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类型的多民族国家西语一般称为“multi-national state”;第二种类型则一般称为“multi-ethnic state”;第三种类型比较复杂,在本国的中央(联邦)政府层面,官方倾向于称之为“multi-ethnic state”,但是在地方民间层面,那些强调本国存在着多个“nation”的民族群体则坚持用“multi-national state”来称呼自己的国家。 毫无疑问,1922年12月30日建立至1991年12月25日解体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以下简称苏联)就是承认自身是由多个(15个)不仅具有国家情感而且法律允许建立自己国家的一体层次民族,也就是由多个“nation/нации”所构成的多民族国家。 在当今世界,类似于苏联承认自身是由多个一体层次民族所构成的多民族国家虽然数量已经不多,但是,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却也颇具国际影响,比如英国和加拿大就属于这一类国家。英国的全名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传统上由英格兰、苏格兰、爱尔兰和威尔士四大“民族”(nation)联合而成。英国的这四大“民族”(nation)均具有国家情怀,并且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寻求独立建国,2015年在苏格兰举行的就苏格兰独立问题而实施的全民公投就是这方面的例证。 加拿大的英语“民族”(nation)与法语(魁北克)“民族”(nation),乃至土著居民都被法定为一体层次民族(nation)。虽然因为一些原因,加拿大土著居民取得了独特的“加权公民”身份也难以走独立建国之道路,但是,法语(魁北克)“民族”(nation)则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先后于1980年与1995年两次举行争取独立建国的全民公投,彰显出法语(魁北克)“民族”的国家性“民族”(nation)的政治地位。此外,地处东非的埃塞俄比亚也是承认国内存在着多个一体层次的国家性“民族”(nation)的国家,其宪法保障各“民族”(nation)无条件享有包括分离权在内的自决权。1993年厄立特里亚就是据此通过全民公决,脱离埃塞俄比亚而独立建国。 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当今世界居于多数的多民族国家否定国内存在多个一体层次或国家性的民族(nation),并强调自身是由多个多元层次或亚层次民族所构成的多民族国家。亚洲的印度、巴基斯坦、印度尼西亚,非洲的南非,拉丁美洲的墨西哥、巴西以及其他拉美国家,大洋洲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都属于这一类型的多民族国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