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魏文享,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内容提要】 1927年4月,国民党在由革命党一跃而为执政党,其民众运动方针也由“运动”转向“组训”。具体方案是在党内设立民众训练委员会,颁布系列党内规章及政府法令,构建起以职业和社会团体为中心的民众组训体系。党规直接体现国民党试图重构党民关系的政治意旨,政府将之以国家法律形式予以推进,此正为以党训政的既定路径。职业及社会团体的政治与专业职能制度边界虽由此大体确立,但党规与国法的表达重点仍存差异,党政之间组织及主义的传导存在落差。国民党虽试图通过社会部改隶、强化党部督导等办法来调适组训体系之内存矛盾,但效果并不理想。学界在以商会、农会、工会及自由职业者公会等团体为中心讨论国家—社会关系、党民关系时,需要关注到职业团体在组训体系中的制度与实情。 【关 键 词】党规;国法;民众组训;国民党;职业团体 在近代中国政党之发展进程中,政党如何与民众建立密切的党民关系,使其主义与政策为民众接受是一重大考验。民初之政党以议院为政治运作场域,其成员多为官、绅、商、学类社会精英,工农大众并未正式进入政党民意建构的视野①。但对革命式政党来说,是否能够得到民众支持并领导民众运动,直接关系到政党的群众基础与革命力量的成长。在国民革命中,国、共两党都试图掌握民众运动之主导权,较为有效的路径即是以党组织来推动工会、农民协会、商民协会的组建进而动员民众参与革命。但基于国共两党理念及组织能力的差异,民众运动在事实上主要为共产党所主导,国民党的精英分子则多脱离工农。国民党右派视此为重大威胁,进而与共产党决裂。在南京建政之后,国民党“痛定思痛”,对其中得失进行了深刻反省。 立于执政党地位,国民党不再热衷于“运动”民众,转而推行民众“组训”。“组训”强调在国民党的领导下,对民众进行组织与训练,其目的是秩序建设而不是革命破坏。依国民党的制度设计,组训由国民党领导,通过社会行政、党团组织、社会团体、民众教育等多种渠道协同共进。民众团体的组织体系被整顿重建并被赋予思想、政治及业务训练的重要任务,是连接国民党与民众关系宏图大计之重要一环。以民众团体为依托的组训体系以一系列党内规章和国家法令为基础,由拟订过程和内容出发,可了解国民党及政府的意旨及民众团体在训政体制中的角色安排。至于这一组训体系是否能够切实将党的主义与政策贯彻到民众中去,厚植党的民意基础,则不可仅凭目标与政策加以妄断。 民众团体亦称人民团体。按国民党的分类,包括职业团体和社会团体,政党并不在其列。学界对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民众团体的关注,大致从党治史、社团史和群体史三个方面考察较多。党治史主要是从国民党基层组织和党部运作的层面讨论民众训练、党团组建、党民关系等问题②。社团史涉及较广,在制度层面讨论社团立法、政府与社团关系、社团自治等问题,在实体层面如商民协会、商会、同业公会、农会、工会、教育会、自由职业者公会等各类职业团体均有极其丰富的研究。不少研究重视从国家与社会关系、国民党与民众关系、政府与市场关系等来解读社会团体多重角色③。至商人、教师、工人、记者、会计师、律师等群体的研究,也多将职业团体或职业公会作为群体与阶层整合的重要标志④。可以看到,民众团体的研究并非限于内部的组织与制度,团体作为社会阶层与社会结构的连接要素,也是透视近代社会的重要节点。现有研究已经充分揭示了不同类型职业团体的组织与职能状况,但基于团体对国家、政党、团体与民众关系的解读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各本立场、关照不全的现象,容易放大或缩小社会团体的受控或自治程度。本文拟从国民党及政府如何将社团纳入组训体系出发,将社团置于党规与国法的交互制度空间来加以考察,讨论时段自1927年国民党建立政权至1940年社会部由中央党部改隶行政院为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