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民众运动”到“民众组训” 晚清民初,社会进化,人群聚合,现代性的学会、社团应时而兴。较之传统之会、社,新式社团之结社标准不限于地缘、血缘或信仰,更多是因共同利益及公共事务目标而组建,并得到政府之法律认同⑤。社会团体的兴盛既是社会分工与职业分化的重要表征,也是民间集会结社观念强化的反映。早期商人、士绅及自由职业者鉴于中外竞争及同业发展之需要,推动政府颁布法规,建立了商会、同业公会、农会、职业公会等组织,其预设职责并非是在政治上连接民众,而是通官商、兴农学、维同业,参与者多为士绅商人,因此学界多将此类组织归于“资产阶级”性质的新式商人社团之列⑥。在组织方式与法律属性上,肯定其具有“现代性”。在北京政府时期,政府权威散化,社会秩序动荡,以商会为代表的社会团体在经济事务之外,广泛参与到地方自治、民族运动、民主政治、革命活动及社会公益之中,甚至组建商团,不乏与政府对冲抗衡之举。故此,商会在相当程度上被视为近代中国“市民社会”之代表,身负着“现代化”之重任,其自治性备受肯定。不过,此类组织虽深受现代结社观念之影响,其组织原则及运作上有较多的现代性因素,但严格来说,是否“现代化”可作为后来者的评判尺度之一,但并非当时的行事标准。商会等组织基于时政环境及会员生存需要,在不断调适其集体行动的逻辑和空间。对北京政府及南京时期的商会作为,简单肯定前者否定后者未必客观。 到1920年代初,中国的职业团体已经较为普遍设立起来,团体不仅成为相应职群的集体代言者,也是职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会、同业公会的立法在北京时期继续得到完善,会馆、公所不断向同业公会转化,同业公会逐步成为商会的团体会员。记者公会、会计师公会、律师公会、工程师公会等自由职业者团体也陆续建立。在工人群体中,本已存在不少公所、行帮,现代式的工会也在自发组建。北京政府虽对工会组织实行压制政策,广州革命政府却持鼓励态度。职业团体不仅在各地区设立,还形成了全国性的纵向职业系统。在政府、政党及一些政治家、社会人士的眼中,职业团体已经具有民意的象征意义。在民初政党议会制的政治民主实践受挫后,不少人士将以职业团体为基础的职业代表制作为改造政党议会制的方案加以提倡。陈独秀、孙中山都提出以职业团体(商会、工会、教育会、律师公会等)为基础来召开国民会议⑦。在1924年11月10日,孙中山在广州发表《北上宣言》,提出召集以“全国的确确实实的各职业团体为基础的国民会议,以该会为中心执行政权”⑧。各派政治力量已认识到职业团体所蕴含的社会能量。 职业团体的普遍设立为政党将之纳入民众运动奠定根基。但国、共两党重视以职业团体来发动民众还另有理论与实践来源。在理论上,国共两党均“以俄为师”,俄国革命走的正是工农革命的路径。共产党在初成立时即注重以工会、农民协会来发动民众,孙中山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也表明接受了这一民众运动方式。国民革命时期民众运动的重心是动员底层工人、农民及中小商人,工会、农民协会发展极为迅速。农民协会不是晚清时期的士绅型农会,而是在以中共领导组建的以贫农为主体的农民组织。至于原本势力庞大的商会被认为是“资产阶级”组织,革命性不够⑨。此时尚具“革命”精神的国民党在1926年又组建以中小商人、店员、摊贩为会员的商民协会,试图以此取代商会,但受到上海总商会为代表的全国各地商会抵制。在农民运动、商民运动中,国民党并非一无所成⑩,但民众运动的主导权为共产党所掌控则属无疑。换而言之,国民党并非没有意识到民众运动的威力,而是心有余而力不逮,难以将自身组织与民众动员紧密结合。 国民党在民众运动中体会到严重的挫败感。在“清党”的过程中,也在思考民众政策的走向。在“要不要民众”的问题上,以蒋介石、胡汉民为首的主流派和以汪精卫、陈公博为首的改组派发生争论。改组派以为国民党应继续致力于民众运动,主流派以为应重订新方略(11)。胡汉民在《国民党民众运动的理论》中指责说:“这几年来,在民众运动当中奋斗的,表面上都是一个国民党,而暗地里冒国民党招牌做非国民党工作的,却有一个共产党或不仅是共产党。”今后的民众运动应是在国民党的领导之下,“只能以一个党一个信仰为力量的总发动机”(12)。在1928年春的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上,党内高层就民众运动展开争论。王乐平等主张党应以民众为基础,设立民众运动委员会,继续“革命”;李石曾等元老则认为民众运动是在野党动员民众夺取政权的方法。蒋介石、陈果夫、丁惟汾三人提出《改组中央党部案》调和两派主张,以“妨碍本党代表国民之利益,易受共产党利用”为理由,建议裁撤中央党部下属农民、工人、商人、青年、妇女五部,设立民众训练委员会(13)。会议最终通过这一提案,裁撤五部,设立组织、宣传、训练三部及民众训练委员会,实现由民众运动向民众组训的转向。在1928年5月正式成立的民众训练委员会直属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民众训练之党内最高领导机构。在中央党部还设有中央训练部,掌管党义教育、党员训练、民众训育及童子军训育等事务。训练部的部长先后由戴季陶、马超俊担任。在层级上,民众训练委员会较训练部为高,中央党部下的训练部、组织部、宣传部的部长均为其当然委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