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学 > 史家论史 >

传统国家近代转型的开端:张居正改革新论(4)

http://www.newdu.com 2017-09-05 《文史哲》2015年第1期 万明 参加讨论

    (二)《清丈条例》。
    明朝户部没有掌握明代财政的全部收入,张居正在《请蠲积逋以安民生疏》中云:
    昨查户部,自隆庆元年起,至万历七年止,各省直未完带征钱粮一百余万,兵、工二部马价、料价等项不与焉。(18)
    田赋是户部掌握的王朝财政最大宗收入。在全国推行清丈田粮,实际上是计亩征银的奠基之举,没有这样一个改革基础的整体奠定,赋役合并、统一征银都将是无的放矢。质言之,如果没有全国清丈田粮的坚实铺垫,也就无法彻底在全国推行统一征银。正是在全国清丈的基础上,不待法令推行,一条鞭法即可全面铺开。事实也正是如此。因此我们认为,以往由于梁方仲先生的卓越贡献,学界长期以来将张居正改革的认识集中在一条鞭法,是过分强调了一条鞭法的作用,与当时明朝人的认识有了距离。
    张居正将清丈田粮推行全国,奠定了全国改革的根基,从此明朝改革在地域范围上从局部向全国广泛铺开,白银货币成为国家财政推行全国的赋税计税与征收的法定货币。更重要的是,张居正清丈标志明朝的经济改革由渐进式向突进式变化发展,为白银货币最终成为财政主体奠定了基础。张居正改革在全国推行的不是明文一条鞭法,而是清丈田粮条例,这就使明朝改革的走向清晰可见,即走向现代货币财政。换言之,清丈以后,一条鞭法水到渠成,白银货币化——财政白银化,中国古代以实物与力役为主的财政体系全面向以白银货币为主的货币财政转型,中国的货币财政正式开端。
    张居正改革编纂《会计录》,并于万历八年(1580)向全国颁行《清丈条例》,下令在全国丈量土地,清查漏税的田产和追缴欠税,将均平赋役的改革原则推行于全国,为白银货币最终成为财政主体奠定了基础。《会计录》中记载了试点福建布政司在万历八年(1580)的田粮数字(19)。追寻起源,福建的清丈是从万历六年(1578)十一月,“以福建田粮不均,偏累小民,令抚按著实清丈明白具奏”开始(20),这一年福建巡抚耿定向到任不久,就上疏建议在福建清丈,张居正曾复信:
    丈田一事,揆之人情,必云不便,但此中未闻有阻议者,或有之,亦不敢闻于仆之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仆比来唯守此二言,虽以此蒙垢致怨,而于国家实为少裨。愿公之自信,而无畏于浮言也。(21)
    张居正将“丈田”看得如此之重,引用春秋时期政治家郑国子产“苟利社稷,死生以之”名句来明志。“生死以之”之典出自《左传·昭公四年》:“郑子产作丘赋,国人谤之……子产曰:‘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
    其后福建左布政使劳堪被任命为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奉旨稽核,履亩丈量。万历八年(1580)九月,福建清丈田粮事竣,劳堪上闻,“部覆谓宜刊定成书,并造入黄册,使奸豪者不得变乱。上可其奏”(22)。同年十一月,户部根据诏令,拟定《清丈条例》,作为法令颁行天下。这一条例在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现录内容如下:
    一明清丈之例。谓额失者丈,全者免。
    一议应委之官。以各布政使总领之,分守、兵备分领之,府、州、县官则专管本境。
    一复坐派之额。谓田有官、民、屯数等,粮有上、中、下数则,宜逐一查勘,使不得诡混。
    一复本征之粮。如民种屯地者,即纳屯粮,军种民地者,即纳民粮。
    一严欺隐之律。有自首历年诡占,及开垦未报者,免罪。首报不实者,连坐。豪右隐占者,发遣重处。
    一定清丈之期。
    一行清丈磨算之法。
    一处纸札供应之费。
    明神宗批准举行:“令各抚按官悉心查核,着实举行,毋得苟且了事,反滋劳扰。”(23)
    由此,在全国各地揭开了清丈田粮的序幕。清丈之议,小民实被其惠,而不利豪宦之家。丈田的目的是清查隐田,不免触动勋贵、官宦、豪绅的利益,引发他们群起抵制。对此,张居正以坚定的信心开展清丈运动。他写信给山东巡抚何来山:
    清丈事,实百年旷举,宜及仆在位,务为一了百当。若但草草了事,可惜此时徒为虚文耳。已嘱该部科,有违限者,俱不查参,使诸公得便宜从事。(24)
    朝廷敕各该抚按:“丈田均粮,但有抗违阻挠,不分宗室、官宦、军民,据法奏来重处。”(25)
    《清丈条例》八款颁行天下,是整顿财政的重大举措,当时规定了各级官员的职责及其完成期限。万历九年(1581)七月,河南获嘉知县张一心所报招垦人户田地俱抄写旧册,即以旧册数字报充清丈数字,被指为“虚文塞责,着降俸二级管事”(26)。同年十二月,松江知府阎邦宁、池州知府郭四维、安庆知府叶梦雄、徽州掌印同知李好问“以清丈亩怠缓”,“各住俸,戴罪管事”(27)。
    清丈田粮是财政改革统一征银的基本前提条件,难怪张居正对全国的土地清丈极为看重,不仅作为政令颁于全国推行,而且他本人对清丈的意义有着明确阐释:“此举实均天下大政。”(28)在《答山东巡抚何来山言均田粮核吏治》中云:“清丈事,极其妥当,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办纳,小民如获更生。”(29)乃至重复春秋时期政治家子产“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话,表达改革的决心(30)。这是一个改革家在重大决策中的选择。无疑,他当时已经清醒地认识到:清丈田粮是一条鞭法或其他一系列名称的赋役—财政改革的基础,没有清丈,赋役合并与统一征银都将失去根基,均平赋役也就无法实现。因此,张居正改革的核心是财政,而他的财政改革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不是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而是在全国推行清丈田粮,从而完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具规模和实效的全国土地调查。这次土地清丈影响深远,王业键先生曾评价:清帝“将万历年间的税额,特别是此时期编制的《赋役全书》,作为确定田赋和劳役的依据。因此,当时参照的原额就是万历年间官方统计中的面积”(31)。
    学术界一般认为“清丈田粮”的目的,是制止土地兼并,堵塞偷漏,保证田粮额度的完纳,“原额可惭复”。这是表层的意义。我们不应将问题简单化,还应该看到明代财政的“钱粮”主要出自田亩,但此时的“钱粮”实际已徒有其名,已经越来越多地经历了货币化,变成了白银的现实。张居正对此是心知肚明的。重新认识张居正改革,我们应该看到在全国清丈土地的背后,不仅是保证税粮原额的不失,消除贵族地主的土地兼并,而且应该看到推行全国清丈的奥秘,还表现在清丈背后统一的计亩征银上。正是在清丈推行全国的前提下,一条鞭法在全国才能够水到渠成,这样才有可能彻底改革原有的统一的实物财政体系,也就是以统一白银货币作为财政计量标准和财政收支主体,建立一种全新的中央集权货币财政体系。这是实施标准化管理的根本大计。以往认为的所谓万历九年(1581)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既无朝廷法令可见,又无张居正文集及其奏疏可以佐证。揆诸历史事实,揭示历史上被遮蔽的真实,在当时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白银已经是司空见惯的流通货币,白银货币在财政上也已被安之若素,视为当然。司空见惯的事物往往遮蔽人们的眼睛,令人熟视无睹,当时人不必明言,后人要探明真况,就得深入历史的细部,回到历史发生的语境。《清丈条例》的全国颁布,使一条鞭法随之遍行。在此,我们可以切实认识到张居正作为杰出改革家的高瞻远瞩。
    万历十年(1582),京畿、保定、蓟辽、山西、大同、宣府、应天、浙江、广东、广西、凤阳、淮安、山东、河南、湖广、四川、陕西,陆续上报清丈完成。次年,宁夏、甘肃、云南也告完成,至此,中国古代一次重大的清丈运动告竣。通过清丈奠定了赋役—财政改革的基础,全国十三布政司和南北直隶,以及大同、蓟州、宣府、辽东等边镇,共增地亩1828542.73顷,约占万历六年(1578)全国地亩总额7013976顷的26%,说明万历清丈的结果是显著的(32)。
    重要的是,通行丈量田亩这一全国性的国家决策,为财政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如果我们只是看到清丈是为了均平赋役,充裕国家财政收入,那显然是不够的。归根结底,张居正改革的目的是什么?学界一般认为是推行一条鞭法;而一条鞭法的意义,梁方仲先生称为“可以说是现代田赋制度的开始”(33)。林丽月先生认为:“清丈田亩与推行一条鞭法,俱为江陵当国期间经济改革的荦荦大端,对万历初年财政之整顿,贡献极大。”(34)进一步说,对于财政整顿的贡献,比田赋制度更为深广的,是清丈以后达成的统一计税征银的结果,遂使财政体系从实物税全面转向货币税,从而促成了中国古代财政体系的全面转型。就此而言,这是中国历史上亘古未有的一次财政大改革。
    还应该提到的是,迄今为止徽州文书中存在大量散在的万历以降的明代税票。笔者曾根据所见徽州文书中的税票,对于明代税票的历史、税票名称的出现过程、税票出现的背景、税票的主要分类、基本内容、基本特点、主要功能作了初步考察(35),认为明代万历年间税票的出现及其多样性的特征,与张居正财政改革密不可分。税票首先是从杂税的契税发展而来,直至包括了财政赋税改革实行一条鞭法后赋役合一、统一征银的所有税收征收与纳税的凭证,是明代赋税征收交纳白银货币的真实见证,也就是我们了解和研究明代财政赋税改革历史实态的第一手资料,值得进一步研究。
    财政为庶政之母,就制度变革而言,在革故鼎新的过程中,财政变革显然是张居正改革的核心。而大力收集准确的财政数据可以视为改革的前提,如此看来,张居正的财政改革首先奠基于《会计录》,其次奠基于清丈田粮。在全国清丈的基础上,旧有财政体系转轨,全面转向货币财政。
    我们认为,历史上不存在张居正向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清修《明史》的高度概括再次误导了后人。但《明史·张居正传》赞曰:“张居正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谓无干济才。”(36)这段评价一语中的。“通识时变,勇于任事”,张居正“通识”的所谓“时变”,正是白银在社会流通领域已经占据主导地位的现实,前此一个半世纪改革量的积累已经达到一个临界点,他迈出了全面改革的关键一步——在清丈基础上推进国家财政的全面白银货币化,从而为白银货币最终形成财政主体奠定了坚实基础,也就是在明代中国促成了现代货币财政的开端。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