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任的内容:并不“吃人”的“礼” 那么儒家教化责任的内容为何呢?法家也强调教——“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商鞅所谓“吏民知法令者,皆问法官。故天下之吏民无不知法者。……圣人必为法令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吏、民皆依法行事,则可达至“天下大治”。(55)《荀子》即有孙卿子盛赞行法家之治的秦地已达“治之至也”的记载,但继而又话锋一转:“县之以王者之功名,则倜倜然其不及远矣。是何也?则其殆无儒邪!故曰:粹而王,駮而霸,无一焉而亡。此亦秦之所短也。”(56)秦室行法家之治,“执敲扑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可是不料,“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看似无比强大的秦王朝,仅二世即亡,何以哉?孙卿子道“其殆无儒邪”,贾谊谓“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57)二人无论是从理论上预言,抑或从历史事实中总结,均所指一致,法家的“教化”不过是“驯化”,其所能达到的“大治”,不过是短期、表面的“死水微澜”,是民众因慑于暴力而暂时屈服,太史公评曰:“可以行一时之计,而不可以长用也,故曰‘严而少恩’。”(58) 法家这类“以法为教”的观念及实践为儒家所不齿,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59)孟子言:“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60)儒家所倡者,乃温情脉脉、导民“有耻且格”的礼乐之教,而非法家般冷峻冰冰、逼民“免而无耻”的刑法之教。前者短期或难见效,但可保长治久安;后者常能短期有效,但崩溃亦速。朱熹引邹氏之言曰:“自秦以来,不仁而得天下者有矣;然皆一再传而失之,犹不得也。所谓得天下者,必如三代而后可。”(61)儒与法,孰优孰劣,高下立判,故而秦以后的历代统治者,基本都能汲取二世而亡的教训,至少不敢公然宣称遵循法家。(62) 礼乐之为教,亦与刑法之教之于法家类似,是儒家治国平天下方案中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所谓“先王制礼乐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宗白华先生说:“中国古代的社会文化与教育是拿诗书礼乐做根基……以感情动人,潜移默化培养社会民众的性格品德于不知不觉之中,深刻而普遍。”(63)“大乐必易,大礼必简”,“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同节”,“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此即可达儒家心目中的治世:“暴民不作,诸侯宾服,兵革不试,五刑不用,百姓无患,天子不怒,如此,则乐达矣。合父子之亲,明长幼之序,以敬四海之内,天子如此,则礼行矣。”(64) 可是,近代以降尤其“五四”以后,儒家的“礼”开始被世人(特别是知识分子)大加诟病,怒斥其为“吃人的礼教”,如鲁迅在《狂人日记》中的犀利控诉:“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65)霍韬晦先生分析道:“鲁迅的寓意,要表达当时年轻人强烈不满的情绪,对传统非常厌恶。这情绪具有传染性,大家看过以后便受影响,无法再仔细思考传统是什么?忠是什么?孝是什么?忠孝为什么会变成吃人?中间有什么逻辑联系?有什么理由呢?大家只想着发泄,都没时间去考虑了。”清中期以还,一系列的战败、割地、赔款,我们输得太惨,在救亡图存的紧迫压力之下,我们几乎来不及思考,只有盲目而彻底地批判、批倒、批臭自己的祖宗。但事实上,正如贺麟先生所言:“吃人的东西多着呢!自由平等等观念何尝不吃人?许多宗教上的信仰,政治上的主义或学说,何尝不吃人?”(66)霍先生继续道:“‘五四’知识分子不断攻击‘吃人的礼教’之类,便只是停留在文化表象,并只注意到一种僵化了的文化形式对社会所造成的恶劣影响,而不了解作为一种文化修养的另一方面的礼教的意义。”(67) 那么,究竟何为礼?何为礼教?礼也者,“理也”,“理之不可易者也”。(68)孟子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稀。”(69)人之所以为人,人之所以不同于禽兽,即是因人知礼、行礼。正如徐复观先生所论,人类的“原始生命是混沌的、丑恶的、幽晦的”,“只有以理性中的德性之力,将生命加以转化、升进,使生命的冲动,化为强有力的道德实践,则整个的人生、社会,将随科学的发展而飞跃发展”。(70)从这个意义上言,礼不仅不会束缚人,反倒是将人从原始的动物性中超拔、解放出来,让人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自由,很类似传统诗词中的格律,看似限制,实则顺应人“情感的自然需要”,非此便不能表达人类情感中独有的那种“来而复去,去而复来”的“缠绵不尽”。(71)故《礼记》又道:“鹦鹉能言,不离飞鸟。猩猩能言,不离禽兽。今人而无礼,虽能言,不亦禽兽之心乎?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从何处来?孔疏云:“本其所起,在天地未分之前。”(72)此论未免玄远,然究其所旨,即如孟子之言,“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73)王阳明心学更是直指人心,道出“心即理,性即理”,“心外无理,心外无事”。(74)天理与人心本性同,礼本于天理,亦不外乎人心本性。 《大学》“三纲领”之一的“亲民”,程朱将其释为“新民”,“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75)号称继承阳明心学大旗的熊十力先生在此处也赞同程朱之论,认为“新字意义极深远”:“人之生也,形气限之。常易迷失其与万物同体之本性,而坚执七尺之形为自我。儒者谓之己私,亦云私欲。佛氏说为惑。……日新者,自明也,明明德也。自识本心,存养深而察识严,使真宰常昭,而诸惑永伏,庶几尽心则知性知天,还复其与万物同体之本性。”(76)礼以新人,新即还复本性,“恶人之心”,不过是“失其本体”耳。(77)故王国维先生评《红楼梦》曰:“赵姨、凤姊之死,非鬼神之罚,彼良心自己之痛苦也。”(78)儒家所倡导之“礼”,源自天理,本于人心,是人本性自足、不假外求者,试问如此之礼,如何“吃人”?能“吃人”者,不过是那些僵化了的以及被野心家篡改了的“礼”,徒有“礼”之虚名,而实无“礼”之真价值,孔子所谓“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79)故王阳明早已有言:“圣贤教人如医用药,皆因病立方,酌其虚实温凉、阴阳内外而时时加减之,要在去病,初无定说,若拘执一方,鲜不杀人矣。”(80) 孔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此处的“立”,按杨伯峻先生之说,应解为“立于礼”、“事事依礼而行”。(81)孔子在强调“立于礼”的同时,更突出一个“权”字。《中庸》里也载有孔子之言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也。”朱子释曰:“君子之所以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随时以处中也。小人之所以反中庸者,以其有小人之心,而又无所忌惮也。盖中无定体,随时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谨不睹、恐惧不闻,而无时不中。小人不知有此,则肆欲妄行,而无所忌惮矣。”(82)孟子亦有言:“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83)阳明解道:“中只是天理,只是易,随时变易,如何执得?须是因时制宜,难预先定一个规矩在。如后世儒者,要将道理一一说得无罅漏,立定个格式,此正是执一。”(84)后人不知“权”与“时”,拘执一方,甚而有野心家以小人之心无所忌惮、肆欲妄行,篡改圣人礼法。(85)“孔子死后,汉代以来,孔子所深恶痛绝的‘乡愿’支配着中国社会,成为‘社会栋梁’,把孔子至大至刚、极高明的中庸之道化成弥漫社会的庸俗主义、妥协主义、折衷主义、苟安主义,……俗儒钻进利禄之途,乡愿满天下。”(86)敢问,如此造就的“吃人”之“礼教”,岂可胡乱推诿于圣学哉? 对传统中国颇有指摘的孟德斯鸠也看到,“礼仪在中国是绝对不能废弃的”: “中国人不单用礼制国,他们把宗教、习俗、法律和礼仪混合在一起,所有的这一切都可称之为伦理。在中国,有一个著名的伦理,那就是三纲五常。 有些国家轻视礼仪道德的力量,一味用严酷的刑罚治理国家,结果适得其反。刑罚的力量是有限的,刑罚可以把一个犯了重罪的公民从社会中清除掉,但是它无法把犯罪本身清除掉。如果所有的人都丧失了道德观念,仅有刑罚,能够维持社会秩序吗?因此,当一个国家把道德礼仪抛弃的时候,便陷入混乱状态。”(87) 孟氏未曾料到,中国人在近代社会转型中竞主动放弃了礼仪道德,“不待外来学说之掊击,而已销沉沦丧于不知不觉之间”;(88)但孟氏又不幸言中,“当一个国家把道德礼仪抛弃的时候,便陷入混乱状态”。曾几何时,这个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中国制造”一度成为劣质品的代名词,“中国游客”也曾被世界视若“蝗虫”,左一出“假奶粉”,右一桩“毒疫苗”,老人摔倒无人敢扶,父子相仇,夫妻反目,种种乱相皆与传统价值观念缺失相关。 贺麟先生在1938年发表的《物质建设与培养工商业人才》一文中预言道:“不注重民族文化的背景,没有心理建设的精神基础,而提倡工业化,那就会使将来中国工业化的新都市都充满了市侩流氓,粗鄙丑俗,及城市文明之罪恶,而寻找不出丝毫中国文化的美德。”(89)竟一语成谶!让人不禁忆起《红楼梦》里柳湘莲的讽刺:“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只怕连猫儿狗儿都不干净。”(90)真是应了儒家先哲们两千余年前的警戒:“礼乐废而邪音起者,危削侮辱之本也”;(91)“上无道揆,下无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义,小人犯刑,国之所存者幸也”。(92)张汝伦教授说:“在任何时代的政治中,道德都不是无关紧要的。然而,中国恰恰在最需要道德时,传统道德土崩瓦解了。”(93)贺麟先生言:“每一个民族或国家的传统信仰破产之日,即是那个民族或国家衰乱之日。”(94)“盲人骑瞎马,夜半临深池”,(95)这不正是我们把礼教斥为“吃人”之物而完全蔑弃之后的必然结果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