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基于精神性需求开展扶贫项目,实现村民的美好生活愿望 当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发展性需求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之后,“健康长寿、体面、有尊严、体现自身价值、注重心理体验”的美好生活成为村民们新的愿望。经过20多年的扶贫实践,项目村村民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初步形成了自我发展意识和能力。进入“就人论事”阶段之后,项目办所开展的扶贫项目不再单纯是生产发展项目,更关注村民精神层面的需求。在该阶段,项目办通过开展美化生活环境、开展文化活动、建太阳能浴室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协助村民过上心目中的美好生活。多功能活动中心为村民举办各类文化活动提供了场所,增强了村民的归属感。而组织村民开展类似“花山节”等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增强了村民的民族认同和文化自信,发掘民族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价值与意义。 (二)注重村民主体性发挥的参与式扶贫实践 农村扶贫是在外部力量和资源的引导下,激发农村内部的发展动力,实现村落自主性发展。农民的主动参与是农村发展的重要内源动力,因此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权利贫困论认为,贫困者贫困的原因在于权利的缺失,要脱离贫困就需要对贫困群体“赋权”。“参与式发展”作为一种发展理念,强调“参与”和“赋权”,[8]注重发展项目中目标群体的参与和主体性的体现。20多年来,禄劝扶贫项目取得巨大扶贫成效的关键,在于注重发挥项目村村民的主体性和参与性。 1.赋予村民在项目实践中的决策者和执行者角色 20世纪90年代末,项目办引入“参与式”理念后,在扶贫工作中注重村民参与,工作方式和方法也从原来的“自上而下”转变成“自下而上”。在项目实践中,村民不仅仅是扶贫项目的受益者,还是项目的决策者和具体执行者。村民们在项目办的引导下,根据生计发展所面临问题,明确发展需求及其优先顺序,通过民主讨论确定优先开展的扶贫项目。 项目村村民结合村落实际情况,规划设计具体项目,当项目出现不符合实际需要的情况时,村民们会经过协商进行必要的调整。例如,芹菜塘村村民在道路硬化项目实施前,发现铺设2m宽的村主干道有点窄,因为农用车有1.9m宽,即使与摩托车会车时也无法通行。在申请项目时,村民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由于项目已经审批,经费预算无法增加,于是村民商量决定将道路宽度扩大到2.5m,长度由1000m缩短为750m。项目办经过核实后,同意了村民们的决定。 村民积极参与项目实施过程并自我监督,从而保证了项目的正常运行。例如,芹菜塘村在猪圈改造和道路硬化项目中,村民积极参与,共投工2800多个。村民参与项目建设,不但节省了人工成本,提升了参与意识和能力,还学到了建筑规划设计与施工等技术,为后续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保证。在项目实施中,该村还选举出2名值得信任的村民作为监事员,监督各组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并审核项目账单,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参与式”理念的引入不仅转变了村民在项目实践中的角色,更重要的是使村民逐渐产生了对项目和资源的拥有感和控制权,提高了村民主动参与村落发展的积极性,从而有效地激发了其内在发展动力。 2.培养村民自我发展能力,强化村民在扶贫项目中的主体性作用 “参与”项目实施要求参与者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这种能力包括自身的知识结构和水平、身体素质、组织能力等。设置参与式项目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让村民通过参与项目实践,进行不断培训、学习,从而提高他们的自身能力。而村民自身能力的提升又反过来会促进其在项目中的主体性作用发挥。因此,项目办在扶贫实践中非常注重村民的生产技术能力的培养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提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