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较与对照 每一个历史学家都慎重地选择他所关注的时代、地域、主题、时间或者人物,无论他是否愿意接受“比较文学学者”这个描述,他其实都在进行着比较研究的工作。例如,对于19世纪和20世纪日本政府扩张政策的研究绝对不能孤立地进行。如果没有与其他国家的扩张政策(如俄国、普鲁士、大英帝国或者法兰西共和国)进行比较,是不能进行这项研究的。再如,1688年英格兰“光荣革命”的重要性、力度和影响只能通过与17世纪更早发生的事件(从中看到英格兰国王的行政权力)进行比较,与1789年的法兰西革命、1917年的十月革命进行比较才能被更清楚的评估。同样,对明清时期中国科技进步的理解,不但要求与中国更早期及后期的科技发展状况进行比较,也要与其他文明国家科技发展进行比较。 着手进行那些基本上可以进行比较的研究时,历史学家非常清楚地意识到他们所面临的危险。即在比较研究中,比较一定要受控于那些将两个或者更多的研究对象区分开来的基本要素——宗教假说、知识进步的程度和方向、社会差别的需求以及经济行为带来的局限。例如,在研究中国殷商时期的奴隶制时,如果以一种粗略的、毫无心理防备的方式将之与埃及、雅典或者美国的奴隶制进行对比,也许是毫无意义的。这样的对比没有考虑到以上各种文化所达到的人类成就的不同阶段。 如果比较研究被限定为一个较小的、很容易被界定出来的独特历史事件,这类比较研究很可能是最有效的。例如,比较研究埃及法老时期和汉代敦煌地区砖的制作与使用方法,也许能够得出有效的结论。然而,比较研究的应用性和适用性也许不能像期望的那样明显而广泛。不过,对于正在构思中的研究结论来说,比较方法也许能够成为重要的部分,从而使结论具有普遍意义。相对而言,当比较引出了学术问题时(这种方式应用广泛),比较的方法将是令人激奋的,并且反过来又影响其他学术问题的提出。我们知道,在宏观范围内运用比较方法的最著名的例子是“李约瑟难题”,即如何解释中国和欧洲出现科学进步的不同速率与阶段。与砖制作的比较研究相反,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像“李约瑟之问”这类的问题不可能得到一个彻底的、令人满意的解释。因此,选择一个界于这两者之间、中等尺度的研究主题进行比较研究,也许会令历史学家得到较大收获,并且有望能够得出一个既有效又合理的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 在这种情形下,历史学家倾向于对一个独特的主题进行研究,思考着怎样将之与其他时代或者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题进行比较和对照。这种比较和对照既可以在同一个文化之内进行,也可以在不同文化之间进行。对于研究者来说,考察另一个不同的文化,会使他对自己文化的理解更加深刻和丰富。也许这类比较研究的任务会引起历史学家的紧张感。历史学家的学术训练使他能够注意到较小的历史事件,提出的问题能够被界定清楚,问题的范围也容易被限定。而历史学家求知的好奇心又迫使他去建构甚至创造出有关历史背景的更宽广的认识。因为,在这种更加宽泛的历史背景之内才能评价历史事件的影响,才能评估历史事件的重要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