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豹猎 明代诸帝,自永乐迁都北京后,几乎皆养豹。弘治、嘉靖两朝初年禁止养豹,(71)以崇节俭,但效果有限。万历、崇祯时期,据沈德符、宋起凤等人亲眼所见,宫中养豹并未中绝。(72)这也说明,豹在明朝宫廷中必有其存在的理由。 明代官书中豹在宫廷中的作用,是作为宫廷典礼中的陈设动物而出现。据《明实录》、《大明会典》记载,用豹作为陈列动物的宫廷典礼有:皇帝登极仪、皇后皇太子册立仪、百官称贺上表笺仪、论功行赏仪、皇帝冠礼仪等。(73)六种宫廷典礼仪式,前三种皆为吴元年(1367)制定,正旦朝会仪为洪武元年(1368)制定,论功行赏仪及皇帝冠礼仪制定于洪武三年,均是李善长等文臣于明朝建国前后制定。太祖以后,用豹作为宫廷典礼陈设的规定,就消失了。明朝建国前后所控制地域有限,很难有渠道获得豹;加之军事倥偬,亦非大行礼仪之时。由此推测太祖制定用豹作为宫廷典礼陈设动物的制度,或只是一种制度层面的设想,而从未获得实行。(74) 明代宫廷大规模蓄养珍禽异兽,始于迁都北京后,主要蓄养地在西苑及南海子,蓄养数量以万计。(75)这些禽兽主要供宫廷贵族观赏,其中的珍贵品种,还往往会集中公开展示,并命大臣作诗赋歌颂,以彰显国威。这种情形,多出现在永乐、宣德时期明朝国力鼎盛、对外交流频繁之时。如忽鲁谟斯等国之金钱豹、驼鸡,占城之大象,西域之狮子,乃至国内贡进之驺虞,就陈列于丹墀,令文武大臣、四方使节共同观赏,并命文臣作文纪念。(76)嘉靖七年,提督豹房太监李宽在报告中统计了历朝养豹数量: 永乐、宣德年间旧额原养金线豹、土豹数多,成化间养土豹三十余只,弘治间原养……金线一只,土豹二十余只。正德等年间原诿养土豹九十余只,嘉靖年原养土豹七只。旧额设立奉命采取,及各处内外守臣进贡豹只给予本房诿养,自立国以来,已经百余十年,非今日之设,非系无益之物。(77) 李宽的报告显示正德时期豹数量接近一百余只,而永、宣年间“数多”。如果仅供宫廷观赏和展示,何需饲养百余只?“非今日之设,非系无益之物”,显然是另有所指。所谓立国以来的旧传统就是豹猎,这也是永、宣、正德三朝宫廷大量养豹的真正原因所在。 明代宫廷有无豹猎活动,学界意见不一,殊无定论。最早提出明代存在豹猎的是美国学者贺凯,他在《明代名人传》“朱瞻基”条中认为明宣宗从朝鲜征索海青及犬、豹,显然均是用于狩猎。(78)盖杰明根据嘉靖初年提督豹房太监李宽的报告、王世贞宫词以及现存豹房铜牌上出现“随驾养豹勇士”的文字判定,蓄豹和豹猎是明代宫廷传统,至武宗朝臻于极盛。(79)他们虽没有进一步深入论证豹猎,但仍给后来研究者提供了不少启发。 实则早在永乐时期,就已经进行豹猎活动。永乐七年三月,成祖在从南京北上北京途中举行的围猎中,就使用了豹猎。翰林学士胡广记录下之一场景: 紫髯胡儿饲玄豹,攫拿捷疾好牙爪。 锦裀驮得不动尘,过眼应空东郭逡。(80) “紫髯胡儿”指西域色目驯豹师,“锦裀驮得不动尘”恰恰点出豹猎的特征:当逼近猎物时,豹师放出蹲坐在马背上的玄豹,玄豹飞速跃出捕杀猎物后又跳回坐垫之上。(81)这一捕杀过程在瞬间完成,难怪胡广赞叹为“不动尘”,捕捉狡兔“东郭逡”自不在话下。显然,胡广诗中的玄豹,(82)无疑就是猎豹,源自异域的豹猎成为整个围猎活动中最为激动人心的场景。永乐时期与帖木儿王朝频繁友好的交往,保证了猎豹的稳定来源,尽管实录等官书中帖木儿王朝进贡猎豹最早是在永乐十一年,但胡广的记录无疑是可靠的,说明早在四年前,明廷就获得了猎豹和随行的驯豹师。宣德继踵永乐,喜好豹猎。《李朝实录》记载:“岁丙午,帝使内史田猎,侵扰民间。御史入奏曰:‘人主不食野兽,请毋使内史猎之,使其骄恣。’帝怒曰:‘尔使我毋食野兽,是野兽便于汝也。’即投畀猛豹绖龁之,不死,更斩之。”(83)既用于田猎,可知“猛豹”当为猎豹,丙午(宣德元年)距成祖死去不过两年,宣宗长期侍奉在成祖身边,喜好豹猎可谓是继承乃祖遗风。 在明代文献中,我们仍然可以发现豹猎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色目驯豹师的相关记载。自永乐始,礼部在北京接待的番夷中,就有“罕东卫养狮豹回回”、“养狮豹回回”等名目。(84)无疑,“养狮豹回回”和胡广诗中的“紫髯胡儿”以及明代文献中西域帖木儿帝国等处贡狮豹的“伴送人”都是指色目驯豹师。正德朝是宣德以后宫中养豹最多的时期。清河寺、西海子饲养“虎豹鹰犬”,还设有“养虎回回”三名。(85)所谓“养虎回回”,与“养狮豹回回”应是同一回事。王世贞《正德宫词》称:“红粉别依回鹘队,君王新自虎城来。”(86)“回鹘队”就是与“养虎豹回回”职责相近的一类人。(87)武宗下令从凉州、居庸关等地捕豹,出巡至榆林又要求提供活豹,这些豹进入宫廷后,经过“养虎回回”、“回鹘队”的驯服,应该可以满足他对豹猎的喜好。 除了数量庞大外,明代宫廷养豹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土豹在其中居于重要地位。宣德以后,明代宫廷中养豹以土豹为主,尤其是正德朝饲养土豹达九十余只。土豹(猞猁)驯服难度相对较小,亦可用于狩猎。帖木儿王朝崩溃后,从中西亚获取猎豹难度大为增加,而明朝境内分布较广的土豹,就成为猎豹的最好替代品。猞猁驯服用于狩猎亦源自阿拉伯世界,在唐代传入中国,猞猁猎成为与豹猎并行深受宫廷贵族喜爱的运动之一。蒙元时期大汗宫廷中除了猎豹,亦饲养数量不少的猞猁。 明代宫廷养豹并进行豹猎活动在明朝官书中被选择性失载,但它的影响却见于异域的记录。16世纪初,中亚商人阿里·阿克巴(Ali Akber)所撰《中国纪行》(Khitay Nameh)中多次谈到明代宫廷养豹。(88)关于豹的种类,他说:“在第五道宫院内,他们(太监和宫女)看养着一些狮子、豹子、猎豹、猞猁狲以及吐蕃狗。”(89)阿克巴明确记载了明宫饲养金钱豹、猎豹、土豹三种豹,吐蕃狗的记录在明代史料中也得到印证,(90)其准确性要超过一般游记,具有较高可信度。对进入明代宫廷的猎豹和土豹所获得的待遇,他写道:“狮子比马匹有权拥有十倍的荣誉和豪华,猎豹和狩猎用的猞猁狲各自有权获得用于狮子的一半荣誉和豪华排场。如此一支非常豪华的伴送队伍把他们从中国边陲一直护送到北京,沿着共分一百程的道路前进。”显然,他认为豹是仅次于狮子第二重要的进贡动物。关于进贡豹的给赐或对价:“一头狮子值三十箱商品……一只猎豹或一只猞猁狲则要奉献十五箱。”(91)对比会典记载的明代历朝进贡给赐额度,阿克巴记述的猎豹、猞猁狲和狮子给赐比例相对较接近弘治以前,总体是符合明朝实际状况的。(92) 永乐、宣德、正德三朝进行豹猎,既是统治者自身喜好的产物,同时也说明了当时中外文化交流的频繁和紧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