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1822年俄国东正教驻北京传教团开办了第一所针对满洲镶黄旗俄罗斯佐领子弟的学校。虽然1858年俄国通过《中俄天津条约》攫取了在华自由传教的特权,但在此后的几十年的时间里俄国传教团仅在北京地区增开了两所学校。庚子之变以后,为适应在华传教活动的需要,俄国传教团不断扩大办学地域,增加学校数量。然而,由于俄国政府对在华传教投入不足,加之这些学校办学目的单一,缺乏有效管理,无力与西方教会学校和新式学堂竞争,往往难以为继,无果而终,其通过办学活动向中国进行文化渗透的目标与实际效果相差甚远。 关 键 词:俄国/中国/东正教/学校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近代以来中俄文化交流史研究》(批准号:07JJD770105)。 作者简介:肖玉秋(1963-),女,天津市人,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教授,主要从事中俄文化关系史研究。 为了使已经融合于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满洲镶黄旗俄罗斯佐领及其家庭成员重拾东正教信仰,俄国传教团在来京百年之后,开始通过开办学校吸引贫苦家庭子弟入学并施行洗礼。1858年《中俄天津条约》签订之后,俄国人招生的对象已不仅限于俄罗斯旗人子弟,而在1900年之后,更将开办学校的地域拓展到了中国南北多个省份,并将其作为扩大在华宗教影响力的重要手段。本文拟利用俄国传教团当年用俄文在华出版的《中国福音报》等资料,尽可能全面总结俄国人在华开办教会学校的历史,揭示这些学校的运作机制和影响,以期深化对清代中俄关系史的认识。 雅克萨战争之后,在京俄国逃人和俘虏总数增至近百人,清廷因“罗刹归顺人颇多”,决定将原有的半个俄罗斯佐领扩编为满洲第四参领第十七佐领,“令其彼此相依,庶有资藉”[1]卷112,史称“俄罗斯佐领”,驻防于北京城东北角的胡家圈胡同。1715年俄国政府派遣首届俄国东正教传教团来京,为俄罗斯佐领提供宗教服务并受到清廷的礼遇。1727年《中俄恰克图条约》正式规定俄国可派东正教传教团来京。从此,俄国政府在该条约的保护之下,定期向中国派出传教团。到1917年,俄国一共向中国派遣了18届传教团。由于东正教具有教权依附于政权的特性,俄国传教团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在俄国政府直接领导之下,兼具外交、宗教和中国研究等多重功能的机构,而开立学校是传教团实现其宗教功能的有效手段之一。 在1858年俄国通过《中俄天津条约》获得在华自由传教权之前,俄国传教团公开的主要使命乃是维持俄罗斯佐领的东正教信仰。然而,这些俄国人在获得旗人待遇之后不久,便背弃了原来的信仰。俄国政府采取了诸多措施,如提高传教士修养和道德影响力,鼓励传教士学习汉满语言,对受洗者施加小恩小惠,但始终未见明显成效。从18世纪末19世纪初开始,有俄国人提出将开办学校作为一种慈善手段争取俄罗斯旗人的好感。第八届传教团领班格里鲍夫斯基是第一个倡议在北京建立东正教教会学校的修士大司祭。他曾经计划在北京的圣母大堂或奉献节教堂为俄罗斯佐领子弟开办一所学校。他建议“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学生,学习时间最好不超过5年或更短,因为成年人和老人只是为了得到好处才会加入基督教。需要提供资金以维持这所学校,原因在于那些穷苦的父亲无法养活自己的孩子才会心甘情愿地将他们送进学校。由修士大司祭、修士司祭和修士辅祭担任俄文和汉文教师。他们都应去授课,如同耶稣会士那样,每人依令按时教授一部分知识”。格里鲍夫斯基的这份办学草案显示,他希望通过开办学校达到既培养东正教徒,又提高传教团自身水平的目的,因此提出“必须任命所有曾在神品学校学习过的神职人员担任教习,同时也要指派适合学习汉语并且最好在俄国就已经学过汉语的年轻人参加这一工作”[2]328-329。他认为,排除阻碍东正教传播障碍的最有效方式就是“设立神学校,以便仿效天主教传教士那样招收赤贫孤儿入学”,培养神职人员。因为他相信“中国神父使自己的同胞改信神圣的基督教的本领比俄国或罗马神父要大得不可比拟”[3]9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