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协定》签订后,德以两国开始在经济、安全、军备等多个领域进行接触并开展合作,至1965年双方建交,两国间保持着一种很独特的非官方关系。1957年冬,以色列国防部办公厅主任西蒙·佩雷斯与联邦德国国防部长弗朗茨·约瑟夫·施特劳斯会谈,两国国防部开始进行秘密军事合作。此后,德以双方的军火交易、军事情报及军事技术交流日益密切,并深入到针对防御各自敌人的敏感的武器装备系统领域。(30) 如果说阿登纳政府的对以色列政策具有明显的道德责任与现实政治的两重性,那么这一时期以色列的对德政策也同样反映出道德因素与现实政治的结合,它总体上表现为一种“道德的现实政治(moralische Realpolitik)”(31)。1959年夏,当以色列向联邦德国输出弹药的有关军备合作的内容被曝光后,以色列政府面临着来自议会的巨大压力。总理本-古里安坚持既定的对德政策不变,他明确表示,“如果我们将一个政治和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大国变为敌人,并让它成为阿拉伯人的盟友,那么以色列的地位、它的未来、可能甚至它的生存都将遭到损害。……对这件事(指向联邦德国出口军火-笔者)我看不到有什么道德、感情或者其他方面的障碍。……阿登纳不是希特勒”(32)。此外,与联邦德国的对以政策相比,以色列的对德政策同样具有明显的政党分歧的特点,但在考虑道德因素时两国的执政党与反对党的情况正好相反。 阿登纳政府在联邦德国建立初期就明确表示承担纳粹德国迫害犹太人的罪责,并启动了赔偿程序,但1965年5月德以建交只是德国政府与以色列及犹太民族一个政治和解的标志。同年8月,持续近两年的第一期奥斯维辛审判结束,德国主流社会开始进入全面反思纳粹历史的新阶段,德国人的道德责任和政治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德国与以色列及犹太民族的和解逐步进入各个领域,并对德国的政治文化的改变产生了重大影响。 四、历史责任与两德统一后的德国外交政策 阿登纳时期联邦德国通过自我限制而取得了更多的主权,勃兰特执政时期则是通过自我限制和妥协获得了与东欧国家关系的突破。因此,新东方政策是对阿登纳西方一体化政策的补充,只有两者相结合德国外交的国家利益至上原则才能称得上是完整的(33)。至70年代中期联邦德国之所以有越来越大的外交活动空间,与阿登纳的和解政策及勃兰特对纳粹历史的态度密切相关,他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决心和诚意是联邦德国不断赢得国际尊重与信任的一个关键因素。1970年12月7日勃兰特在华沙犹太隔离区起义纪念碑前下跪,引起国内外的关注和争议。民意调查结果显示,48%的德国被调查者认为勃兰特总理的举动是“过分的”,认为是“适度的”占41%。(34)尽管联邦总理的举动在当时未被大多数德国人完全认可,但以联邦总理为首的德国政治家在反思历史和促进民族和解方面的示范作用,不仅引导德国人进入了政治上及道德上承认罪责的新阶段,它也通过道德的力量增强了《莫斯科条约》和《华沙条约》的意义(35)。 新东方政策,特别是承认战后波兰的西部边界对德国统一的推动作用在80年代末得到了验证。1989年秋,东欧形势出现了对联邦德国极为有利的历史性变化,新当选的波兰总理在政府声明中呼吁与联邦德国“实现真正的和解”,双方的和解要与“德法之间迄今为止已经达到的那种程度相当”(36),德国与波兰的关系开始进入政治和解阶段。与此同时,德国领导人清醒地认识到,与东部邻国之间存在的边界问题是德国统一的最大障碍。1990年6月21日,科尔总理在联邦议院辩论时指出,如果不确认现有的德波边界,德国现在会立即失去统一的机会。(37)科尔的讲话表明,承认奥德-尼斯河边界已经成为两德统一的前提条件。同年11月14日德国与波兰签订了《德波边界条约》,对此20年前的《华沙条约》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基础作用。 两德统一后,德国的外交战略并没有发生明显的变化,除了外交政策的考量更多地带有地缘经济的因素之外,德国外交政策的一个最重要的聚焦点仍是它的欧洲政策,其基本原则是维持民族国家利益与欧盟共同利益之间的平衡。对德国外交政策争论最多的是在全球化背景下德国自身的角色定位,以及德国外交政策是否应继续保持“自我限制”,或者“自我限制”与“自我确定”(Selbstbehauptung)兼而有之(38)。这些争论的背后都或多或少地涉及德国应如何继续面对过去的历史。事实上,不仅在波兰和法国,而且在英国和美国都出现了对统一的德国谋求成为一个在欧洲占有支配地位角色的担心。(39)因此,在欧盟深化和东扩的背景下,德国与它的两个邻国法国和波兰的关系至关重要。就德法关系而言,德国作为一个已经“成熟的国家”,它在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中与法国既有合作也有竞争,但这种竞争只是在于“哪个国家对欧洲终极目标设想的表述具有更大的影响力”(40),在双方的关系中已不再有历史纠葛。德国与东部邻国的关系则不同,历史遗留问题并没有因为德国的统一和欧洲一体化的加速而完全解决,其中战争受害者的赔偿以及德国被驱逐者的诉求问题,仍是德国与东欧国家建立真正睦邻友好关系的干扰因素。 1998年春,纳粹劳工幸存者在美国提出集体诉讼,要求二战期间强制使用劳工的德国企业给予赔偿,这些幸存者主要来自中东欧国家,他们因冷战时期的东西方对峙而被排斥在应领受赔偿金的群体之外。1999年12月17日,联邦总统劳就赔偿基金总额达成一致发表声明,他表示无论是作为国家还是企业,所有基金会的参与者都已认识到应承担的共同的责任和道德义务,他以德国人民的名义请求奴役及强制劳动的受害者予以宽恕。(41)2000年“记忆、责任与未来”基金会成立,施罗德领导的红绿联盟政府与德国经济界各出资50亿马克(总计折合52亿欧元)(42),用以彻底解决所有纳粹劳工幸存者的赔偿问题。同年11月27日联邦总统劳致信约1000家德国中小企业,要求所有使用强制劳工的德国企业“理所当然地加入基金倡议行动”,因为对纳粹劳工的赔偿不仅事关与纳粹受害者的和解,也“事关德国在世界的形象以及德国企业在外国的良好声誉”(43)。2007年6月12日,在基金会举行的结束赔偿工作仪式上联邦总统克勒表示,基金会的成立是“走向和平与和解的一项迫切需要的行动”,它的工作有助于对受害者苦难命运的公开承认,而德国承担“罪责和责任也以物质的方式得到了一种明显的表达”(44)。从上述两位联邦总统的言论中不难看出,德国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时同样存在道德责任与现实利益的双重考虑,后者包括维护国家形象和德国企业的经济利益。 进入新世纪后,德波关系仍或多或少受到德国被驱逐者问题的困扰,并影响到德国和波兰的国内政治。德国被驱逐者联盟(Bund der Vertriebenen,BdV)是一个拥有众多地方分支的全国性组织,成立于1957年10月。该组织历来不承认二战后波兰的西部边界,自20世纪60年代末以来,从反对新东方政策的成果《华沙条约》直至反对1990年的《二加四条约》,它始终是一支代表被驱逐者利益的重要政治力量,并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德国内政及德波关系。由于提出的东欧国家加入欧盟的条件未被接受,2005年被驱逐者联盟领导人、基民盟联邦议院议员艾丽卡·斯坦巴赫在联邦议院表决波兰和捷克加入欧盟时投了反对票。德国被驱逐者联盟的活动遭到国内及邻国的批评,使联邦政府致力于东部邻国建立友好关系的努力受到质疑。出于整体平衡内外关系的考虑,德国政府于2008年3月决定建立一个名为“逃亡、被驱逐、和解”的联邦基金会,其理事会成员包括被驱逐者联盟的代表。该基金会的主旨是:“本着和解的精神,保持对在纳粹扩张及毁灭政策历史背景下20世纪的逃亡和被驱逐的记忆和纪念”。(45)与基金会相关的一个项目是,2016年在柏林建成一个集展览、文献、信息为一体的中心。联邦政府以历史反思的立场纪念本民族逃亡及被驱逐者的苦难,既是对德国被驱逐者的感受和诉求的尊重,又可以分化被驱逐者联盟的力量,削弱该组织的政治及社会影响,对外也有利于消除邻国的疑虑,促进民族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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