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张金奎:明锦衣卫侍卫将军制度简论(3)

http://www.newdu.com 2018-10-25 《史学月刊》2018年第5期 张金奎 参加讨论

    4.主官高配,集中使用
    锦衣卫将军是宿卫皇城的核心力量,向来“自为一营。遇下班之日,照例操练,从管领侍卫官提督”(85)。明人著作中曾提及锦衣卫下设有“将军一所”(86),似乎侍卫将军是独立编制。但从个案资料来看,似乎不是这样。如北直隶唐县人马庸,洪武“十六年并枪,充锦衣卫中所将军”(87)。南直隶宜兴人杨荣,洪武“二十七年选充锦衣卫中所将军”(88)。崇祯四年六月,“锦衣卫上中所管班千户董继化呈,称上伍大汉官林国隆于崇祯四年五月二十一日病故”(89)。可见,至少锦衣卫中所和上中所中有将军存在。另据《古今图书集成》记载:“(锦衣卫)侍卫将军、千百户、总旗等,于中后所支俸食粮。凡文移,用上中所印信。”(90)中后所如果没有将军,似乎没有理由在该所支俸。
    综观诸家史籍,锦衣卫在不同时期下辖有14个千户所和18个千户所两种说法,但从未出现将军所的记载。从上述个案来看,侍卫将军应该是散布于锦衣卫各所,但集中训练和使用。明代的军事体制在大部分时段内实行训练和实战分离,卫所的主要任务是日常训练,战时则从卫所中按实际需要抽出部分或全部兵力,组成负有不同职责的“营”,统一指挥使用,后者常常被治军事史的学者称为营兵制、营哨制或镇戍体制等。永乐年间因不断北征形成的京营,最初也是这一体制的产物,只是因故被长期保留下来而已。锦衣卫侍卫将军个人分属不同的千户所,以将军营的名义集中使用,大体上符合营兵制的特点,区别仅在于他们不执勤时并不返回各自的千户所,而是照旧集中在一起。这一特点和京营军士颇有类似之处。
    将军独立成营,每天侍奉在皇帝左右,其军事主官必须绝对忠诚。明朝遗民方以智曾这样概括:
    宿卫大仗则属于锦衣卫大汉将军,以一驸马领之。红盔、明甲将军,以一勋臣领之。此正似唐千牛卫所掌耳(91)。
    名臣王鏊也曾云:“故事,上直诸将军以驸马都尉一人领之。”(92)驸马是皇帝至亲,其富贵荣华都来自皇室,忠诚度自不必怀疑。但从相关记载来看,这一说法似乎并不准确。洪熙元年(1425年)七月,即位不久的宣宗升赏锦衣卫官员,“命指挥佥事毕盛仍管将军,带刀上直”(93)。按明制,佥事作为卫指挥使的佐官,常与其他同知、佥事分别兼管一个千户所。将军营编制虽然超过千户所,但在锦衣卫总兵额远超一般卫所的情况下,由一个指挥佥事统领,符合相关制度。可见,至少在明朝前期,明廷对将军营的主官没有特别的安排。
    正统十四年(1449年),将军营的主官层级发生变化。九月,“令升都指挥佥事张为都督佥事,专领护驾将军”(94)。张是皇亲,永乐帝驾崩后,张受命出任长陵卫指挥使,专职为朱棣守陵,后于正统十三年正月升职为“都指挥佥事,于锦衣卫带俸”(95)。次年九月越级升为都督佥事时,正值英宗“北狩”、景帝新立、瓦剌军进犯北京之际。乱局当中更要维护好皇帝的安全,以都督佥事身份统辖将军营,有利于及时获取必要的军事资源,而其皇亲身份,应该也是他受命于危难之际的一个原因。
    天顺四年(1460年)九月,明英宗发现“守卫大汉将军所披明甲多锈敝”,“怀宁伯孙镗、锦衣卫指挥同知马颙皆提督官,遂自劾请罪”(96),可见天顺年间的将军营已经由勋臣统领。
    笔者所见第一位主管将军营的驸马是樊凯。樊凯主管将军营开始于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十二月。当月,“命驸马都尉樊凯领将军,宿卫”(97)。正德三年(1508年)十一月,樊凯奏请兵部审验大汉百户宋锦是否“病狂”,宋锦予以否认,“兵部覆请行法司鞫问。得旨:文达等并锦,锦衣卫俱执送镇抚司考讯……既而罢凯不用”(98)。数日后,武宗“以驸马都尉游泰管领大汉将军,宿卫,兼率……侍卫带刀、勋卫等官”(99)。可见,樊凯管领将军营的时间长达20余年。不过,按“实录”记载,弘治十一年(1498年)永康侯徐锜曾“管围子手、大汉将军,侍卫”(100),那么樊凯在弘治年间应该一度没有参与将军营事务的管理。另外,成化十八年(1482年)正月,怀宁侯孙泰曾“权管锦衣卫将军”(101)。可见,在成化至正德年间,将军营的主官并未完全被驸马们把持。
    在游泰之后,驸马邬景和、谢诏、许从诚先后统领将军营(102)。王世贞认为这是驸马地位下降的标志:
    永乐间,驸马李让、袁容俱镇守北京,仍理行府都督事。王宁镇云南。沐昕初同襄城伯李隆守备南京,至正统间革,犹与赵辉俱掌南京都督府。自后所掌,惟宗人府及领侍卫将军、力士而已(103)。
    驸马地位是否下降需另外讨论,但不论是驸马还是怀宁侯等勋臣,都显示出明中叶将军营的主官层级较景泰时有了进一步的提升。
    驸马管辖将军营的状态在万历年间发生变化。万历十一年(1583年),神宗出宫谒陵,“命镇远侯顾承光同左都督李文全、勋卫孙承恩统领带刀府军等卫官三十员,大汉将军三百名,随直圣驾往回”(104)。两年后,“管领大汉将军、镇远侯顾承先[光],管理红盔将军、武进伯朱世雍……皆以五年军政考察,自陈不职”(105)。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管理禁兵成国公朱应槐奏大汉将军百户周尚儒托病误直及侵克月饷、布花等事”(106)。可见,此时将军营的主官已变成勋臣。驸马万炜还曾对此提出异议:“管理将军,原系驸马。今屡推侯伯,乞仍如祖制。”(107)不过章下兵部后就没了下文。但据上文曾引用过的档案资料显示,至迟到崇祯四年时,万炜已经是将军营的主官。
    驸马作为皇亲,自然值得信任,但并不一定具有出类拔萃的军事才华。他们长期担任将军营的统领官,甚至邬景和、谢诏等直到去世才自动离任,说明将军营的禁卫职能已经严重弱化,基本已沦为“充朝仪”(108)的仪仗兵。
    5.将军的待遇
    明初重视维护等级秩序,对礼乐、服饰有严格的规定。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十二月,明廷申严巾帽之禁:
    凡文武官,除本等纱帽外,遇雨许戴雨帽,公差出外许戴帽子,入城不许。其公差人员出外者亦如之。将军、力士、校尉、旗军常戴头巾或榼脑,官下舍人并儒生、吏员、民人常戴本等头巾(109)。
    三年后,明廷又对靴子的标准做了规定:
    文武百官并同籍父兄伯叔弟侄子婿及……将军、散骑舍人带刀之人、正伍马军并马军总小旗、教读大诰师生许穿靴……校尉、力士遇上直,乐工当承应,许穿,出外不许(110)。
    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将军在服饰方面的待遇明显比平民百姓要高,在靴制上甚至和下级军官持平。
    由于体制原因,明朝政府的财政收入一直不宽裕,官员俸禄、军士月粮的标准因此都定得很低,且时常不能足额发放,需要本折兼支。相比之下,将军们的待遇要好得多。“锦衣卫将军,月支米一石五斗”(111)。“洪武十九年,本部题准:锦衣卫将军,月支本色一石,余折钞。旗军、力士、校尉人等有家小者,月支本色米六斗,无者四斗五升,余折钞”(112)。三年后,明廷又规定:“锦衣卫将军、总小旗每月添支粮五斗,力士、校尉人等,有家小者四斗,无者一斗五升。”(113)至此,将军的月粮已经是全支本色米,不再改折发放。不仅如此,“锦衣卫将军、旗校、士军、各卫达官勇士,俱常食京稉。镇抚司匠役、各卫所官军,二月食通粟,八月食京粟,其余月份常操,食京稉,歇操食通稉”(114),将军在本色粮米的质量及领取距离上,也明显优于一般京卫军士。
    为方便禁卫军士饮食,明廷于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在皇城四门设厨房,“各设恩军,为守卫军士做造饭食”(115)。侍卫将军的饭食则由负责大内饮食的光禄寺直接提供,“光禄给侍卫将军食,出洪武旧制”(116)。
    此外,明廷还有不时之赐。如建文四年(1402年),“赐锦衣卫侍卫将军王翔等四百余人钞各五锭”(117);永乐二十二年十一月,“给将军、校尉、卫士衣鞋”(118),等等。
    为了仪仗排场,弘治十三年(1500年)明廷下令,凡锦衣卫大汉将军、千百户,“每年给红纻丝、纱罗衣各一件,自行裁制,于直房内大柜收贮。遇圣驾看牲、郊祀、圣节、正旦、冬至、时享太庙穿用,余日不许”(119)。有特殊需要的侍卫将军,还可以申请增加薪俸。如景泰七年(1456年)十二月,锦衣卫中千户所试所镇抚路贵“原以躯干长大,充将军。至是升镇抚,自陈月米一石不足养赡”,景泰帝“命月给俸本色米二石”(120)。
    由官方免费提供仪仗服装、设备的制度一直延续到了南明。如隆武政权时,“上命锦衣卫堂上佥书陈绩选大汉将军二十人以备郊天大礼用,月给米三石。红盔、红甲、快靴、服色、铜金瓜锤仪仗,俱着工部制造”(121)。此时的大明政权已经瓦解,南明政权处于半流亡状态,大汉将军的月粮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许多,说明在隆武帝眼中,维持礼仪排场比节省财政开支重要得多。
    明廷给予侍卫将军最大的优待,是可以在没有军功的情况下循资历升职。永乐二十二年九月,新即位的仁宗晓谕兵部尚书李庆:侍卫将军赵信等人“侍皇祖、皇考,久者三四十年,近者不下二十年,少壮入侍,自首不沾一命,人情谓何?可阅其历年久者,明旦引来”。于是,赵信等128人都被授予百户职,补外卫缺,且都是“善地”(122)。
    成化初年,明廷明确规定:“侍卫二十年退闲者,冠带荣身。”(123)成化十五年(1479年),又“令侍经筵八年者,授试百户,五年实授。凡千百户,照品给俸。其余月支米二石”(124)。此制确定后,锦衣卫将军吴秉彝等10人在成化十八年十二月“俱以带刀侍卫及随侍经筵,援例陈乞升职”。不知何故,宪宗没有马上按新规定执行,而是“令检查正统年间事例”,结果发现“其时不拘年限,俱得升授”。于是宪宗下旨,准许吴秉彝等四人升试百户,“郭纪等满五年之期,许如例。后须待八年以上,方许奏闻升授”(125)。仅仅过了三年时间,就把试百户实授的时间延长到八年,估计是宪宗已经意识到允许侍卫将军轻易获得低级军职,对现行武官晋升制度的冲击过大,不利于稳定军心。
    尽管调整了制度,但仍不时地法外开恩。如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年底,新即位的孝宗仿效前朝,“命大汉将军、锦衣卫中千户所试百户赵宁等三十一员俱实授,以侍卫年久也”(126)。又如隆庆二年(1568年),穆宗在册立太子时下恩诏:“大汉将军侍卫二年半以上者,给与冠带。四年半以上者,授试百户。将军侍卫二十年以上者,亦俱冠带荣身。”(127)明熹宗即位时,又进一步放宽年限,“大汉将军侍卫二年以上者,给与冠带;已冠带又历四年以上者,授试百户;年及五十,侍卫二十年以上者,不拘在役、退闲,俱与冠带荣身”(128)。崇祯三年(1630年)八月,大汉将军张江、徐应举、苑应文上奏,称其“于万历四十二年五月内投充,于天启七年八月内初一日蒙兵部等衙门会同科道等官选中大汉将军,题补大汉名缺。臣张江顶高朝佑,臣徐应举顶郭世敬,臣苑应文顶郑应科历役。扣至崇祯三年七月止,连闰实历二年,例应请给冠带”(129)。张江等人能在服役两年后即申请冠带,显然是受益于熹宗的诏令。即位、册立太子等特殊时刻发布的诏书,名义上只是临时性的恩赏,但因出自圣谕,同样变成了后世依据的旧“例”。
    对将军的优待不仅针对本人,也惠及家属。弘治十一年闰十一月,顺天府知府张宪奏准:“将军、力士、校尉原无优免户丁事例……今顺天府人户凡充将军、力士、勇士、校尉者,俱不应差役,故平民多用计投充将军等役……凡将军、力士、校尉及投进将军,止许免户一丁。其原籍户下人丁不许一概优免。”(130)据此知,将军本来不享受户丁优免,但至少在弘治年间已经在事实上获得优免待遇。张宪的建议固然可以减少优免人数,但客观上却使将军的优免权合法化。隆庆二年,顺天府府丞何起鸣在奏疏中提到:“本府所属州县官户丁粮,俱照嘉靖二十四年事例,照品优免。其隶籍禁卫者,将军准免二丁,校尉一丁。”(131)可见在嘉靖二十四年(1545年),侍卫将军优免户下人丁的数量又增加了一个。
    弘治十二年(1499年),明廷批准户部的提议,“顺天、永平府各属……自今请计亩征租银。腴地每亩岁征银一分,瘠地半之,以备供用。若勋戚大臣、京官、方面、锦衣卫官家,免地百亩。各卫并将军、校尉、勇士及府官以下听选官、监生、生员、吏典之家,各免地五十亩”(132)。将军家属因此又获得了部分豁免租银的优待。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