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①《国语·周语上》虢文公谏周宣王语,徐元诰著,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5—21页。 ②《汉书·孝文帝纪》春正月丁亥诏语,亦见《孝景帝纪》后三年春正月诏,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17、152页。 ③《宋书·礼志一》载晋武帝泰始四年诏语,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53页。《晋书·礼志上》“民”作“国”。(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589页) ④耤礼之“耤”,一般作“籍”,亦作“藉”。此字原应作“耤”,孙诒让云:“藉,正字作‘耤’……藉籍并耤之借字……明藉籍字虽乖异,义实一也”(王文锦等点校:《周礼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287页)。“耤”,《说文》曰:“帝耤千亩也。”(许慎撰,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184页)“耤”的解释有二:一为“蹈”、“耕”意,如《汉书·文帝纪》师古注引臣瓒说:“藉,谓蹈藉也。瓒说是也……斯则藉非假借明矣”;其二便是师古反对的“借”之意,如《诗·周颂·载芟》郑注:“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之,故谓之籍田。”杨宽《“籍礼”新探》(《古史新探》,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28—229页)考证以为“耤”的本意是“耕”,“甲骨文‘耤’字正像一人执耒蹈着耕作的样子。‘耤’字本来是躬亲耕作的意思……等到‘耤田’被贵族侵占,‘耤田’成为迫使庶人提供无偿劳动的田地,‘耤礼’成为征发和监督庶人耕作的仪式,于是‘耤’就有了‘借民力治之’的意思”。此说确然。又,余永梁《新获卜辞写本后记跋》(《安阳发掘报告》第1期,1912年,第215—218页)、徐中舒《耒耜考》(《历史语言所集刊》二本一分,1930年,第11—59页)、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释耤》(北京,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79—82页)皆释作“耤”。胡厚宣《说贵田》(《历史研究》1957年第7期)、沈文倬《与耤》(《宗周礼乐文明考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56页)从上述先生之论,引文作“耤”。故本文所论“耤田”、“耤礼”、“耕耤”之“耤”从其本义统一作“耤”,并取杨宽对“耤”之解释,唯引用史料、论文及专著中原作“籍/藉”者,原样具录,不作改动。 ⑤杨宽:《“籍礼”新探》,第231—232页。沈文倬《与耤》观点大致同。 ⑥胡厚宣《说贵田》列武丁时卜辞有“八七、庚子卜,贞王其雚耤亩往。十二月。(《后》下二八,一六)”;孙亚冰、林欢《商代地理与方国》指出:“商王亲自参与经营的农业地主要有‘囧’,亦称‘南囧’……囧地农田为商王亲自经营,其地所产谷物作为祭品祭祀祖先”,并举五条相关甲骨卜辞。(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45—46页) ⑦西周早期令鼎:“王大耤农于諆田……王归自諆田”,及宣王:“王曰‘,令女乍土,官耤田’”(分见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唐兰先生金文论集》,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5年,第248-250页;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上古三代文》,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96页)。 ⑧《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662页。 ⑨古人考证,参秦蕙田《五礼通考》卷一二四《吉礼·亲耕享先农》“耕耤之礼”,孙诒让《周礼正义》之《天官·敍官》“甸师”、《天官·甸师》及月令祈谷部分(第28—30、284—295页);今人文章有杨宽《“籍礼”新探》,王健《汉代祈农与籍田仪式及其重农精神》(《中国农史》2007年第2期),陈二峰《论汉代的籍田礼》(《南都学坛》2009年第3期),高二旺《魏晋南北朝时期耕耤(藉)礼的特征与功能初探》(《农业考古》2008年第3期);论著中相关章节:胡戟《礼仪志》第14章“藉田享先农”节(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303—305页),陈戍国《中国礼制史》各卷耤田礼章节(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1年),梁满仓《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第4章“藉田制度”节(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第218—230页),杨英《祈望和谐——周秦两汉王朝祭礼的演进及其规律》第4章第3节(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第611—614页),姜波《汉唐都城礼制建筑研究》相关章节(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年。下称“姜文”)。日本学者谷口羲介《藉田儀禮の復活》(《中國古代社會史研究》,京都,朋友書店,1988年,第245—264页)讨论了周至汉文的耤田礼仪,新城理惠《中國の藉田儀禮について》(《史境》2000年41號,第25—38页)则论及汉代以后皇帝耤田礼,金子修一《以国家祭祀为中心的魏晋南北朝隋唐研究史回顾与展望》(《日本中国史研究年刊(200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43—47页)简要涉及了东汉末至十六国的耤田,皆可参看;其他文章尚有谷口羲介《春秋時代の藉田仪礼と公田助法》(《史林》1985年68—2號,第40—64页)、佐竹靖彦《藉田新考》(唐代史研究會編:《中國の城市と農村》,東京,汲古書院,1992年,第3—28页)、西岡市祐《南北朝·隋朝·唐朝的親耕藉田》(《國學院雜志》2002年103—4號,第1—16页)、坂江涉《古代東アジアの王權と農耕儀禮——日中社會文化的差違》(鈴木正幸編:《王和公》,東京,柏書房,1998年,第13—53页)。 ⑩《新唐书·礼乐志一》,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307—308页。 (11)沈垚:《落帆楼文集》卷八《与张渊甫》,民国七年吴兴刘氏嘉业堂刊本。 (12)《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5页。 (13)自公元前221年嬴政定“皇帝”号前,最高统治者多称“天子”。而关于秦后“天子”、“皇帝”两号,西嶋定生认为嬴政制定皇帝称号时,宗周以来的传统称号“天子”暂告消亡,至西汉时,随着儒家思想建立了与皇帝制度相适应的伦理结构,“天子”号复活,并与“皇帝”号以用法不同的形式并行(《中國古代國家と東アジア世界》中《皇帝支配の成立》、《漢代におけゐ即位儀禮》,東京,東京大學出版會,1983年)。浅野裕一则认为自皇帝号产生后,其与天子号是并行使用的,不存在西嶋暂时消亡之说(参《黄老道の成立と展開》,東京,創文社,1992年,尤其第2部第10章《秦帝國的皇帝概念》及第13、14章),齊藤實郎《秦漢におけゐ皇帝六璽——天子璽と皇帝璽を中心として》(《史叢》第51號,1993年)及好並隆司《秦漢時代の天子と皇帝》(《岡山女子短期大學紀要》第20號,1998年)观点与浅野近同。然不可否认“‘皇帝’和‘天子’以严格的形式存在着区别,这是中国皇帝制度的很大特色”(金子修一:《皇帝制度——日本战后对汉唐皇帝制度的研究》,《魏晋南北朝隋唐史学的基本问题》,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134页。何说可成,殊难论断,但本文涉及时段自周迄唐,且典籍有“皇帝”与“天子”同称者,如卫宏《汉旧仪补遗卷下》:“皇帝亲执耒耜而耕。天子三推。”故于本文中权作“天子/皇帝”。 (14)此点不确,他朝不论,只举北周,《周书》中多次记有皇帝耤田事。 (15)《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912页。 (16)《旧唐书》,第102、913页。唐帝亲耕史例可见太宗一次、高宗两次、睿宗一次、玄宗两次和肃宗一次,宪宗元和六年试图恢复五十余年不行的耕耤礼,未果,后不复见。 (17)参宿白《隋唐长安城和洛阳城》图三,《考古》1978年第6期;马得志《唐代长安与洛阳》图一,《考古》1982年第6期;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图四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第170页。 (18)参中科院考古所洛阳发掘队《隋唐东都城址的勘查和发掘》图一,《考古》1961年第3期;《“隋唐东都城址的勘查和发掘”续记》图八、图一○,《考古》1978年第6期;宿白、杨宽上引文图六、图四九(第180页)。 (19)《旧唐书》,第2601页。 (20)《礼记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603页。 (21)《礼记正义》,第1597页。 (22)《宋书》,第353页。因《宋书》成书在《晋书》前,又《晋志》无“平良中水者”句,《宋书》义长。 (23)[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285页。 (24)《唐会要》卷一○、卷二二,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223、245、423页。《新唐书》卷一四,第357页。 (25)《晋书》,第355页。 (26)《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1、51页。 (27)《隋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144页。位置参宿白上引文图三。 (28)隋耤田虽在南郊,唐史家却记作“东耕”,如《隋书》称“东耕”(第143、753—754页),是其书成于唐。贞观三年后,唐已改为东郊进行之“东耕”,隋虽是于南郊的“南耕”,但史家仍一沿自汉以降的“东耕”之称。 (29)《尧典》与《舜典》之分合即二典是否为一篇的问题千百年来聚讼纷纭。主为二典者,所论之分界在《尧》以梅赜孔氏传《古文尚书》“帝曰钦哉”为结尾;在《舜》,据敦煌唐写本《经典释文·舜典》是姚方兴上“曰若稽古”所异廿八字。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85—390页)已斥之。故即便主《尧》、《舜》为二者,分界亦不过姚本廿八字上,而“平秩东作”离此远甚,本在《尧典》无疑。 (30)逗号据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176页引文加,其未言原因。《尚书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19页)孔传云:“日中谓春分之日。鸟,南方朱鸟七宿。殷正也,春分之昏鸟星毕见,以正仲春之气节”,按文意“日中,星鸟”义长。 (31)《尚书正义》孔传,第119页;蔡沈《书经集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页;盛百二:《尚书释天》卷一《尧典·乃命羲和》,清乾隆三十九年任城书院刻本。 (32)《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6页。 (33)《周礼·春官·冯相氏》(《周礼注疏》,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818页),《史记·五帝本纪》(第16、18页),曾运乾《尚书正读》(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5页),杨筠如《尚书覈诂》(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59年,第6页)。 (34)《尚书正义》,第119—120页。 (35)《左海文集·答仪徽公书》,《皇清经解》卷一二五四,上海,上海书店,1988年影印学海堂庚申补刊本,第27—29页。 (36)[汉]应劭著,王利器校注:《风俗通义校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74页。《玉函山房辑佚书》及《佚礼扶微》有辑佚。 (37)《汉书》,第1744页。 (38)《礼记正义》,第1356页。 (39)应劭撰,孙星衍校集:《汉官仪》卷下,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82页。亦见于同书应劭撰,陶宗仪辑《汉官仪》(第116页),唯“王”讹作“玉”。 (40)《后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614页。 (41)[清]陈立著,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新编诸子集成本,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276页。 (42)《左海经辨上·大小戴〈记〉并在〈记〉百三十一篇中》,《皇清经解》卷一二五一,第45页。 (43)《佚礼扶微》,《南菁书院丛书》第三集,江阴南菁书院清光绪十四年刊本。 (44)《三礼通论》,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52页。 (45)王锷:《〈礼记〉成书考》,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57页。任铭善《礼记目录后案》(济南,齐鲁书社,1982年,第20页)、钱玄(第46页)以为是曾子弟子所记,以时推之,大致在此时段。 (46)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300页。 (47)《白虎通疏证》,第276—277页。 (48)《后汉书》,第3106页。明帝永平中“二月东巡,耕于下邳”,章帝元和中“正月北巡,耕于怀县”皆出巡途中耕耤,劝民劳作,非天子耕耤礼,不论。东汉洛阳城形制参王仲殊《东汉的都城(洛阳)》,《汉代考古学概说》,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7—29页。 (49)《通典》,第1285页。 (50)《论郑王礼说异同》,《北大史学》第13期,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3、14页。 (51)《礼记正义序》、《旧唐书·经籍志上》、《新唐书·艺文志》;孙钦善:《中国古文献学史》,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371页。 (52)《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69页。 (53)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饮冰室合集》专集第5册,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84页。 (54)按《五经正义》于贞观十一年(637)撰定,太宗誉为“符圣人之幽旨,实为不朽”,然是书却推迟至高宗永徽四年(653)方颁于天下。史书于此时记载了马嘉运驳孔氏《正义》事,分见《旧唐书》、《新唐书》二人本传(第2603、5645页)。二书虽皆述马病《正义》之“繁”,《新》却多一关键之“谬”字。马驳《正义》失谬的详细内容无从得之,然贞观三年太宗所言与孔疏《礼记正义》文意产生了“表面文字”矛盾,甚至有损其天子地位,如此明显的与君主意见相左之注疏出现于经典中,可能为马氏所驳之一处。 (55)参阎步克《服周之冕——〈周礼〉六冕礼制的兴衰变异》,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3—31页。 (56)另,《诗·周颂·噫嘻》以诗话的形式描述了周王行耤田礼的情景、程序,又如《周颂·载芟》诗序即云“春籍田而祈社稷也”(《毛诗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591—592、601页)及前述《国语》虢文公劝谏语虽未记载耤田方位,然所载为宗周古制,同样构成“南耕”一部分。 (57)《礼记正义》,第1597、1640、1356页。 (58)万斯大《学礼质疑》卷一径云“郊唯日至一礼,祈谷不谓郊”(《皇清经解》卷四八,第11—12页),其礼说多尊王(肃)而黜郑(玄),此说近是;故祈谷与郊祭是否涉及郑王之争,须详考。 (59)《通典》,第1284页。 (60)曹元弼:《礼经学》卷四《会通·礼记》,《续修四库全书》影印宣统元年刻本,第718页。 (61)《祭义》,参孙希旦《礼记集解》,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207页;杨天宇:《礼记译注》,第798页。《祭统》,参《礼记集解》,第1236页;任铭善:《礼记目录后案》,第59页。 (62)《略论礼典之实行和〈仪礼〉书本之撰作》,第1—54页。 (63)钱玄:《三礼通论》,第46页;王锷:《〈礼记〉成书考》,第82页;廖名春:《郭店楚简研究》,《中国哲学》第20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65页;陈伟:《郭店竹书别释》,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7页。 (64)杨宽:《月令考》,《杨宽古史论文选集》卷7,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 (65)杨宽认为是战国末期阴阳五行家之作;沈文倬《略论礼典之实行和〈仪礼〉书本之撰作》(第35页)、钱玄《三礼通论》(第45页)则主为秦汉时作品。杨振红《月令与秦汉政治再探讨——兼论月令源流》(《历史研究》2004年第3期)论述月令源流理据兼备,可参。 (66)梁启超:《阴阳五行说之来历》,《东方杂志》1923年10号;庞朴:《阴阳五行探源》,《历史研究》1984年第3期;刘毓璜:《先秦诸子初探》十五“阴阳家小议”,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4年;孙筱:《两汉经学与社会》,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71—190页。 (67)如四时祭,《礼记正义》,第1606页。 (68)中云:“古者,太史顺时覛土,阳瘅愤盈……先时九日,太史告稷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曰:‘阴阳分布,震雷出滞。’”《国语集解》,第15—21页。 (69)《略论礼典之实行和〈仪礼〉书本之撰作》,第7页。 (70)《周礼正义》,第29页。 (71)《国语集解》,第21页。 (72)《续汉书·礼仪志上》注引干宝《周礼注》,第3106页。 (73)《祭统》,《礼记正义》,第1603页。 (74)杨宽:《“籍礼”新探》,第222—223页。 (75)《礼记·祭法》郑注:“祭上帝于南郊曰郊”(第1587页),南郊之祭其来最尊。又《白虎通疏证》云:“南方太阳。”(第277页) (76)《毛诗正义》,第601页。 (77)《周易正义》,十三经注疏本,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94页。 (78)卫宏:《汉旧仪补遗卷下》,孙星衍等辑:《汉官六种》,第102页。 (79)应劭:《汉官仪卷下》,第182页。亦见于同书应劭撰,陶宗仪辑:《汉官仪》,第116页。 (80)《白虎通疏证》,第276页。 (81)《隋书》卷七《礼仪志二》,第143页。 (82)《初学记》卷一四《礼部下·籍田第一·诗》(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41页),诗言“寅宾始出日,律中方星鸟……苍龙发蟠蜿,青祈引窈窕”可明方位在东。 (83)分见《全梁文》卷一六《元帝二》及卷一八《元帝四》,第3044、3057—3058页。 (84)颜、谢诗分见逯钦立辑校《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237页、《宋诗卷六》第1251页;岑颂见《初学记》卷一四《礼部下·耤田第一·颂》,言曰“回舆南亩,驻跸东廛”,可证属“东耕”系统。 (85)《汉官六种》,第102—103页。 (86)《汉官六种》,第55、58页。 (87)《后汉书》,第2576页。 (88)《史记》,第423页;《汉书》第117、151、2507页。 (89)《汉书》,第2853—2854页。西汉长安形制参刘庆柱《汉长安城的考古发现及相关问题研究》图一,《古代都城与帝陵考古学研究》,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125页。 (90)《汉书》,第219页。 (91)《宋书》,第353页;《通典》,第1284页。 (92)姜文,第32页。 (93)耕耤礼一般在春正月,此与阴阳五行思想有关,春主生发故也;梁武天监十三年改为二月,方是一变。 (94)王仲殊:《汉代考古学概说》,第12页。 (95)《藉田赋序》,《小畜集》卷一,四部丛刊初编本,第1页。 (96)卷三○二《藉田部·总论》,第727册之27页。 (97)参张春龙、龙京沙《里耶秦简中的祠先农简》,中国文化大学《第三届简帛研讨会文集》,台北,2005年;张春龙:《里耶秦简祠先农、祠窨和祠隄校券》,《简帛》第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彭浩:《读里耶“祠先农”简》,《出土文献研究》第8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98)史志龙:《秦“祠先农”简再探》,“简帛网”,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081,2009年6月13日。 (99)《礼记集解》,第309页。 (100)楼劲:《〈周礼〉与北魏开国建制》,《唐研究》第13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87—148页。 (101)金子修一:《以国家祭祀为中心的魏晋南北朝隋唐研究史回顾与展望》,第46页。 (102)《三国志》,第42、47、92、98页。 (103)姜文,第101页。 (104)《晋书》,第590页。 (105)《隋书》,第145—146页。 (106)《汉书》卷九○《酷吏传·咸宣》,第3661页。 (107)《晋书》,第590页。 (108)吴及下论五朝(东晋、宋、齐、梁、陈)建邺和建康布局参朱偰《金陵古迹图考》,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104下页。 (109)《晋书》,第1027页。 (110)《晋书》卷一九《礼志上》,第589页。成书更早的《宋书·礼志一》不如《晋志》述时间明确。 (111)《宋书》,第353—354页。亦参《晋书·礼志上》,第589页;《通典·籍田》,第1285页。 (112)《晋书》,第1789页。 (113)《宋书》,第1231页。 (114)《晋书》,第1539页。 (115)《晋书》,第2060页。 (116)《晋书》,第1539、2060、2174页;“欲行鸿/洪祀”与东晋哀帝政局之关系,拟另文撰论。 (117)《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第227—229页。 (118)《宋书》卷一四《礼志一》,第354页;卷五二《袁湛传》,第1498页。 (119)《南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142—143页。 (120)《通典》,第1285页。 (121)《南齐书》,第51页。 (122)《梁书》,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64—65页。 (123)《隋书》,第143—144页。 (124)《礼记·郊特牲》:“地载万物,天垂象。取材于地,取法于天,是以尊天而亲地也。故教民美报焉。”第1449页。 (125)参孙英刚《神文时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96页。 (126)《隋书》《礼仪志二》,第126—127页。 (127)《陈书》,第77、80、86、90、93、98页。姜文认为“文献中似乎找不到陈朝行(藉田与亲蚕)礼的记载”(第143页),当漏查。 (128)[唐]欧阳询撰,汪绍楹校:《艺文类聚》,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65年,第703页。衡阳王即陈霸先第六子昌。 (129)《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2、10页。 (130)《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1页。 (131)陈戍国:《中国礼制史·魏晋南北朝卷》,第426页。 (132)《魏书》,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71页。 (133)熊会贞认为“其水”系指如浑水西流的一支,流进郊郭之南;然前田正名《平城历史地理学研究》(李凭等译,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7—8页)认为应是如浑水干流。暂从前田说。 (134)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第1150页。并参《杨熊合撰水经注疏(二)》,台北,中华书局,1971年影印本,第1666页;陈桥驿《水经注校释》,杭州,杭州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233页;京都大学藏《水经注疏》卷一三,森鹿三氏寄赠本,第20—21页。 (135)方位图可参《平城历史地理学研究》图三,第17页。 (136)王银田:《北魏平城明堂遗址研究》,《中国史研究》2000年第1期;王银田等:《山西大同市北魏平城明堂辟雍遗址1995年的发掘》,《考古》2001年第3期。 (137)《魏书》,第195页。 (138)北魏洛阳形制参宿白《北魏洛阳城和北邙陵墓——鲜卑遗迹辑录之三》图四,《文物》1978年第7期;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图四○,第143页。 (139)《魏晉南北朝時代の民族問題》,東京,汲古書院,1988年,第367—389页。 (140)《〈周礼〉与北魏开国建制》,第87—148页。 (141)《隋书》,第144页。 (142)北齐邺城形制参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二十世纪中国考古大发现》“临漳邺城遗址”条,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第246—247页。 (143)《隋书》,第145页。 (144)《周书》,第46、54、64、72、73、83页。 (145)《隋书》,第144页。 (146)《周礼注疏》,第749页。 (147)王仲荦:《北周六典》,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2、139—140、681页。 (148)《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2、51页。 (149)《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91页。 (150)田余庆:《东晋门阀政治》,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自序及第306、324、298页。 (151)五胡十六国时后赵、前燕、前秦、前凉可见统治者行耤田礼,然耤田方位,仅可考知后赵石勒大地点在临漳,石虎在邺桑梓苑,前燕慕容皝立藉田于朝阳门东,即是在东郊了。史料不足,殊难论断,故未列出。 ((原文刊于《中国史研究》2014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