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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与“臣民”(国民)塑造:清朝多民族国家建构的努力(2)

http://www.newdu.com 2017-09-05 《学习与探索》2014年第 李大龙 参加讨论

    二、“臣民”(国民)塑造的尝试
    与清朝疆域的明晰同步的是清朝“臣民”(国民)界限的明确,而“臣民”(国民)界限确定的标志,除了确立对中原农耕族群的统治体系之外,还有一个更为明显的标志,这即是普遍存在于汉文典籍和汉文文学作品中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也称为“薙发令”。
    关于清朝实施的“薙发令”,由于在推行过程中导致了大量汉人被屠杀,一直是学界否定清朝的主要证据之一。冯尔康先生《清初的剃发与易衣冠——兼论民族关系史研究内容》是改革开放之后较早对此进行阐述的专论。该文从民族关系史研究的视角,围绕剃发·易衣冠令的实施与反清斗争的开展、剃发易衣冠是顺治间社会矛盾的焦点、生活习俗的差异是民族关系史的不可忽视的研究内容等展开讨论,认为“衣冠、发式制度和习俗,既然是民族关系的一个内容,那么民族关系史的研究,也需要把它当作一项内容加以说明,即在民族关系史研究中要注意到民族的衣冠、发式在民族交往中起的作用,它是加剧了还是缩小了民族分裂,它是促进了还是阻碍了我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巩固,是促进了还是阻碍了生产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研究民族关系史,不注意民族习俗的影响,是很难把它搞清楚的。过往的民族关系史研究。在民族战争及其危害,少数民族汉化政策、民族矛盾在社会诸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的研究是很有成绩的。对民族风习在民族关系史研究中的地位,虽也不无注意,但认识不足。各少数民族统治北方或全国时,它们的服制、发式政策,汉族对少数民族的相关政策,均未见专论,人们对清朝推行剃发易衣冠一事倒是比较重视的,但亦未有令人满意的说明。而且在论及此事时,多从少数民族统治残暴、汉人受害的角度着眼,没有能揭示推行那项政策的历史必然性和它的全部后果。”[5]遗憾的是尽管已经有了如此认识,但冯先生在该文中也并没有对清朝初期的“薙发令”做出进一步评价。
    “薙发令”的推行由于曾经导致族群之间的激烈对立而被与易服、圈地、投充和逃人牵连一起列为清朝初期的五大弊政。应该说,“薙发令”在强制推行的过程中不仅遭到了农耕族群的强烈反对,也带来了八旗军队对其他族群的大肆杀戮。这是不争的事实,对此以往的论著也多有详略不同的阐述,毋庸赘言。值得关注的是,清朝统治者在入关初期制定和推行“薙发令”的目的往往被政策实行过程中族群冲突的浪潮所淹没,难以得到客观的分析。实际上,“薙发令”并非在清军入关后才有,努尔哈赤时期就制定和推行过这一政策。在《满洲实录》卷7天命六年(1621)三月条中有“其余官民皆薙发降”;“大小七十余城官民俱薙发降”;“今辽东官民已薙发归降”等多处“薙发降”的记载,表明在努尔哈赤时期“薙发”就已经成为加入后金的主要标志。而另据《清世祖实录》卷17顺治二年(1645)六月丙寅条载:“谕礼部曰:向来矱发之制,不即令画一,姑听自便者,欲俟天下大定,始行此制耳。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异。若不画一,终属二心,不几为异国之人乎,此事无俟。朕言想天下臣民亦必自知也。自今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矱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辨,决不轻贷。该地方文武各官,皆当严行察验。若有复为此事渎进章奏,欲将朕已定地方人民,仍存明制,不随本朝制度者,杀无赦。其衣帽装束,许从容更易,悉从本朝制度,不得违异。该部即行傅谕京城内外,并直隶各省、府、州、县、卫、所、城堡等处。俾文武衙门官吏、师生一应军民人等,一体遵行。”如果说从《满洲实录》卷7的记载中我们尚难以全面认识“薙发”的意义,那么在顺治皇帝给礼部的指令中已经再清楚不过地表明了“矱发之制”推广的目的已经不是简单地表示“降服”,所谓“遵依者,为我国之民”已经明确地说出了“薙发令”推广的目的是为了整合境内族群,使之成为“我国之民”。
    在要求执行“薙发令”的同时,顺治皇帝也要求统一“衣冠”。《清世祖实录》卷72顺治十年二月丙寅:“谕礼部。一代冠服,自有一代之制。本朝定制久已颁行,近见汉官人等冠服体式以及袖口宽长,多不遵制。夫满洲冠服,岂难仿效。汉人狃于习尚,因而惉懘,以后务照满式、不许异同。如仍有参差不合定式者,以违制定罪。”由这些记载可以看出,用“满洲冠服”统一衣冠的目的和“薙发令”的制定和实施一样,也是为了对境内族群的整合。
    利用薙发、衣冠来实现对境内族群的整合应该是借鉴了朱元璋在推翻元王朝统治后所采取的“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百有余年胡俗悉复中国之旧矣”《明太祖实录》卷30,洪武二年二月壬子。的经验。尽管这种做法在推行的初期导致了族群冲突的加剧,所谓“留身不留发,留发不留身”即充分反映了冲突的激烈程度,而且也造成了大量汉族百姓被屠杀。但是,我们从清朝对中国的统治维持了近三个世纪并实现了中国多民族国家由王朝国家向近现代主权国家的转变等众多方面看,都难以否认这些政策对中华大地上众多族群,尤其是农耕族群整合所取得的效果,毋庸讳言是显著的,甚至作为清朝核心族群的满族也几乎在这种整合中失去了“自我”,而逐渐与汉人在文化习俗上日趋接近。也就是说,尽管族群之间的融合是缓慢的,但“薙发令”和统一“衣冠”政策的推行,不仅对于清朝明确辖境内族群的“臣民”身份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也为将这些族群整合为“国民”提供了前提,随着清朝由王朝国家向近现代主权国家的转型以及在列强侵逼下出现的“中华民族”称号,一定程度上是“臣民”即将转化为“国民”的标志。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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