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在地域社会有着广泛信仰基础的本地神明,赋予其合乎朝廷典章制度和士大夫价值观念的正统性,对外来的地方官来说,有减少与地方势力冲突、安定社会和减轻当地士大夫内心矛盾的双重作用。考虑到韩愈在当地是向边远地区传播中原正统文化的象征,而宋太祖平刘chǎng@①和宋太宗征太原又都是中原正统政权对地方性割据势力的战争,那么,同样来自中原,代表元朝政权统治潮州边海之地的王元恭,接受和强调以这两个传说为基础的关于三山国王的解释,其良苦用心也就尽在不言之中了。王元恭后入祀名宦祠,据称其主要政绩为“修学校,新韩庙,课试诸生,亲与讲解而饬励之。有古督守风”[7](卷5)。其实,历代有作为的潮州地方官都在推行这种可称为“士大夫化”的政策。 刘希孟的庙记以后就成了被官员和士绅普遍接受的“规范性解释”,明清时期多次重修《潮州府志》和《揭阳县志》,大多收录或节录该庙记。而《广东通志》和潮、嘉、惠三府州的各个县志,以及一些笔记小说,在提到各地的三山国王庙时,也完全根据刘希孟的解释。(注:例如,顺治《潮州府志》卷12全文照录,而雍正《揭阳县志》卷7,乾隆《揭阳县志》卷8和光绪《潮州府志》卷41则为节录。又可参见万历《广东通志》卷39,坛庙志;光绪《海阳县志》卷20,建置略四;郑昌时《韩江见闻录》卷1,三山国王。) 除了刘希孟的《潮州路明贶三山国王庙记》外,在清代潮州和台湾的方志中,还收录有另一个《三山明贶庙记》,其作者是明代潮州知名的士大夫盛端明。盛端明原籍饶平县,嘉靖时官至礼部尚书和吏部尚书,“颇负才名,晚由他途进,士论耻之”[8](卷三○七),曾二度隐退返乡,长期乡居,参与地方的文化创制,包括参与《潮州府志》、《揭阳县志》的编修,修筑韩江堤围,兴办学校,编纂《程斋丛稿》一书,等等。其“卒年八十一,赠太子太保,谥荣简”[9](卷6)。 盛端明的《三山明贶庙记》全文收录于光绪《潮阳县志》卷二一和乾隆《重修台湾县志》卷六。作者曾比较过刘希孟和盛端明两个庙记的异同(注:参见拙作《地方神明正统性的创造与认知——三山国王来历故事分析》和《三山国王信仰与台湾移民社会》。),发现后者基本上是前者简写本,故事的内容与结构基本相同。除若干处明显因为笔误而导致内容出入者,盛端明庙记有三处与刘希孟庙记明显不同。首先,盛作在讲到宋太宗册封三山国王时,增加了“太宗悟,乃命韩指挥舍人,捧诏来潮霖田”一句。这明显是采纳了民间传说的说法,因为河婆一带至今仍流传韩指挥舍人和木坑公王奉宋朝皇帝之旨,诣庙赐封,然后留下不走的故事。[10]其次,盛端明庙记有几句简短的“序”,说明写庙记的动机:“三山国王庙,潮属所在皆祀之,因神牌上未明何代封号,为纪一篇,以补阙略。”其结尾处又有“谨书之,俾乡人岁时拜于祠下者有所考证焉”的字句。再次,盛端明删去了刘希孟庙记最后一段长达400多字的纯粹谈论神明捍灾御患、护国庇民的“义理”的文字。有意思的是,清代雍正以后潮州方志收录刘希孟庙记时,也大都删节了这段文字,从而使故事的重点更加侧重于与皇帝册封有关的内容。 关于盛端明庙记社会历史意义的理解,必须考虑到明代潮州的社会背景和盛端明的身份地位。明王朝对民间神祗崇拜的态度与宋代截然不同,对没有列入王朝祀典的“淫祠”采取了相当严厉的打击措施。就潮州而言,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嘉靖初年广东提学副使魏校毁淫祠、立社学的行动。魏校“大毁寺观淫祠,或改公署及书院,余尽建社学”,结果,“自洪武中归并丛林为豪氓所匿者,悉毁无遗。僧尼亦多还俗,巫觋不复祠鬼,男子皆编为渡夫”[11](卷六)。按照他颁布的《檄郡县立社学文》,“不载于祠典,不关于风教,及原无敕额者”的庙宇,都在“尽数拆除”之列[12](卷一三)。可以说,潮州绝大多数的乡村庙宇,都属于这个范围,此举自然对地方社会原有的秩序和关系造成很大冲击。但毁淫祠又是在兴教化、正民俗的理由之下进行的,从当时的记载看,潮州乡绅对此事的反应相当微妙。“潮属所在皆祀之”的三山国王庙宇在明代从未列入官方祀典的范围,而且“神牌上未明何代封号”,无疑有“淫祠”之嫌。以盛端明在当地作为著名乡绅的身份,在魏校“毁淫祠”的举动之后,写出《三山明贶庙记》,强调整个故事中与宋朝皇帝册封有关的内容,甚至连民间配祀的韩指挥舍人也赋予皇帝使者的身份,“俾乡人岁时拜于祠下者有所考证焉”,其良苦用心与元代身为外来官员的王元恭和刘希孟是很不相同的。如果说,王元恭和刘希孟面对的是本地居民,撰写《潮州路明贶三山国王庙记》是通过与韩愈祭祀和宋代皇帝册封有关的故事的传播,使三山国王信仰成为顺从朝廷“德化”与“教化”的象征的话,那么,身为著名乡绅的盛端明,在这个问题上要面对的,恐怕主要是朝廷的法度,他在《三山明贶庙记》讲述宋朝皇帝册封故事的目的,更重要的还是在于说明三山国王庙不是“原无敕额者”,从而不是“淫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