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瓷器和丝绸一样是中国古代对外交流的最主要输出品,根据世界各地出土和传世的中国输出瓷器,可以部分地复原不同历史时期中外文化交流的状况,甚至可以根据出土的中国瓷器对东非各地9世纪以来的文化遗址进行历史断代。本文试图以中国古代输出瓷器为研究对象,探讨中国古代瓷器输出的社会历史,及其在中外瓷器文化交流史和古代世界瓷器史上的地位和意义。 【关 键 词】输出瓷器/中外交流/世界瓷器文化 【作者简介】王光尧,故宫博物院古器物部。 2010年上半年,笔者应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馆长林业强教授邀请在该馆作访问研究,主要考察对象是郑德坤先生捐赠的瓷器。郑先生早在20世纪40年代即开始关注邛窑瓷器并力图建立四川地区古代陶瓷发展史纲①,为我国现代瓷器研究主要的学科奠基人之一。20世纪50年代以后郑先生先后执教于英国剑桥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因教学之需,郑先生在伦敦、新加坡、香港等地收购了大量中国古代陶瓷器,为进行比较,还收购一些越南、泰国、柬埔寨、伊朗等国家生产的陶瓷器,并把这些陶瓷器捐赠给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现以郑先生的堂号命名为“木扉瓷器”。 由于木扉堂收藏的中国瓷器均购自海外,在过去的研究中一般称长期保存在中国境外或在中国境外出土的瓷器为“外销瓷器”,所以我们的研究自然以中国古代瓷器输出、中外瓷器文化交流为出发点,从世界瓷器文化史的高度来审视中国古代输出瓷器和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收藏木扉瓷器之个体,并体会其价值②,这也是中文大学文物馆所看重和想让学生了解的知识③。 以往对中国输出瓷器的研究,尤其是关于输出瓷器的类别和年谱、输出区域,以及输出瓷器对世界青花瓷器和青花陶器生产所产生的影响,甚至中国输出瓷器产生的文化影响等诸方面的研究,无疑都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④。近年来更有学者把中国明清时期输出的丝绸、瓷器、家具、绘画等所有商品,视作当时中国输出之艺术的载体⑤,使研究走向深入。但是,回顾研究的历程,还有诸多问题尚需探讨。如以“外销瓷器”通称在当代中国行政版图以外出土或传世的中国瓷器是否恰当;中国古代瓷器输出的范围,是否是以中国人航海能力发展的进程而逐步扩大,抑或是另外一种情形;除从事生产外,中国人在瓷器输出中还起到了什么重要的作用;中国输出瓷器是否一直以中国文化为主导,还是有阶段性变化;再如,当我们从物质文化交流史的角度重新审视中国古代输出的瓷器时,发现过去的研究重点只是放在输出或输入,而没有视之为古代世界瓷器发展史的内涵,并在通史的范畴内探讨中国输出瓷器的意义。同时,如何从物的层面探讨输出者行为的动机和执行者所带来的变化,并在当时的语境中界定从生产者到消费者之间的文化关系,都是本文关注的重点所在。 一关于研究对象及其概念之厘定 输出瓷器以往被中国学者称为外销瓷器,日本学界称为“贸易瓷器”,西方学者则习用export Porcelain⑥ 和Chinese Trade porcelain⑦ 两种说法。但是,这些概念是否准确或者全面,我们可以作如下的分析。 第一,由于古今世界的政区格局不同,中国的疆界也有很大的变化,历史上瓷器输出与内销是以各时代之疆界而论,所以,以当代中国版图为界论定在当代中国境外发现的瓷器并称之为外销瓷器便不确切。如在唐朝以前和明代早期一段时间内,今越南北部是中国的领土,所以上述两个特定历史时期内输往该地的瓷器显然和输往中国各地的瓷器具有同一性质。同样,元代瓷器输出情况也很复杂,蒙古喀喇和林遗址出土大量元代瓷器,和林是蒙古人在漠北时期的王廷,这些瓷器大多是元朝统一中国后从内地带到和林,属当年元朝宫殿用器之一部分⑧,现该地虽不隶属中国,但不能因此而否认这些瓷器为元朝宫廷用瓷的属性;当时输往伊儿汗国的瓷器,一直被称学术界视为研究中国外销瓷器的重要标本,这其实也是以现代人的国家概念错误地界定古物。新疆伊犁霍城阿力麻里出土有元代青花、龙泉窑、磁州窑、青白釉、钧窑瓷器⑨,阿力麻里是察合台汗国东部汗王廷所在地,所以这批元代瓷器当与察合台汗国有关,于古于今显然都不能称为外销瓷器。同理可推,与其性质相同的、当年从元廷输往伊儿汗国的瓷器也不是外销瓷器。从古今行政版图变化和以上例证可知,以外销瓷器的概念称长期保存或出土于当代中国版图以外的瓷器并不合适。 第二,在古代中国人的概念和记载中,输出瓷器的性质和目的是多样的。纯粹作为外销商品输出的瓷器,当然可以称为外销瓷器,但只是不同性质的输出瓷器中的一种;中国皇帝或中央对外国君臣的赏赐用瓷器,这部分被称为“赏赉瓷器”(其细微差异,下文再予评述)⑩;还有中国政府为获取对方的物产而把瓷器作为交换物之一的以物易物性质下的交换瓷器,这部分瓷器虽然以商业为目的,但具有政府控制下的输出性质,也不能简单地称为外销瓷器。 第三,对比当代中国版图以外与中国内地所见同一历史时期的瓷器,大多数情况下看不到明显的不同。如近在咫尺的菲律宾和远在天际的非洲肯尼亚东海岸所见中国瓷器,包括了从唐代以来至明清的各种名瓷,如越窑、长沙窑、邢窑、定窑、青白瓷、龙泉窑青瓷、元明青花、明清彩瓷等,和内地考古发现的情况完全相同,在器物类型上看不出内销和外销的差别。倘若一定要按行政或地理区域划分或定名,则必然会有与外销瓷器对应的内销瓷器的概念,和次一等级的江北瓷器、江南瓷器等以地域命名或以省区命名的多重瓷器概念,显然没有必要。 第四,由于疆界变化,当代中国的部分地区在历史上只是中央王朝的藩属甚至是敌对政权,流传到这些地区的瓷器对古代中央王朝是输出,但在今天则不能称为输出。在南北对峙时期,瓷器等商品在敌对或友好王朝间的交流也很常见,对这些王朝或王国来说,这种情况和与中国以外地区的交流与输出并无不同,如在北朝区域内发现的南朝青瓷、在辽行政区域内发现的宋瓷、在金行政区域内发现的南宋瓷器和在南宋临安城发现的金代定窑瓷器等,都是当时各政权间交流与输出的结果。这一类瓷器显然和各个政权行政区域内的瓷器流通性质和方式有所不同,也应引起我们的特别关注。 第五,历史上纯粹以商业为目的输出瓷器,可以使用外销瓷器的概念。但其情况也相当复杂:有品种、质量及产地都和内地市场销售的瓷器完全相同的;有广东、广西、福建等地窑场模仿内地各名窑场生产多用于销往海外市场的,在质量上与内地的产品有明显的差别,但这种差别是商品价格决定的还是由销售地文化决定的,也值得研究。上述的这些外销瓷器和再后来西方商人的订货和中国窑场照来样加工并销往海外的瓷器,性质并不完全相同。 虽有上述的不同,但输出的性质则是共有的。为了能全面地概括中国古代因不同需要输出之瓷器,改变并弥补过去所用的外销瓷器、贸易瓷器等概念的缺陷,本文称在历史上输出到中国行政版图以外地区和国家的中国瓷器为“输出瓷器”。也可能是出于同样的考虑,已有学者在研究16世纪~20世纪东南亚地区所见瓷器时已开始不使用传统的概念,只是注重其生产地和瓷器风格(1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