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编 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四日日记(1868) 复马新贻(同治七年十二月初一日,1869) 谕纪泽(同治七年十二月初三日,1869) 同治七年十二月初九日日记(1869) 同治七年十二月十四、十五、十六日日记(1869) 遵旨妥议驭外防守机宜折(同治八年正月初七日,1869) 同治八年正月十六、十七日日记(1869) 略陈直隶应办事宜并请酌调人才酌拨银两折 (同治八年正月十七日,1869) 谕纪泽(同治八年二月十八日,1869) 直隶清讼事宜十条(同治八年三月初五日,1869) 《国朝先正事略》序(同治八年三月末,1869) 复朱学勤(同治八年四月十四日,1869) 复李鸿章(同治八年五月十五日,1869) 遵旨筹议直隶练军事宜折(同治八年五月二十一日,1869) 复吴廷栋(同治八年六月十二日,1869) 劝学篇示直隶士子(同治八年七月初六日,1869) 遵旨续议直隶试办练军事宜折(同治八年八月二十七日,1869) 致各府厅州(同治八年十月二十七日,1869) 长芦盐务按照部议十条分条复奏折 (同治八年十一月初一日,1869) 复倭仁(同治八年十一月十六日,1869) 同治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日记(1870) 查明畿南所属灾歉轻重来春应行赈恤酌拟办法折 (同治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1870) 湘乡昭忠祠记(同治八年十二月,1870) 饬发清讼事宜(同治八年,1869或1870) 批候补县丞杭楚沅禀呈条陈(同治八年,1869或1870) 复杨昌濬(同治九年正月二十四日,1870) 复刘蓉(同治九年正月末,1870) 直隶清讼完竣请将办理勤奋各员酌奖折 (同治九年二月初二日,1870) 江宁府学记(同治九年二月,1870) 复方楷(同治九年三月十三日,1870) 谕纪泽纪鸿(同治九年六月初四日,1870) 谕天津士民(同治九年六月初九日,1870) 复奕等(同治九年六月二十二日,1870) 查明天津教案大概情形折(同治九年六月二十三日,1870) 奉旨复陈天津教案办理情形折(同治九年六月二十八日,1870) 密陈津郡教案委曲求全大概情形片 (同治九年六月二十八日,1870) 复廖寿丰廖寿恒(同治九年八月初四日,1870) 恭谢调补两江总督圣恩并陈下情折 (同治九年八月初七日,1870) 天津府县解京请敕部从轻定拟并请嗣后各教堂由地方官管辖片 (同治九年八月二十六日,1870) 续讯天津教案内第二批人犯分别定拟折 (同治九年九月十三日,1870) 复王振纲(同治九年九月十五日,1870) 复张光藻(同治九年九月十八日,1870) 同治九年九月二十六、二十七日日记(1870) 同治九年十月初九日日记(1870) 谕纪泽纪鸿(同治九年十一月初三日,1870) 钦奉谕旨复陈夷务折(同治十年正月十二日,1871) 预筹日本修约片(同治十年正月十二日,1871) 复审凶犯行刺马新贻缘由仍照原拟分别定拟折 (同治十年正月二十九日,1871) 复陈兰彬(同治十年三月初一日,1871) 笔记十二篇(同治十年二、三月间,1871) 复沈秉成(同治十年四月初五日,1871) 致总理衙门(同治十年四月十五日,1871) 复吴大廷(同治十年五月初五日,1871) 李世忠陈国瑞寻仇构衅据实参奏折 (同治十年五月十一日,1871) 台洲墓表(同治十年六月二十六日,1871) 拟选聪颖子弟赴泰西各国肄业折(同治十年七月初三日,1871) 大界墓表(同治十年七月初七日,1871) 致澄弟沅弟(同治十年十月二十三日,1871) 复吴汝纶(同治十年十月二十五日,1871) 同治十一年二月初一、二、三、四日日记(1872) 病体垂危谨由梅启照代递遗折(同治十一年二月初四日,1872) 曾国藩年谱简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