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江南火耕水耨”的“江南”,汉代相当于荆、扬二州刺史部,隋唐相当于唐元和方镇中的淮南、宣歙、浙西、浙东四道。火耕水耨的自然、社会环境,首先是“地广人稀”,不可能在稻作生产上投入大量劳动;又因有“江湖之利”、“地势饶食”,从而也没有必要投入大量劳动。火耕水耨最适宜的地区是濒海傍湖的水泽之地和冲积扇状的河谷盆地,这里水源丰富却有季节性涨落,并非长年积水,秋冬枯涸可以火耕,春夏多水可资水耨。火耕水耨式稻作的本质特征即是在耕耨环节上劳动投入少,却“功浅得深”,有相对较高效益。但火耕水耨仍需对水、火尤其是水有一定程度控制,还需有水产捕捞业为其补充毋宁说是保障,这就构成了火耕水耨式稻作的发展瓶颈。 【关 键 词】江南/火耕水耨/自然社会环境/本质特征 【作者简介】牟发松(1954-),历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汉唐史研究。 关于江南火耕水耨,前人积累成果丰厚,笔者亦曾著文讨论,见拙撰《火耕水耨与稻作农业的发展》(载黄惠贤等主编《古代长江中游的经济开发》,武汉出版社,1988年),后收入拙著《唐代长江中游的经济与社会》(作为第2章第1节,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最近因某种机缘,对此问题重新探讨,敬请方家不吝指正。 一、“江南”地域 《史记·货殖列传》将楚越之地风俗大别为三,即西楚、东楚与南楚,而总括其经济、社会状况云: 总之,楚越之地,地广人希,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果隋蠃蛤,不待贾而足,地势饶食,无饥馑之患,以故呰窳偷生,无积聚而多贫。是故江、淮以南,无冻饿之人,亦无千金之家。①此处所谓“楚越”,或作“越楚”②,实包括先秦吴、越、楚三国旧境,当因战国晚期该地区尽为楚国所有,故概称“三楚”。其中“西楚”包括“淮北沛、陈、汝南”和江汉流域的“南郡”,亦即“沂、泗水”以南的今山东南部、河南南部、湖北省大部③。若就“饭稻羹鱼”和相应的“火耕水耨”式稻作农业、以鱼为主的水产品采捕业而言,主要还是指今湖北宜昌以东的长江中下游流域,即《史记》所谓“江、淮以南”,大略相当于汉代的荆、扬二州刺史部④。此即汉代“宽泛”意义上的“江南”⑤,故上引《货殖列传》“楚越之地……饭稻羹鱼,或火耕而水耨”云云,《汉书·地理志》迳作“江南地广,或火耕水耨,民食鱼稻”⑥。然而成书晚于《史记》近八百年的《隋书·地理志》,仍称: 扬州于《禹贡》为淮海之地……吴越得其分野。江南之俗,火耕水耨,食鱼与稻,以渔猎为业,虽无蓄积之资,然而亦无饥馁。⑦其“江南之俗”云云,仍照抄上引《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地理志》,然而其“江南”之地,却是《尔雅·释地》“江南曰杨(扬)州”的“江南”,《禹贡》“淮海惟扬州”的“扬州”的同义语,约当“吴越”故地,即《尚书》孔传所谓“北据淮、南距海”⑧。作为古楚国中心的《禹贡》荆州之地则被排除在外,大致范围为淮河以南、今长江下游迤南至岭南、迤东直至海滨的东南地区。隋唐以后的江南即隋志之义,而以其中的长江下游三角洲地区为中心,约略相当于唐元和方镇中的淮南、宣歙、浙东、浙西四道⑨,韩愈所谓“今赋出于天下江南居十九”的“江南”,杜牧所谓“今天下以江淮为国命”的“江淮”⑩,皆是这一区域的概称。这一区域以长江为界可大体分为江淮间、江南两大部分,即旧史中所谓“江西”、“江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