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朝贡制度的理论依据与思想特征 内容提要:古代王朝边疆朝贡制度的理论思想,发端于传统的“天下观”与“服事制”,核心是儒家的“大一统”思想,汉族统治集团汲取了“华夷之辨”思想中“华夷一体”与以“华”为根本的因素,注重强化边疆朝贡制度的政治统属性。在各族王朝经营边疆朝贡制度的过程中,“同服不同制”思想对部落、古国朝贡形式向羁縻建置朝贡形式演进起到了重要作用;“修德怀柔远夷”、“厚往薄来”、“恩威并行”思想与王朝固边安邦的治边活动有着密切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和稳定了边疆统治秩序;北方民族王朝奉行的“重威辅恩”思想对边疆朝贡制度向民族地区建置的转变,进而实现中央集权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统治起到了促进作用。 关 键 词:朝贡制度/大一统/华夷之辨/天下观/服事制/华夷一体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06AZS00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0JZD0008)。 作者简介:程妮娜,吉林大学文学院中国史系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边疆史、辽金史、东北民族史。 秦汉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国家后,继承先秦诸子“君权至上”、“天下一统”的思想,从儒家的“天下”观念中汲取相关要素,在郡县以外的边疆民族地区建构朝贡制度,并延伸到周边国家地区,后者成为2000年东亚世界国际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中国古代朝贡制度,学界通常用“中国的世界秩序”、“册封体系”、“华夷秩序”、“天朝礼治体系”、“朝贡贸易体系”、“朝贡制度”①等概念加以表述。国外学者多从近代条约体制取代朝贡体制的角度入手,认为中国古代朝贡制度的属性是东亚世界的国际关系体制。尽管日本学者注意到朝贡体制源于西周朝贡制度,认为秦汉时期周边地区的朝贡制度,是当时君臣关系向外延伸的结果,但更强调这种朝贡体制是中国王朝与周边国家的国际秩序。②这种看法,显然忽略了王朝的郡县地区与周边国家之间,分布着诸多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部落和古国(“东夷、北狄、西戎、南蛮”)。学者讨论“华夷之辨”、“华夏中心论”、“事大字小”、“厚往薄来”等中国王朝建构、维护朝贡体制的思想、规则时,通常也是从朝贡体系的国际关系属性上进行探讨。③ 然而不可否认的是,秦汉以来,中原王朝在边疆民族地区,以建立、维护和发展边疆民族与中原王朝的政治隶属关系为中心,开展了各种朝贡、册封、互市等活动。这就是说,中国古代还存在另一种施行于边疆民族地区的朝贡体系。从事这种朝贡活动的边疆民族或分布于郡县以外,或居住在王朝设置于边地州郡内外的羁縻建置之内,二者的比例在不同王朝有所不同。“羁縻建置”是指在不触动少数民族原有社会组织与风俗文化的前提下设立建置,对依照该族习惯法产生的头目、酋长授予官职或封号,官不入品阶,无俸禄;民不入王朝户籍,不按人头课税兵役。在朝贡制度下,由该族酋长贡纳少量土产,王朝征兵时,助军众寡,各从其便。中原王朝为维系、规范和发展“朝贡活动”而制定的规则与制度,性质不同于在周边国家实行的朝贡制度。2000多年间,边疆民族的朝贡制度与邻国的朝贡制度,各自向“相似多于差别”和“差别多于相似”两条路径发展,最后走向不同结局:前者被边疆民族地区行政建置取代,后者被近代国际条约体系取代。围绕历代王朝的边疆经略、治边政策、边疆统辖机构、边疆民族与中原王朝关系等问题,中国学者已发表大量论著。④有学者将历代王朝对边疆民族的统辖制度(其主体是朝贡制度)称为“藩属制度”,⑤认为该制度属于国家政体范畴,是秦汉以来历代王朝处理与边疆民族乃至周边政权关系的一种体制或方法。⑥上述成果都是本文的重要研究基础。然而不可忽视的是,目前国内外学界居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中国王朝经营、发展的朝贡制度是一种国际秩序。这种观点忽视或否认边疆民族朝贡制度的存在,将两种有重要区别的朝贡制度混为一谈,对于人们客观认识中国古代国家的结构、中央王朝与边疆民族的统属关系,以及中国王朝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带来种种困惑。 秦汉以来,中国王朝经历了多次统一与分裂,然而无论在统一时期,还是分裂时期;在汉人为统治者的王朝时期,还是少数民族为统治者的王朝时期,中央集权的国家体制始终被传承下来,边疆民族朝贡制度也随之延续下去。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央集权制向边疆地区推进(中间曾出现倒退现象)的过程中,统治者维护和发展边疆民族朝贡制度的政治思想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这不仅导致边疆朝贡制度出现不同形式,而且也决定了边疆朝贡制度的最后归宿。深入探讨中央王朝建构、经营、发展边疆民族朝贡制度的理论和思想,对全面客观认识中国古代的朝贡制度,澄清因相关研究造成的模糊认识,是有裨益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