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史记》卷129,中华书局点校本,1959年,第3270页。 ②《史记》卷129《货殖列传》“越楚则有三俗”条张守节《正义》:因“越灭吴则有江淮以北,楚灭越兼有吴越之地,故言‘越楚’也。”第3267页。 ③参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秦、西汉、东汉时期》,图幅19-20“兖州、豫州、青州、徐州刺史部”, 图幅22-23“荆州刺史部”,地图出版社,1982年。 ④《史记》卷30《平准书》载汉武帝诏书,有“江南火耕水耨”云云。此即《汉书》卷6《武帝纪》元鼎二年(前115)九月诏。《盐铁论》卷1《通有》载盐铁会议上文学发言,有“荆、扬……燔莱而播粟,火耕而水耨”云云(王利器《盐铁论校注》,中华书局,1992年,第41-42页。)。可知汉人心目中“火耕水耨”、“食鱼稻”的“江南”即指荆、扬二州。《周礼注疏》卷33《职方氏》列叙九州所五谷所宜时,或五种皆宜(豫、并),或四种(兖),或三种(幽),或二种(青、雍、冀),扬州、荆州唯“宜稻”一种。《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第862-863页。 ⑤周振鹤:《释江南》,《中华文史论丛》第49辑,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周文称,秦汉人心目中的江南,主要指今两湖地区,“汉代人视江南”已趋于宽泛,包括“今天江西及安徽、江苏南部”,“说江南可以概江东”。 ⑥《汉书》卷28下,中华书局点校本,1962年,第1666页。 ⑦《隋书》卷31,中华书局点校本,1973年,第886页。 ⑧《尚书正义》卷6《禹贡》,《尔雅注疏》卷7《释地》,《十三经注疏》本,第148、2614页。 ⑨关于“江南”地域概念的界定,范金民总结为三种,其二为“长江下游三角洲地区”,详见氏著《江南社会经济史研究入门》“前言”,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2页。陈勇《唐代长江下游经济发展研究》中的“长江下游”即指元和方镇中的淮南、宣歙、浙东、浙西四道。详见陈著第1章“导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4页。四地道域范围请见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5册《隋、唐、五代十国时期》,图幅38-39“元和方镇图”。地在江北、驻节扬州的淮南道在唐代“始终被当成江南来看待”,说见上引周振鹤《释江南》。 ⑩韩愈:《送陆员外出刺歙州诗序》,杜牧《上宰相求杭州启》、《文苑英华》卷717、卷660,中华书局,1966年,第3706、3391页。 (11)杜牧:《浙江西道观察使崔公(郾)行状》,《文苑英华》卷977,第5146页。 (12)范祥雍:《洛阳伽蓝记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新1版,第117-119、146-148页。 (13)例见余嘉锡:《世说新语笺疏》,《轻诋》第7条,《纰漏》第4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831、912页。 (1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第2章第2节第4目“太湖平原和杭州湾地区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145-149页;严文明:《中国稻作农业的起源》,《农业考古》1982年第1-2期。 (15)诏书载《史记》卷30《平准书》,第1437页。《汉书·武帝纪》系此诏于元鼎二年(前115)九月条,卷6,第182页。《史记》卷129《货殖列传》,第3270页。《汉书》卷28下《地理志》所载略同于《史记·货殖列传》,第1666页。《盐铁论校注》卷1《通有篇》,第41-42页。 (16)《晋书》卷26《食货志》,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第788、792页。 (17)《周礼注疏》卷16,《十三经注疏》本,第746页。 (18)《礼记正义》卷6,《十三经注疏》本,第1371页。 (19)《周礼注疏》卷37,《十三经注疏》本,第888-889页。 (20)以上主要依据《周礼》“稻人”篇、“薙氏”篇、《礼记》“月令”篇郑玄注,同时参考了《周礼》贾公彦疏和《礼记》孔颖达疏对郑注的理解和疏通。 (21)以上参见拙撰《火耕水耨与稻作农业的发展》。 (22)北京大学历史系《论衡》注释小组:《论衡注释》卷4,中华书局,1979年,第244页。 (23)《后(续)汉书志》卷21《郡国志三》,中华书局,1965年点校本,第3461页。按西汉海陵县,东汉时已并入东阳县。王先谦:《汉书补注》卷28上《地理志》“临淮郡海陵县”条王氏“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749页。 (24)《初学记》卷30《鸟部·雁》,中华书局,2004年,第735页。 (25)何炳棣:《黄土与中国农业的起源》,香港中文大学出版,1969年,第157页。 (26)《后汉书》卷80上《文苑·杜笃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2603页。 (27)陆云:《答车茂安书》,严可均辑《全晋文》卷103,严氏《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中华书局,1958年,第2049页。 (28)《晋书》卷78《孔愉传》,第2053页。 (29)《晋书》卷26《食货志》,第787-789,第791-792页。参《资治通鉴》卷80,晋武帝咸宁四年条,中华书局点校本,1956年,第2550页。 (30)《魏书》卷56,《崔辩附崔楷传》,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第1254-1255页。 (31)西嶋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第四章《关于火耕水耨——江淮水稻农业的发展过程》,冯佐哲等中译本,农业出版社,1984年,第156页。 (32)《水经注疏》卷40《渐江水》,江苏古籍出版社,第3327页。《晋书》卷118《姚兴载记下》,第2996页。 (33)参见彭世奖:《“火耕水耨”辨析》,《中国农史》1987年第2期;翟玉前:《“火耕水耨”考——兼论古百越民族对生态环境的控制与利用》,《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6期。 (34)汤因比:《历史研究》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2版,第93、105、109-110页。 (35)沈钦韩:《汉书疏证》卷2,《续修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第266册,第33页。 (36)说见西嵨定生:《中国经济史研究》,第132-167页。 (37)缪启愉:《齐民要术校释》卷2“水稻第十一”,中国农业出版社,1998年,第136-141页。并请参照缪氏校释。 (38)刘磐修:《两汉六朝“火耕水耨”的再认识》,《农业考古》1993年第3期。 (39)陈国灿:《“火耕水耨”新探——兼谈六朝以前江南地区的水稻耕作技术》,《中国农史》1999年第1期。 (40)牟发松:《唐代长江中游的经济与社会》第2章,第9-105页。 【参考文献】 [1]刘磐修.两汉六朝“火耕水耨”的再认识[J].农业考古,1993, (3). [2]彭世奖.“火耕水耨”辨[J].中国农史,1987, 2. [3]翟玉前.“火耕水耨”考——兼论古百越民族对生态环境的控制与利用[J].贵州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 (6). [4]陈国灿.“火耕水耨”新探——兼谈六朝以前江南地区的水稻耕作技术[J].中国农史,1999, (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