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人开始以一种冷静的眼光重新审视希腊文化。罗马将军在征服中发现,希腊民族在理论上建立起一套理想国家的学说,而在实践中却使国家陷入混乱无序、虚弱不堪的境地;这个民族表面上大谈伦理道德的高贵品质,却在背地里从事着行贿受贿、挥霍滥用国家钱财的勾当。(40)还认为希腊人性格“轻率”,而与罗马人的“沉稳”截然不同;说话容易激动而过于草率,喜好卖弄理论,热衷于讲述神话;他们在体育馆中的裸体锻炼对军事训练来说毫无用处。(41) 罗马人在用理性的态度看待希腊文化同时,还将希腊文化和罗马文化的优劣进行对比,并在对比中强化他们对罗马文化的认同。“我认为,罗马共和国最明显与众不同的特点是罗马人对宗教的信仰。我相信正是这种执著认真近于迷信的信仰--保持了罗马国家的凝聚力。而我们当代的希腊人却极为草率地抛弃了这种信仰,结果是世风日下,不可收拾……可是罗马管理大量财物的官员却能保持廉政之风。在其他国家,要找到不侵吞公共财物的人决非易事,相比之下,罗马的有关文献却清楚表明,在他们中要找一个类似这类错误的人相当困难。”(42)希波利比乌的以上言论无异于承认,虽然罗马在文化的成熟方面低于希腊,却在文化的气质方面优于希腊。昆体良的持论显然比较公正,他认为希腊罗马各有所长,他反对的盲目崇拜希腊、希腊一切皆优的观点。(43)西塞罗将他作为一名演说家的成功,归功于他所受到的希腊哲学训练。对西塞罗而言,希腊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用他自己的话说:“不该献身于希腊文化,但是可以友好的方式对待希腊人。”(44)加图一贯认为,罗马人根本不同于希腊人。在与希腊城邦对比时,他指出,罗马不把国家的成就归于少数人,而是归于一起生活和工作的各个民族的集体智慧。 这样,罗马人崇拜和追求希腊精神的热情逐渐冷却淡化,尽管希腊文化的魅力仍然存在。 三 融合与创新--罗马文化的新成就 共和国时代的罗马也许会对下述事实感到惊奇:有朝一日,罗马帝国会把希腊人的文化和对希腊文化的认同传播到历史上最广大的地区。与希腊人一起成长的罗马人,难道不曾张狂地表示他们并非希腊人吗?在维吉尔高声张扬反希腊的特洛伊王子爱涅阿斯的史诗故事中,难道不曾宣扬他们的城市起源吗?(45) 尽管对希腊人爱恨交加,罗马统治者中亲希腊主义思潮从共和时代到早期帝国时代还在继续。卢库卢斯(Lucullus,约公元前110年-前56年)喜爱希腊文化,其私人图书馆对希腊人开放。对于前来罗马的希腊人来说,他的家俨然成了“希腊人之家”。奥古斯都在阿克兴胜利后返还了安东尼攫取的某些希腊艺术品。他还将希腊哲学家留在宫中,并给予很高的荣誉。克劳狄授予很多希腊人以罗马公民权。尼禄在位时期,他还远赴希腊,花15个月的时间(公元66年-67年)参加了所有泛希腊竞技会和重要的城邦竞技会,等等。(46)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希腊人与罗马人的关系确实发生了变化,直到各自的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因为与对方的关系得到重塑为止。(47)到2世纪左右,希腊人与罗马人的界限已经模糊,既有罗马人的希腊化,也有希腊人的罗马化。从现存的文献来看,琉善是第一个将罗马帝国及其居民称为“我们”的希腊人。他称希腊历史学家阿里安为“第一流的罗马人”。稍后的埃利优斯·阿里斯提戴斯在对希腊文化和历史充满自豪的同时,又将罗马视为伟大的统一者,称之为“共同的城邦”。他认为现在罗马已经把世界划分为罗马人和非罗马人,从而取代了原来希腊人和蛮族人的划分。(48) 与这种同化相对应的是该时期希腊和罗马文化出现高度统一与综合的趋势,罗马人所享受的文化生活,是一种复杂的混合物,也是帝国统治下东西各地区、各民族在古典文化主导下的更大范围的统一与综合。(49)此时,在地中海区域形成了一种东西文化合二而一的新的综合性的、国际性的文化,它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罗马,以希腊罗马的形式由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继承下来。(50) 人类历史上任何一次文化交流都离不开输出与接纳双方,离不开后者对前者的适应与调适,而任何一次的适应与调适,都是一种新的文化的再生和创造。(51)例如,普罗塔克既是希腊学者又是罗马公民。在他身上体现了希腊文化和罗马文化融合的精髓。普罗塔克青年时期到雅典学习,求教于名师阿诺尼乌斯,到希腊和小亚细亚等地四处游历。在《希腊罗马名人传》中,他把希腊和罗马名人合在一起立传,其用意在于说明希腊人和罗马人都是伟大的民族,都产生过杰出人物,有共同之处,应互相借鉴。 罗马人的伟大就在于他们不仅拜希腊人为师,而且有选择地广采博收,并配合自己的创造进而形成独具一格的文化。这突出地体现在罗马政治文化的构建以及罗马法、建筑学等方面的成就。(52)出现了可与公元前5世纪雅典“伯里克利时代”相媲美的“奥古斯都时代”,形成了“朴实务实、坚定开阔”的罗马精神。 我们可以从当时的建筑、艺术、哲学、文学等领域看出:“一方面是对帝国统治的执著追求,另一方面是人性共通自由崇高的理想的交流,在统御天下的同时又求人文的增进,在坚持传统之余又兼容并蓄、广采博收,既有人本主义的理性的发扬,也有组织才能和实用精神的加强。”(53)又如在法律上面:把确立法典作为政治妥协的手段,是希腊人驾轻就熟的权宜之计。罗马十人立法委员会可能访问了南意大利和西西里的希腊城市,或至少学习了他们的程序,甚至有传说讲到十人立法委员会去了雅典。受希腊思想的启示,罗马人有了自己的第一部法典--《十二铜表法》。(54)并且随后把古代法律发展到光辉境界。公元2世纪-3世纪之交,罗马先后出现了盖尤斯、帕皮尼安、乌尔比安、保罗、莫德斯丁等五大法学家,他们撰写了不少法学著作,为后世留下了丰厚的法学遗产。他们都继承了古希腊法理学家的思想,把法律和正义、道德看作是一回事,也一致承认人民是政治和法律权力的来源。罗马法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法人制度等为近代司法制度树立了榜样。美国学者赞恩评价到:“当今世界对其法律的划分、一般理论和实施方法都应归功于罗马。……罗马法律成为现代世界法律推理和原则永不枯竭的宝库。”(55)德国法学家耶林在《罗马法的精神》一书中强调: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56) 那个时代罗马人创造的许多成就繁花似锦、照耀后世。帝国时代的建筑形式仍然保存在中世纪教会建筑中,还在应用。奥古斯都时代的雕刻,在用以装点我们的林荫大道和公园的骑士塑像上。近代的律师,尤其是美国的法官,仍经常引用盖约斯和阿尔皮安最早创造的格言。罗马人的文学成就为振兴文艺提供了许多精神食粮。如此等等,不胜枚举。(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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