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外交部收到章宗祥回电。章宗祥在电文中指出,日本仅希望声明两国将联合出兵,至于军事和外交协定则留待以后协商解决,不必先提出华境内外处理有别。“但既共同防敌,非先去疑忌,恐无实效,将来军事上将实行布置,何处归何国军队防护,应由两国军事当局详细协定”,日方此举志在模糊出兵原则,为以后预埋伏笔。除此之外,日本以无法及时援助为由作为说辞,认为区分华境内外实无必要,“中、俄交界防线甚长,万一中国财力不足,或兵力稍弱,日本因属华境坐视不顾,亦难收共同之实效”。日本外相本野甚至自我解嘲,“深望中国当局放开胸襟,勿以从前之日本相视,切实共同提携”⑧。显然,日本对中国共同出兵所提出的保留条款并不满意,力诱中国放弃。 章宗祥与田中再次进行会谈。田中诱劝章宗祥,中日两国应“专就战略着想,不宜涉及政略”,并提出两个解决方法:一、先由两国外交当局结共同行动之协约,其余军事布置,由两国军事当局再商;二、先由军事当局商定军事布置,外交当局但予认可,俟时机再订。田中建议采取第二种方法,认为此法快捷,并可免除第三国猜疑。为劝说中国接受该项办法,田中并不明确反对中国所建议的区分华境内外的出兵原则,但指出在实际行动时必须予以变通,“若俄德由库伦方面前进,彼处中国军力薄弱,日本势须派兵援助,如仍泥守分界之说,则共同目的难以达到”,并进一步诱导中国,如果担心战后处理此项问题时另有枝节,则可另作声明,“后来华境内日兵一律撤退,华境外仍共同防御,似可安心”⑨。 黑龙江督军鲍贵卿于1918年3月1日致电北京政府,指出“过激派政府将有进讨满洲里锡米拉夫之举,国防奇紧”⑩。形势发展至此,中国政府急需迅速作出决定:是否与日本签订共同出兵协定。一方面,作为协约国成员之一,中国需要与美英日等共同行动;另一方面,不论是否订立协定,日本均将出兵满蒙,前次日本单独出兵青岛可谓殷鉴不远。正是考虑多方因素,北京政府决定签订协议。3月2日,外交部致电驻日公使章宗祥,表示中国同意采取日方所建议的第二种出兵办法,“现经政府详慎研究,拟即采取第二办法,由两国军事当局各委专员,共同规划”。作为一种约束,外交部特意再次强调日方先前所声明的撤退一事,“战后来华境内日兵一律撤退,境外仍共同防御,足证日政府协助诚意”(11)。 由于中国迟迟未能与日本交换共同防敌协议,日本朝野一改往日态度,由劝诱变为威胁。本野告诉章宗祥,日本不愿中国将中日联合之事先行照会协约各国,并举出理由,“中国外交,本系独立,中、日联合,无须先取他人同意,万一别生枝节,徒伤日本感情”。日本国内舆论则出现了日本单独出兵的声音,“又此间某派舆论颇唱日本应行其自卫权,自由出兵,无须中国共同之说”。这显然影响了章宗祥,“此议果行,则日俄、日德之战,即日复现于领土之内。彼时拒之不能,联之无及,自不如先行筹划共同(出兵)”(12)。 日本对中国对外披露谈判内容表示不满,但北京政府外交部否认先行泄露中日谈判条件一说,“对于第三国探听,仅告以正在接洽,虽文件大旨,当局亦未稍露只字”。对于迟迟不能换文一事,外交部明示章宗祥须慎重,避免因措词不慎,而成永久攻守同盟(13)。 美国政府早已注意到中日之间的外交接触,也注意到段祺瑞积极参与大战的军事准备,美国政府原则上赞成中国积极防备因德国与苏维埃俄国之间媾和而可能在东方战线产生的危险,认为中国在面对众多国内困难的情形下仍能有此积极态度值得赞赏(14)。在驻华公使芮恩施(REINSCH)的第一季度外交报告中,他认为中国政府对美国以及协约国的关系采取了一致友好的态度,并无特别对待,但与日本的关系却明显不同,日本显然试图趁机扩大在中国的影响力。美国对中日之间3月份的军事协定换文心存疑虑,认为尽管中日双方公开宣称此举目的是设法协调可能在西伯利亚和满洲的共同军事行动,但考虑到中国获得大笔贷款和出让各省市的特权,协定之外显然别有用意(15)。 确定出兵原则以后,中日双方又经一番电报往来,确定由中国提出条件、日方答复的方式来完成换文手续。3月25日,《共同防敌换文》订立。换文规定“凡两国陆、海军对于此次共同防敌战略之范围应行协力之方法及其条件由两国当局官宪协定之”(16)。至此,中国在军事和外交上均已完成出兵西伯利亚的准备。 芮恩施也在其外交报告中强调了中国政府内存在的亲日势力,“段祺瑞将军是在日本的财政援助下才于1917年完成推翻张勋复辟行动的,他完全了解这样一种事实:自己或中国政府能否推出一项政府计划,取决于日本政府的物资援助”,在芮恩施看来,段祺瑞内阁亲日的另外一个证据就是,著名亲日派人物曹汝霖担任两个主要政府部门——交通部和财政部的部长(17)。 芮恩施的观点不无道理。一般认为,章宗祥属于亲日派,这种认识不能算偏颇,中日防敌换文的签署不能排除日方贷款所造成的影响(18)。在就任驻日公使前,段祺瑞曾告诉章宗祥,远交近攻主义不再适用,“中国对各国宜取一律看待主义,彼以诚意来,我亦以诚意往”,如果在应对日本的侵略时“仅赖美国牵制,然美亦不出全力,甚难得其实惠。至其他各国,惟坐视而已”。此种说辞难以摆脱为其亲日外交作辩护之嫌,但反映出段祺瑞对日外交态度的转变(19)。 二陆海军军事协定及其公布之交涉 由于北京政府一直未能将共同防敌换文公布,各界将报端所载消息求证于外交部。换文内容一直被掌控在很小的范围内,以至于北京政府驻外使馆也不了解换文的细节。驻美、驻英公使分别致电外交部,询问在西伯利亚问题上中日之间协定的具体情形。驻英公使施肇基担心该协定果如报纸所言,“中、日共同防敌,所商条款,与前日本人要求五条(即二十一条要求中的第五条)相似”,要求外交部坚持维护中国主权(20)。外交部在回电中指出,自俄国革命以来形势纷乱,中俄边境相接,不能不有所防备。由于协约国迄今未有明确的对俄态度,而中日“又系比邻,远东大局安危与共,对于防御德力东渐,自不能不有所协商”,但中日之间的磋商仅限于共同防敌,且只在必要时实行(2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