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集合”的弊端总结 对“横连”“纵合”“多角”三种维度的“事业集合”的弊端并没有因利益之处而被忽视。有论者将大规模生产事业的利弊分而述之。说明这一行为的“成败结果,影响社会甚巨”,“易成独占,垄断市场”等。(94)还有学者称之为“弱点”,认为:大规模企业的执行者难以顾及到所有的人和事,层层监管缺乏弹性,不易进行急进的改革等。(95)马寅初具体分析道:企业“大规模之程度,亦有一定限制”,这是因为扩张“已达生产工具之最高生产力”,若“再行扩大规模”,则会产生“机器之运用,管理之费用,反将超比例地增大”,随之会导致“不经济之结果”。(96)这类似西方经济学界较为流行的边际效益递减原理的简要概括。 规模过大导致管理费用增加的情况在“横连”式企业较为典型。随着荣氏企业体量的膨胀,企业家及高管人员都表达了相似的担忧。荣德生对其兄荣宗敬的激进式“横连”战略素怀忧虑,主张稳健扩张。茂福申新总公司成立后,荣德生认为:“用人既多,耗费日加。”(97)其次子荣尔仁也有同样的看法,认为家族企业“范围既广,则管理恒难于周密;事业既博,则措施每艰于一致”(98)。长期参与荣家企业管理的薛明剑提出了更严厉的批评:“一切办法,不免相差”,且“尚无绝对划一办法,各厂营业方针,时有相反,同辖公司,政出多门,实不相宜”;人员及机构“每不十分划清,以致自恃聪明者,动辄越俎。不求闻达者,往往尸位,甚致徒唱高调,无所事事,因循敷衍,聊以塞责,更有互相倾轧,暗分派别”;对于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执行者有之,视为具文者有之,无规则而全视当轴者之意旨随时指定者又有之”。(99)荣氏企业领导层早有认识,也曾为此做过一些改革,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1934年,申新棉纺织公司“搁浅”。 与“横连”不同,“纵合”的弊端则集中表现在连续生产阶段之间的平衡问题。实现纺织染联营的大成纺织染公司一直存在这一矛盾。大成二厂的厂长朱希武回忆道:“由于印染设备扩充,大成一厂虽亦增加纱锭与布机,然仍不够供应本厂日需五千余疋坯布的需要,须向本地及南通等地购进布匹。”(100)建国前夕的情况却相反,大成公司“所出棉布一部销售,一部作染漂之坯布”(101)。可见,“纵合”式企业连续生产阶段之间很难做到绝对的供用切合,通过市场交易进行调节十分必要。严氏光裕营业公司的机器厂与纱厂之间出现的问题也与此类似。1936年底,大隆机器厂生产能力达到年产4万纱锭,然旗下纱厂的总锭数不过10万,“远非与它联营的纱厂所能容纳”,而国内市场又“绝无纯粹用大隆机器之纺织厂”(102),市场不能得到交易的有效调节,光裕公司的“纵合”战略,平衡问题较为严重。 “多角”式“事业集合”在理论上可以分散公司局部经营风险,实现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互相挹注。然而,如果“多角”事业的种类过多且过于分散,反而会使公司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如果局部经营不利的情况过多,内部挹注以转移风险的目的将无法达到,反致危机扩散,不利于整个公司的发展。刘鸿生之子刘念智指出:父亲过度分散投资使企业“遇到许多困难问题,特别是资金上的问题”(103)。1927年,上海金融界传出刘鸿生因企业资金周转不灵而出逃国外的谣言。谣传平息后,帐房秘书袁子嶷写信向刘鸿生进言:“此种谣言,无谓之至。但责人总不如守己。若专营开滦煤、南北栈、火柴厂数种事业,不出三年,非但庄款可以扫清,即押款亦可透还半数(押款多,亦危险),岂不风险小、心力宽,利益亦未始不厚。”(104)这实际上是建议刘鸿生应该集中力量经营几种业绩较好的事业,“多角”经营并非越多就越好。无独有偶,1943年,荣氏申新四厂负责人李国伟致函本集团的公益铁工厂经理章剑慧说:“公益工作不能敷本,申四不能再填……势不宜令人日填亏蚀。”(105)可见,过度的内部挹注让盈利单位感到十分吃力,“多角经营法”的利益随之转变成弊端。 于是,对于“事业集合”的经营战略,有论者提醒企业,应“比较其利害得失,以断定其可否实行。则因地点及环境而异,非有深切之经验,不易断定也”(106)。刘鸿生在倡导同类事业合并时也强调:“虽前途利纯,仍应视管理之是否合宜以为断。”(107)企业是否选择“事业集合”,必须权衡利弊再做出决定。 利弊分析是近代民族企业界对“事业集合”更深入的理解。一方面,对利弊的权衡是民族企业进行战略选择的依据。荣氏申新系统从积极推行棉纺织生产“横连”战略到“搁浅”后停止进一步扩张的转变;刘鸿生企业集团从迅猛推进多角化转向反多角化,都是比较利弊后战略选择的结果。另一方面,对弊的重视,并予以应对处理,促使了民族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的进步。荣氏申新在“横连”扩张的同时弊端也随之出现,并逐步加深,通过自觉改革取得一定成效,但并不彻底。1934年“搁浅”,在银团督促下进行深度整改显著改进了申新内部管理。 “事业集合”是抗战前中国民族企业的主要经营战略。一方面,这是民族工业发展壮大的方式,另一方面,这也是与外商竞争的必由之路。民族棉纺织企业挤走外来品,基本控制国内粗纱市场(108);民族面粉企业在产量上全面赶超外商企业(109);化工企业代表永久黄集团的永利碱厂,在中国市场的销售量反超竞争对手英商卜内门洋碱公司(110)等,这些战绩的取得均得益于民族企业积极推行的“事业集合”战略。 近代中国民族企业“事业集合”思想首先具有及时性,这对于后发国家的企业来说尤为重要。只有认识到了趋势,才知道追赶的方向,体现了民族企业的主动性。第二,“事业集合”思想的基本概念和框架已经形成。这表明当时的民族企业界对企业扩张行为已有较为成熟和全面的思考,有利于指导民族企业的经营实践。第三,“事业集合”思想是经济学理论演进过程的一部分。从内涵来看,该思想意识实际上与产业链整合及企业一体化理论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成为近代中国话语表达的方式。当然,近代的“事业集合”思想在理论体系的构建、术语的规范统一及学理思考的深度等方面还远不够完善。不过,中国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尤其是自主话语体系的构建,有必要从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中获取养分。因此,近代中国民族企业界出现的“事业集合”思想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