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粹历史给德国制订和推行其外交政策带来了负担,但也提供了机遇,而承担历史责任是获得机遇的前提。新世纪以来德国在推行其欧洲政策方面已游刃有余,作为一个欧洲大国,德国正努力通过多边合作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国际政治中发挥作用,最近两年开始讨论的“新”德国外交政策实际上早已开始,其中一个例子是德国参与伊核谈判(46)。作为联合国非常任理事国和非核武器国家,德国参加伊核谈判的主要背景是它的对以色列政策,这是2003年德国和英国、法国一起成为伊核谈判发起国的主要原因之一(47)。2008年3月18日,默克尔总理在以色列议会演讲时再次明确表达了德国对以色列政策的原则和对伊朗核问题的立场。她重申,对以色列承担历史责任是德国国家利益至上原则的一部分,以色列的安全是绝不能谈判的;德国与其他国家一起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伊朗的核计划问题,必要时将采取进一步的制裁。(48)相当一部分德国民众对政府的亲以色列政策并不认同,持批评态度的人甚至扩大到了部分行政及立法机构部门。(49)但德国政府对以色列承担历史责任是无条件的,德国政治家的道德责任决定了德国对以色列政策,这一点始终不会改变。 联邦德国成立后,纳粹历史问题成为其外交政策制定及推行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在50年代至70年代初期恢复和争取成为完全主权国家的阶段,德国先后做出了与西方结盟、新东方政策、与以色列建立特殊关系的重大外交选择,扩大了外交活动空间,提升了外交主动权。在此期间,德国通过实行与邻国及以色列的缓和及和解政策,获得了二战受害国及受害民族的谅解和信任,为外交政策的实施创造了必要的条件。 战后德法、德波和德以关系的恢复和发展有其不同的特点,它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二战期间德国在被入侵国所实行的战争政策和造成的损害;第二,战争导致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第三,各国在政治制度及意识形态上的认同和差异;第四,影响双边关系的国际政治因素(50)。综合对这四个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战后德法和解与合作所背负的历史包袱最小,面临的困难最少,两国有很强的依存关系和共同的政治价值基础,双方关系的发展因此进行得比较顺利,它与德波关系的正常化及双方的和解没有很多的可比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相关国际关系中加害国承担道德及政治责任,进行道歉与和解的努力不具有普遍意义(51)。 就德国方面而言,和解政策始终是联邦政府与二战受害国解决历史问题的一个重要政策工具,而道歉又是促进政治及民族和解不可缺少的一环,它直接体现了德国对纳粹历史的原则立场。在将德国和日本进行比较时,德国学者对国际政治中的道歉行为及其步骤提出了几个标准:确定并承认存在伤害或违犯准则的事实;承认造成事实的根源并为此承担政治责任;请求宽恕并保证不再重犯罪行(52)。在联邦德国与法国,特别是与波兰、以色列关系的历史中,国家或政府领导人为纳粹德国的罪行进行公开道歉并请求宽恕的例子屡见不鲜,而道歉所遵循的这些原则已构成德国反思历史的政治文化的一个核心组成部分。在统一后德国的外交政策受到外部的限制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德国特有的政治文化成为一个来自内部的重要制衡因素,它为提升国家形象、促进民族和解、维护和平与安全、重塑面向未来的国际关系提供了特别重要的非制度性保障。就此而言,德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是一个外交政策明显受历史因素影响的国家。 ①Wilfried Bredow,Die Auenpolitik der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Wiesbaden:VS Verlag für Sozialwissenschaften,2.Auflage,2008,S.62. ③本文所述的德国在1949年后均指联邦德国。 ④Heinrich August Winkler,Der lange Weg nach Westen,Bd.2.Deutsche Geschichte vom Dritten Reich bis zur Wiedervereinigung,Fünfte,durchgesehene Auflage,München:Verlag C.H.Beck,2002,S.651,655. ⑤[德]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可勒:《什么是西方价值共同体?》,载[德]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可勒:《永远活在希特勒阴影下吗?》,丁君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00-223页。 ⑥联邦总理康拉德·阿登纳1949年9月20日在联邦议院所作的政府声明。这里摘自Helga Haftendorn,Deutsche Auenpolitik zwischen Selbstbeschrnkung und Selbstbehauptung,Stuttgart/München:Deutsche Verlags-Anstalt,2001,S .27. ⑦Jürgen Habermas,Eine Art Schadensabwicklung.Kleine Politische Schriften VI,Frankfurt am Main:Suhrkamp,1987,S.62-76,hier S.75.这里转引自[德]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可勒:《什么是西方价值共同体?》,载[德]海因里希·奥古斯特·温可勒:《永远活在希特勒阴影下吗?》,丁君君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第218页。 ⑧Jürgen Habermas,Eine Art Schadensabwicklung.S.64. ⑨关于施特莱斯曼的谅解政策,参见Wolfgang Michalka,"Deutsche Auenpolitik 1920-1933",in Karl Dietrich Bracher/Manfred Funke/Hans-Adolf Jacobsen,Die Weimarer Republik 1918-1933,Politik·Wirtschaft·Gesellschaft,Düsseldorf:Droste Verlag,2.,durchgesehene Auflage,1988,S.321-32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