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因区位分布、地理环境、历史基础、文化观念等因素制约,我国28个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水平总体滞后,同步实现全面小康面临着特殊困难。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是集空间贫困、资本贫困、能力贫困、信息贫困于一体的深度贫困,也是一种特殊类型的贫困。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减贫与发展对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然而,28个民族间存在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发展成本、发展水平和发展目标等诸多差异,加之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决定了扶持政策不能同质化和一刀切。必须坚持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分类指导、因族举措、因地制宜、因时施策,实施差别化政策。 关 键 词:人口较少民族/分类扶持/差别化政策 标题注释: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地区发展的差别化政策研究”(项目批准号:15BMZ00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耿新,中南民族大学经济学院副研究员。 我国56个民族中有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其人口数量相对较少,仅占全国人口的0.14%。因区位分布、地理环境、发展基础、文化观念等因素制约,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发展水平整体上相对滞后,与全国人民同步小康面临着特殊困难。 一、人口较少民族属于深度贫困 2013年,人口较少民族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2%;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比例为0.9%,远远高出人口较少民族占全国人口的比重(0.14%);人口较少民族的贫困发生率高达26.7%,比全国高18.2个百分点(见表1),是比少数民族更深层次的深度贫困[1]51,其贫困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空间贫困 空间贫困是解释自然地理环境致贫的经典理论,地理位置偏远、地理资本低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严重不足,先天面临着贫困风险[2]。一是分布上呈现边缘性和边际性。人口较少民族中有15个跨界民族主要生活在边疆地区,远离政治经济核心区,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低。同时,人口较少民族主要分布在西北干旱半干旱地区、东北和西南高寒山区、黔桂石漠化山区等,这些地区多属生态脆弱区和贫困高发区,土地边际生产力低,有的地方根本不适宜人类居住,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存在着无法更改的区位限性。此外,人口较少民族贫困人口“大集中、小分散”的分布特征增加了扶贫瞄准难度,导致有限的扶贫资源被“撒胡椒面”。二是自然灾害频发。2013年全国2 119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灾害类型多,灾害发生率高:如严重自然灾害(45.54%)、旱灾(25.77%)、病虫害(14.39%)、冷冻灾害(14.26%)、干热风灾(5.86%)、动物疫情灾害(8.68%)、泥石流(5.81%)、地震(2.6%)和其他灾害(8.7%),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严重。三是基础设施不全、饮水不安、交通不便。2014年,全国尚有37.3%的人口较少民族农户未使用集中供水,长期饮用塘水、水窖积水等易引发疾病;尚有21%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未通沥青(水泥)路,已通的道路等级低,缺乏安全防护设施。 (责任编辑:admin) |