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都有一些为民请命、不避刀斧的骨鲠之士。乾隆初年,康熙、雍正年间的文字狱余烬未熄,曾任云南道监察御史的曹一士上疏称:“比年以来,小人……往往挟睚眦之怨,借影响之词,攻讦诗文,指摘字句。有司见事风生,多方穷鞫,或致波累师生,株连亲故,破家亡命,甚可悯也。臣愚以为,井田封建,不过迂儒之常谈,不可以为生今反(返)古;述怀咏史,不过词人之习态,不可以为援古刺今……使以此类悉皆比附妖言,罪当不赦,将使天下告讦不休,士子以文为戒,殊非国家义以正法、仁以包蒙之意。”为此,他建议“嗣后凡有举首文字者,苟无的确踪迹,以所告之罪依律反坐,以为挟仇诬告者戒。庶文字之累可蠲,告讦之风可息矣”。(《清史稿》)曹一士的奏折极有针对性,显然是针对乾隆皇帝的祖(康熙)、父(雍正)两代纵容告密、大兴文狱而言的。这无疑触碰了清廷的禁区。虽然弘历表面上“亦如其议”,但在其当政的几十年里,在纵容告密,制造文字狱方面,不仅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在我国历史上,即使是专制的独裁者,也不一定执意把告密进行到底。一旦他们认为皇图稳固,大局已定,其纵容、鼓励告密的政策也会发生变化。武则天就是一个显例。 长寿元年(公元692年),“时告密者不可胜数,太后(武则天)亦厌烦”,她支持监察御史严善思一举清除“虚伏罪者八百五十余人,罗织之党为之不振”。(《资治通鉴》)然而,严善思却遭到告密者的诬陷,一度被流放到驩州(今越南义安省荣市——作者注)。不久,又被武则天召回任浑仪监丞。当初被重用的如索元礼、周兴、来俊臣之流,均遭清算,个个结局悲惨。 当年五月,武则天曾下达一道禁屠令,“禁天下屠杀及捕鱼虾”。右拾遗张德喜得贵子,孩子三天时,“私杀羊会同僚”,摆下一桌喜筵庆贺一下。不想补阙杜肃酒足饭饱之后,藏起一块羊肉作证据,跑到武则天那里去告密。次日,武则天对张德说:“闻卿生男,甚喜。”德拜谢。太后曰:“何从得肉?”张德自知违反了禁屠令连忙叩头谢罪。太后曰:“朕禁屠宰,吉凶不预。然卿自今召客,亦须择人。”意思是说,朝廷禁止屠宰,吉凶之事并不干涉。不过,爱卿今后请客,可要有所选择。武则天甚至当场公开了杜肃的告密信:“肃大惭,举朝欲唾其面。” [结语] 在我国历史上,围绕告密文化这条线索,持续了几千年。回顾这一历史过程,似乎有一些看不见的规律,比如告密往往是自上而下纵容与发动的结果;纵容与发动告密往往反映了统治的不自信;告密的内容虽然有人事与文字之不同,但其本质都是权力斗争等。 “告密”二字,其实值得探讨。告的既然是“密”,那就是只有你知我知、他人不知的秘密,这在现代社会应有一个隐私权的保密与保护问题。然而,告“密”并不等于告“罪”。他人的隐私与秘密并不能与罪状画等号。因告密而肇祸,因告密而倾家荡产、家破人亡,并不因为所告之“密”在法律上已经符合量刑定罪的法律范畴,而是与法律毫无关系的政治迫害。所以,建立民主的法治国家,才是杜绝此类冤案发生的根本途径。 (作者系文史学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