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近代华北地区农村移民主要原因考察 近代之前,华北各地农村的社会经济都是以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经济,当地农民历经千百年传统文化与惯性生活的熏陶,已养成了“安土重迁”的乡村文化与生活习俗,不到万不得已不会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受此影响,华北地区各省农民“虽凶荒亦少去其乡者”[2](P21)。但是毋庸讳言,所谓中国农民“安土重迁”的生活习俗,在很多时候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心理状态。毕竟,在时常遭受严重的自然灾祸或社会动乱的近代中国乡村,受灾严重或经济破产的贫苦农民为了能够生存下去,“他们也不得不做出背井离乡的选择”[3](P109)。近代之前华北地区的农村移民,由于受当时交通运输条件、人口迁移习惯、自然地理环境等的影响或制约,一般都是选择在本地区之内或向江南一带经济条件较好的地方迁移。 自古以来,移民都是中国政府和社会救灾时通常采取的应急措施,在救灾活动中一直居于重要地位。1912年民国政府成立后,中央政府所面临的内忧外患并未得到多大减轻,相反,当时国内“生齿日众,民食维艰”,“移民垦荒”就成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手段[4]。民国初期,东北地区因地广人稀、资源丰富、秩序安定而格外引人注目。据资料统计,辽宁、吉林、黑龙江、热河四省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3人,而同期山东为242人、河北为203人、河南为192人[5]。因此民国政府便采取了开荒免税补助政策,鼓励关内各省农村移民北上垦荒,以解决相关地区农民的生计问题;而东北地区的地方政府官员与新兴地主阶层,可以通过关内移民解决廉价劳动力的来源问题,遂积极配合政府承办移民垦殖事宜。 清末民初,中国士林中的有识之士也认识到移民实边的重要意义,积极呼吁中央政府实行移民实边的政策。他们认为在灾荒之年,“盖民如能移,则听其移,或令其移于谷丰之地以就食”[6](P312);“移内地人民到边区去屯垦,既可以免内地人满之患,又可以使边地充实发展,实是一件有益而无害的事情”[7](P7);“移关内待赈垂毙之灾民于关外,正为捍卫国土,巩固国防之至计”[8]。1920年华北五省大旱之后,当时山东、河北、河南等省农民在移民东北时仍多“为逃荒之举”,“徒以故乡生路已绝”[9](P19)。由相关文献或档案资料的记载可知,华北地区农村此前在灾荒之年也曾有过大量移民的现象发生,但与之前的历次移民活动相比,20世纪二三十年代华北地区农村移民的速度要快得多、规模也大得多。 20世纪前半期,华北地区农民在遭受巨大灾难后多会选择移民,但在移民流向与谋生途径方面较前有了更多选项。据有关地方文献与报刊资料的记载,1928年8月,河南省的“新乡、修武、武陟、孟津、陈留等县急电报称,沁河漫溢淹没朽荒,黄河暴涨水势甚烈,为近二十年所未有,能否避免危险,尚难逆料,现在横流泛滥,平地水深丈余,田舍卓腹悉成泽国”[10](P111),“衣食牲畜漂流殆尽,田路村庄荡涤一空”[11]。1930年,仅河南省黄河以北各县就先后向东北地区移民三批共1.7万人,他们当中的多数人选择在东北地区安家落户[12](P93)。1932年春,河南省“因去岁水灾过重,外县灾民,值此青黄不接时期,难以维生,其逃来省垣,向省赈会要求加入粥厂就食者,不知凡几”[13]。1936年,河南省开封城内的人力车夫陡增,则是“近年来灾患频仍,农村破产,一般农民,感于谋生之不易,咸向都市寻觅出路。开封省会人力车夫,逐有增加,实为上述原因所致”[14](P177)。 关于华北地区各省农村移民的真实原因,可从当时国人的社会调查与统计资料中窥见一斑。1933年,张锡昌在参与河南省农村经济调查时曾经感慨:“近年来河南农村中,贫困的农民离乡背井出外谋生者一天天增加……滑县、封邱、阳武、原武、延津诸县,每年总有大批农民,成群结队往山西去。”[15](P62)无独有偶,李景汉在对北平的乡村家庭进行调查时也指出:“中国人的习惯是喜欢在本乡住的,凡携家眷离别本土而移居他处者,一定有很不得已的原因。”[16](P12)细究华北地区各省农民离村的具体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灾患,如水、旱、匪及其他;二是经济困敝,如农村经济破产、农村金融困敝、贫穷而生计困难者、捐税过重、歉收农产、农产物价格低廉及副业衰落等;三是地狭人稠,如耕地面积过小、乡村人口过密、佃租率过高等。由此可知,造成近代华北地区各省农民选择背井离乡的重要原因,主要是当地乡村的灾荒频仍、耕地不足及生计困难等因素,而这些问题在当时华北各地的农村是经常面临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