这种合伙的名称叫“海帮”。“海帮”通常是为一次航行而订约,这属于一种短期行为。在热那亚公证人乔伐里·斯克里巴(1155-1164年)的公证文书中,以及13世纪马赛公证人阿马里克的文书中,都曾数百次提到“海帮”的合作形式。③在“海帮”这一阶段,能够参与海外贸易的人数较少。为了参与贸易活动,人们发明了一些新的贸易组织形式,这就是“公司”。公司原先是父子、兄弟或其他亲属组成的紧密结合的家庭经济合作形式,是分享风险、资金和劳动力的联合体。这种公司后来被称作无限责任公司,即全体成员所负的连带责任原则上是无限的;换句话说,他们的责任不以他们入股的份额为限,还要涉及他们的全部财产。④沿海的商行规模较小,而在意大利内陆的城市,商行的规模发展得很大。例如,1250年的佛罗伦萨有29名合伙人与40名从属者合办的赛尔奇商行。 在以后的经济发展中,欧洲出现了公司制度。公司制度已经包含了资本主义经济原则的萌芽。西方的公司制度在初期经过了从合股公司向股份公司的发展过程。这两种公司在组织原则上有很大差别。在合股公司中,实行的是无限制的人治。而在大股份公司中,作为大股东核心的资本家群体通过控制多数表决权来实现对企业的控制。这样,在股份公司中,出资的个人属性完全融入团体属性中,公司不受出资人个人意愿左右,这便是股份公司的法人性的特征。具体来说,股份公司有着与合股公司不同的四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全体出资人承担有限的责任。股份公司的成员大体分成两个集团,即职能资本家组成的管理集团和无职能的一般股东群,不论哪个集团,其成员的责任都是有限责任。这种全部成员的有限责任制是股份公司决定性的标志。第二,建立了公司机构。第三,实行可以自由让渡的等额股票制。第四,资本金额固定,并具有持久性。⑤股份公司在小型手工工场阶段及资本主义积累时期就已出现。美国当代经济学家巴特勒评述说,“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近代人类历史上一次最重要的发明。如果没有它,就是蒸汽机、电力技术发明的重要性也要大打折扣”。 合股公司作为职业资本家相互之间的无限责任结合关系的团体首先是在意大利出现的;但不久,这种组织形式就在欧洲各地普遍发展起来。德国在南部家族公司的基础上建立了合股公司。历史上股份公司的产生是通过由个人公司-合资公司-股份公司的顺序发展起来的。资本的大量集中必然伴随着资本流动和向股份制转变,而股份制和资本流动也成为股份公司产生的前提和本质特征。⑥十五六世纪,意大利和南德意志的许多合股公司订立了2-6年的契约期限,它们或多或少都有临时性的特点。以后,随着企业经营的持续性增加,契约期限逐渐消失,企业也逐渐脱离成员的个人性,客观性组建增强,商号趋于固定化,公司财产完全确立。 德国博登湖畔的大拉芬斯堡公司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380年。它由三个家族公司结合而成,后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有董事多人,他们拥有公司经营的“最高支配权”。此外,公司还有“九人会”,由公司主要成员组成。公司有着严谨的结构。公司每笔交易都是以董事团中一名成员的名义进行的。其利润总额扣除奖赏和受益者分配额外,剩下的大部分依据出资额在各成员中进行分红。利润分配要在有50人到70人参加的决算大会上公开。大拉芬斯堡公司是一个有独立形态的大合股公司。⑦洛伊滕贝格公司是德国图林根地区的制铜公司,成立于1502年。该公司生产铜的能力估计1527年为12,000公担,1532年为13,000公担到14,000公担。公司的利润分红1527-1534年为11%,1535年为14%,1536年为19%,1537年为22%以上。创立洛伊滕贝格公司的核心人物是曼斯菲尔德伯爵阿尔布雷赫特。在公司开办时,他出资20,000古尔丁,冯特尤纳出资7500古尔丁,费伊特冯德拉克斯多尔夫出资7500古尔丁,雅各布·韦尔泽出资13,000古尔丁。这是一个以合股公司为中心共同出资的企业。⑧英国两家最大的商行,一是经营羊毛进出口的“批发商行”,一是经销呢绒的“冒险商公司”,后者向尼德兰出口呢绒坯布。伦敦的纺织品商人和杂货商在冒险商人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们从1475年起联合行动,包租船只送货,统一纳付关税和谋取优惠,对纺织品贸易实行垄断。这些商人的活动中心在安特卫普和贝亨奥普佐姆的交易会。“冒险商公司”有浓厚的行会气息,它的章程得到国家认可。约瑟夫·柴尔德称这类公司为“规约公司”(regulated company)。它有效地结合和协调了个体商人的活动,但不实行合并。⑨规约公司系指公司成员在遵守公司内部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完全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贸易活动。⑩早期的贸易公司多数属于规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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