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主要有吴景平主编:《上海金融业与国民政府关系研究1927-1937》,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何旭艳:《1921年北洋政府整理公债述评》,《湖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姜良芹:《南京国民政府1932年内债整理案述论》,《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期、《南京国民政府1936年内债整理案述评》,《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1期。 ②⑤(28)沧水:《公债整理之管见》,《银行周报》第5卷第6号,1921年2月。 ③潘国旗:《北洋政府时期国内公债总额及其作用评析》,《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1期。 ④(11)《张公权氏之整理内债谈》,《银行周报》第5卷第7号,1921年3月。 ⑥《倚伏中之本年财政危机》,《申报》1921年2月16日第6版。 ⑦沧:《民国3·4·5年内国公债纪略》(再续),《银行周报》第2卷第9号,1918年3月;沧水:《公债价格维持之必要》,《银行周报》第3卷第35号,1919年9月。 ⑧(25)姚崧龄编:《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2年,第52页。 ⑨(15)(16)(32)(59)(60)(70)(78)(84)上海银行周报社编:《银行公会联合会议汇纪》,1923年印行,第7-8页,第54-71页,第77页,第56-57页,第83页,第83页,第85页,第109-110页,第99-100、112页。 ⑩《全国银行公会之建议案》,《银行周报》第5卷第3号,1921年1月。 (12)《财政部整理内国公债确定本息基金呈大总统文》(1921年3月3日),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67页。 (13)(29)公权:《国民对于财政改革应早觉悟》,《银行月刊》第1卷第2期,1921年2月。 (14)(31)《财政部整理内国公债详细办法呈大总统文》(1921年3月13日),千家驹:《旧中国公债史料》,第6871页。 (17)《诸青来氏整理内债之疑问》,《银行周报》第5卷第8号,1921年3月。 (18)《上海银行公会致北京电云》,《益世报》1921年7月30日第2张第6版。 (19)《上海银行公会与北京天津汉口银行公会及财政部往来要电》,《银行周报》第5卷第5号,1921年2月。 (20)《银行公会再反对库券电》,《申报》1922年9月16日第13版。 (21)《四团体反对发行新公债》,《申报》1923年6月14日第13版。 (22)《电复上海银行公会请停止发行此次新公债拟难照办文》,《财政月刊》第8卷第93期,1921年8月。 (23)王云五主编:《民国梁燕孙先生士诒年谱》,台北:“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641页。 (24)(50)上海市档案馆藏:《致孙中山》(1923年12月1日),S173-1-42(S173为上海银行公会档案全宗号,1为目录号,43为案卷号,下同)。 (26)《全国银行公会之建议案》,《东方杂志》第18卷第3号,1921年2月。 (27)沧水:《公债价格维持之必要》,《银行周报》第3卷第35号,1919年9月。 (30)《上海银行公会提议刯内债》,《申报》1922年4月1日第13版。 (33)《银行公会请维持公债信用》,《申报》1922年4月21日第10版。 (34)《全国银行公会联合会维持公债基金之函电》,《银行月刊》第2卷第5期,1922年5月。 (35)《上海银行公会致财政部电》,《申报》1922年4月23日第13版。 (36)《力争公债基金之函电四志》,《银行月刊》第2卷第8期,1922年8月。 (37)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银行公会及其它团体维持公债基金要电》(1922年5月5日),S174-1-43(S174为上海钱业公会档案全宗号)。 (38)《上海银行公会及其他团体维持公债基金要电》,《银行月刊》第2卷第5期,1922年5月。 (39)《维持公债基金之要电续志》,《银行月刊》第2卷第6期,1922年6月。 (40)《维持公债基金之要讯》,《银行周报》第6卷第18号,1922年5月。 (41)《银行公会请牢固公债基金,电贺黎黄陂之附带请愿》,《申报》1922年6月15日第13版。 (42)《安格联维持公债基金之说帖》,《东方杂志》第12卷第2号,1925年4月。 (43)(45)安格联:《整理内债基金说帖》,《东方杂志》第12卷第2号,1925年4月。 (44)《上海银行公会致国务院电》,《申报》1922年7月26日第13版。 (46)《银行公会请确定内债基金电》,《申报》1923年3月16日第13版。 (47)张生、陈志刚:《一九二三年关余危机与广州大本营外交之嬗变》,《历史研究》2010年第6期。 (48)《全国商会银行公会力争公债基金》,《银行月刊》第4卷第1期,1924年1月。 (49)上海市档案馆藏:《各界致安格联电》(1923年12月18日),S173-142。 (51)上海市档案馆藏:《杭州银行公会电》(1923年12月30日),S173-1-42。 (52)上海市档案馆藏:《济南银行公会来电》(1924年1月2日),S173-1-42。 (53)《全国商会银行公会力争公债基金》,《银行月刊》第4卷第1期,1924年1月。 (54)上海市档案馆藏:《致华盛顿国务卿,伦敦总理大臣电》(1924年1月15日),S173-1-42。 (55)上海市档案馆藏:《北京安总税务司复各处银行公会电》(1924年1月9日),S173-1-42。 (56)林雅青:《安格联与北洋政府财政危机:以1921年为例》,《中国历史学会史学集刊》第39期,2007年。 (57)《银行公会与北京往来电,维持公债基金之要电续志》,《银行月刊》第2卷第6期,1922年6月。 (58)《上海银行公会电请维持公债成案》,《钱业月报》第3卷4期,1923年4月。 (61)《银联会议关于代总税务司包罗担任继续保管公债基金之通函》,《银行周报》第7卷第17号,1923年5月。 (62)《安格联问题妥协后》,《申报》1927年2月15日第7版。 (63)《财部复银钱两公会电》,《申报》1927年2月10日第13版。 (64)上海市档案馆藏:《曹汝霖、叶恭卓来电》(1927年2月9日),S173-2-13。 (65)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华商证券交易所来电》(1927年2月15日),S173-2-13。 (66)《银钱两公会请明定各公债办法》,《申报》1927年2月10日第13版。 (67)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银行公会致耿布电》(1922年4月28日),S173-2-13。 (68)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银行公会致国务院、财政部函》(1922年4月23日),S173-2-13。 (69)上海市档案馆藏:《致北京盐务稽核所》(时间不详),S173-2-13。 (71)顾维钧:《顾维钧回忆录》(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13页;潘公展:《从世界眼光观察二十年来之中国》,《东方杂志》第21卷第1期,1924年1月。 (72)(85)上海市档案馆藏:《致北京、汉口电》(1927年3月),S173-1-44。 (73)(88)《公债基金改组共同保管机关之提议》,《钱业月报》第7卷第3期,1927年3月。 (74)《关税会议与关税存放问题》,《银行周报》第10卷第5号,1926年2月。 (75)张笑天:《公债绩效、政治制度与国家崛起——晚清公债对当代中国的启示》,《比较政治学研究》2011年第2辑。 (76)《安格联过沪关于公债之一席谈》,《银行周报》第7卷第13号,1923年4月。 (77)《北京内债债权人之维持公债办法》,《银行周报》第7卷第13期,1923年4月;《上海银行公会电请维持公债成案》,《申报》1923年4月4日第13版。 (79)《北京银行公会议组内债债权人会》,《银行周报》第7卷第18号,1923年5月。 (80)《汉口银行公会通告债权人会成立》,《银行月刊》第3卷第8期,1923年8月。 (81)《汉口电》,《申报》1923年7月26日第6版。 (82)《南京快信》,《申报》1923年7月15日第11版。 (83)《赞成组织监督国债监督委员会函》,《申报》1923年3月2日第13版。 (86)上海市档案馆藏:《汉口银行公会电》(1937年3月16日),S173-1-44。 (87)上海市档案馆藏:《致宋汉章、陈光甫等电》(1927年3月17日),S173-1-44。 (89)上海市档案馆藏:《北京银行公会来电》(1927年3月25日),S173-1-44。 (90)上海市档案馆藏:《顾维钧电》(1927年3月26日),S173-1-44。 (91)上海市档案馆藏:《上海银行公会等集议筹组保管内债基金委员会向曹润田征求意见的函》(1927年3月27日),S173-1-44。 (92)宋时娟:《江海关二五附税国库券基金保管委员会》,《档案与史学》2000年第3期。 (93)《内债债权团财部已准备案》,《银行周报》第14卷49期,1930年12月。 (94)《银行界之内债债权团正式成立》,《银行周报》第14卷47期,1930年12月。 (95)《内债债权团催促登记》,《中行月刊》第2卷第11期,1931年5月。 (96)何旭艳:《1921年北洋政府整理公债述评》,《湖南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