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国家控制商业网络的尝试 民国时期,鄱阳县城的商业和手工业已颇为发达。新中国成立前夕,县城商业零售网点已达2355个。①新中国成立后,国营经济迅速介入这个商业发达的县城,并形成优势地位。 1. 双管齐下:税务与管理系统的建立 民国时期地方税收主要采用了团体包征的方式,即商会、同业公会与政府合作,税额由双方议定,由商会包征包缴。②1937年之前,鄱阳县营业税主要由商会承办。1942年开始,由县直接税局征收。③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新的税收系统也成为政府的重中之重。在1949年12月召开的首届全国税务会议上,全国财政委员会主任陈云提出至1951年工商税收可能超过公粮收入。④之后,工商业税被定为包括坐商、行商、摊贩之营业及所得税。⑤征税方式分三种:“自报实缴,配合查账办法”、“民主评议方式”和“定期定额征税办法”。⑥鄱阳地方会计制度不健全,主要实行了后两种征收办法。 1949年5月,鄱阳县税务局成立,由于鄱阳商户大多没有健全的会计账本,因此,具体征税工作仍依赖与传统工商团体的合作。1949年11月,鄱阳县商会改为工商业联合会筹委会,其下属的各同业公会均派代表参与评税、议价、民主评议等环节,协助政府征税工作。⑦为了解鄱阳税制的具体实施过程,本文以“粮食土产业”为主,辅以其他行业展开讨论。1949年“粮食土产业”多数会员因账簿不全,营业税基本上是按百分比等级摊派收税。⑧小摊贩则从税局领取营业牌照后,再由税局按照资本额征收营业牌照税。⑨ 1950年,各业始以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评税。此时,同业公会成为工商联拨款的下属机构,⑩同业的进货、销货均需向公会登记,然后由税局进行盖章查核,以备评议。(11)之后,同业公会代表组织各商号参与评议,定出每个商户的营业额。对于那些未参与公会的商户,每季营业税由税局估征完纳。(12)通过评议,营业额的数目基本会有大幅度增加,甚或达到100%。(13)之所以如此,皆因税局发现所选的行业算账典型户的偷漏亦触目惊心,更遑论一般商户。(14)从总体上来看,中南区通过估算认为1949年辖区内的印花税、行商税、坐商税、货物税、屠宰税等漏税平均数为24.63%。(15)对于那些经营规模更小的行业,营业税采取了“双定”(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税局定额后,行内会聘用通讯员,一方面负责召集行业会议,另一方面逐一统计各户每月售货数量。完税时,根据售货数量将所有税额分派负担。(16)这一方式实际就是行内商户根据营业额来共同承担税额,公会收取税款后交付税局。 新税收体系对小工商业者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税局要求小商贩们实行新式记账方式。税局认为传统的记账方式是导致偷税、漏税的主要原因。(17)新式记账方式可清晰记录收支细目,使税局有直接征税的可能。但在执行过程中,效果并不理想。在这种情况下,税局倾向于对这些商贩以罚止禁,商贩们则可能倾向于以贿避罚。其次,传统工商团体中的头面人物仍在新政权的工商组织中发挥作用。新旧交杂的管理方式作为过渡,使传统商业网络、人情网络在这一时期仍然作用明显。解放初期,旧商会及同业公会内的负责人成为新政府与工商界的联系人。新成立的工商联主任仍由原商会理事长史方新担任。当新政权不得不借助于旧人员时,对小商贩来说,他们原有的活动网络还未被切断。此时,同业代表被赋予的权力便使他们在新的收税评议方式下有了受贿的可能性,也使商贩们有了投机的可能性。(18)因此,新政策的执行充满弹性。 最后,新管理体系的建立。当时政府及税局的首脑人物多由冀鲁豫南下干部担任。(19)他们在依靠当地原有商业网络的同时,又采取了多种手段来防止制度的破坏。如为方便管理纳税,要求每个商贩必须从属于某个同业公会且必须领取牌照,同业公会有协助税局查账的权力。(20)这种体系实际上意味着建立了一种新商业管理的权力层级,即税局——工商联——同业公会——商贩。税局为除弊,鼓励商贩直接向其报告违规现象,并提供一定的奖励。(21)为了惩罚那些破坏者,税局一般轻则罚款,重则加以拘押。(22)在执行过程中,税局倾向于逐渐脱离对传统工商团体的依赖。对小商贩们来说,税局成为新政权的象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江西省鄱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鄱阳县志》(下册),方志出版社2010年版,第756-757页。 ②魏文享:《工商团体与南京政府时期之营业税包征制》,《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6期,第78-91页。 ③江西省鄱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鄱阳县志》(下册),第835页。 ④《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49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陈云文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1页。 ⑤政务院:《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年1月3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财政卷),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287-289页。 ⑥《工商业税暂行条例》,李海,李惠贤,成丽英主编:《统一财经为新中国奠基立业:记全国解放前后两次重要的财经会议》,当代中国出版社2008年版,第170-178页。 ⑦江西省鄱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鄱阳县志》(上册),第390页。 ⑧《鄱阳市土产业偷税漏税统计表说明》,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37。 ⑨《鄱阳市土产业偷税漏税统计表说明》,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37。 ⑩《虞海帆自白》,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46。 (11)《鄱阳汪宜记百货号坦白书》,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3-1952-43。 (12)《鄱阳朱复兴杭线号朱复笑坦白书》,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3-1952-43。 (13)《鄱阳维生百货商号周光国坦白书》,1952年2月9日,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3-1952-43;《王兴茂纸店经理王财兴坦白》,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42。 (14)《王永丰纸号王铭盘坦白》,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42。 (15)南林:《工商业税中的逃税问题》,1951年3月1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财政卷),第864-865页。 (16)《鄱阳市工商联木器业寿枋组会员坦白书》,1952年2月1日,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3-1952-55。 (17)如内外帐、密码记账方式等,很难为外人所看懂。具体参见焦世文:《偷漏工商业税的一些花样》,1951年3月13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1949-1952)》(财政卷),第867-873页。 (18)《粮食、土产业三反学习——周洪泰补白》,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38;《波阳市纸烛香业公会学习三反运动总结——王永丰》,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42;《坦白书》,1952年2月4日,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43。 (19)张悦斋等:《回忆一九四九年接管波阳县建立政权开展新区工作的斗争》,江西省波阳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波阳文史资料》(第1辑) ,1986年版,第54页。 (20)《立兴商号坦白书》,1952年2月9日,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42;《百货业会员史方林》,1952年6月2日,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43。 (21)《粮食、土产业三反学习——鸿兴补充说明》,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38。 (22)《汪华祥商号汪嘉祥坦白书》,1952年1月24日,鄱阳县档案馆藏,编号1-3-1952-4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