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北洋时期的历史传承 在革命史话语中,从晚清到民国的断裂往往被夸大,而其延续则多少被忽略。近些年来,二者之间的延续性得到了学界的重视。一些法学界的学者甚至着力强调晚清与民国之间政权与主权的延续性。有人提出,《清帝退位诏书》授权袁世凯组织共和政府,以“禅让”的方式实现了“主权转移”,民国主权的合法性由此得以实现;而且,由于清帝拥有天下共主的地位,诏书的颁布使中华帝国避免了分裂命运,促成了五族共和,因而诏书是中华民国建国的纲领性文件,其作用堪比《临时约法》。对此,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杨天宏表示了不同意见。他认为,这些说法虽大胆新颖,对历史学者有一定启发,但它们从根本上抹杀了辛亥革命在推翻帝制创建民国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既有违史实,也有乖法理。他指出,“主权转移论”其实源自日本宪法学家有贺长雄。有贺在1913年《革命时统治权转移之本末》文中提出:清帝逊位诏书宣布统治权从皇帝转移到全体国民,因此中华民国的统治权系由清帝让与而来 但是,在“主权转移”论者那里,“统治权”被替换成了“主权”,而无视二者内涵的差异。他继而指出,由于这些学者认定“主权转移”出于清帝的逊位举动,因而从帝制到共和的根本性转变就被描绘成了类似古代帝王间的和平“禅让”。从法理层面言,两种政权的性质迥然不同,断无封建帝王将主权让渡给其视为臣民的“人民”之理;从事实层面言,清帝退位在当时情势下实属不得不然,根本谈不上“禅让”。他还指出,在南北和谈过程中,南方就坚决反对“授权”之说,袁世凯本人也表示自己是由人民推举而非清帝授权来执掌政权。针对“主权转移”论者提出的清帝退位诏书保证了主权连续性而避免民族分裂的观点,杨天宏认为,这一说法错误的关键在于,它将诏书中“仍合满汉蒙回藏五族完全领土,为一大中华民国”的言说与清代疆域的既成事实相混淆。政权易手,疆域依旧,这是国际政治的既定规则,革命产生的新政权并不需要清帝的授权来获得领土主权的合法性。而且,考诸史实,这一说法也夸大了清帝在维系民族地区广大疆域方面的作用。清朝崩溃之后中华民族未解体,除各民族之间的历史纽带维系之外,民国政府在民族方面的积极政策也功不可没。最后,针对“主权转移”论者提出的从国际承认角度看清帝逊位为民国政府提供主权的外部“合法性”的观点,他指出,从史实来看,清帝是否“授权”并没有成为条约关系国在承认中华民国时的考量因素。各国在承认民国时,首要考虑是维护既得利益(不过也有美国那样因出于国内民意压力而承认民国的国家) 清帝的诏书很难对它们的承认行为产生什么影响。对杨天宏的观点,胡永恒表示赞同,认为历史研究首先应立足于史实,不能因某些理论先入为主而任意剪裁或阐释历史。 日本东京大学的村田雄二郎也关注晚清与民国之间的延续性问题。他提出,武昌起义后的南北交涉,在清帝退位与建立共和政府的问题上达成妥协,留下的悬案是清帝退位后如何移交统治权的问题。即将建立的新政府的“法统”(或称“合法性”)是基于南京临时政府,还是源于清朝皇帝?这一问题直到袁世凯掌权之后仍然较为模糊,给各种政治势力做出不同解释留下余地。从《清帝退位诏书》的内容看,清廷和北洋集团都认为袁世凯是直接继承清朝皇帝的统治权而组织了民国政府。此外,他还考证了《清室优待条件》的产生及其演变,指出《优待条件》是作为清帝退位的交换条件而出台的。关于《清室优待条件》,中国史学界的主流观点向来持批判态度,他则认为应给予积极的历史评价。他同意喻大华在1990年代提出的观点,即《优待条件》并非袁世凯编造,而是南北议和会议初期由伍廷芳起草,辛亥革命时期南北政权相互让步与妥协的产物。他指出,在南北议和中,伍廷芳担忧如南北对立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分裂状况将持续并最终导致边疆民族的背离,因此极力促成革命派阵营内部的意见统一,提出《优待条件》草案。之后,南北几经磋商,终于就《优待条件》基本达成一致。他还考察了《优待条件》的执行情况,指出民国政府为了利用旧皇室的影响力维系满蒙王公的信赖,不得不履行相关条文,即便是在中央财政经常呈现赤字的状态下,也不断努力支付规定的岁费。关于《优待条件》的法律效力,村田提出,它在民国的法律体系中被定为“准宪法”,袁世凯也将其视为证明自己权力来源的重要文书。袁去世后,清朝遗臣曾反复要求将优待条件编入宪法。1924年北京政变后,《优待条件》被修正,皇帝尊号被废除,溥仪被驱逐出紫禁城。 中山大学历史系关晓红从制度沿革的层面讨论北京政府时期所处的承前启后的地位。她认为,自1912年至1928年,中央政权虽然频繁更迭,甚至出现帝制复辟的逆流,但大体上还是延续了清季和辛亥制度改革的方向。在政制构建方面,这一时期面临着国体与政体的艰难选择,也面临着集权与分治的难题:既要避免分裂割据,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又要贯彻民主宪政,防止专制暴政。当时的各党派团体,皆有自己的利益考量,却都不敢全然违碍民国的政治导向,只能在共和制的框架及维护统一的前提下寻求自身的位置和利益。在多种政治势力的反复角逐多方试验之下,仍然找不到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于是许多人开始怀疑照搬移植欧美日本政治制度的可行性,尝试进一步调整改进。国家层面的总统制责任内阁制与内阁责任制之争,批判代议制并代以国民大会,各省层面的官治自治以及地方行政的分层,固然有各方利益作祟,但更多的还是制度与国情时势不相吻合造成的困扰。因此,不能一味指责当事各方的政治品格,应透过党派纷争的乱象体察制度建设的症结所在。她强调,如果漠视清末民初制度发展承前启后的事实,就会斩断北京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政治体制的历史联系,将后来国共两党实行的政治体制简单地认为是模仿苏俄,容易忽略北京政府时期政制建设的实践所产生的重要影响。 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迟云飞从政治模式的角度分析了近代中国的历史变迁 他认为,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传统的专制君主制失灵了,因为这是一种很松散的统治,社会动员能力极低;它追求的是现存统治的巩固,而不是与别的国家竞争。清朝灭亡后,所谓的“宪政”和多党政治昙花一现,军阀政治登上历史舞台。军阀政治的特点是,第一,主要靠个人之间的关系维持;第二,缺少政治信仰和意识形态的支撑;第三,主要靠武力维系其统治;第四,社会基础薄弱。这种体制的社会动员能力和控制能力也不强,反而因缺乏过去君主制中的正统观念而导致政局更不稳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